如果有人問起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就算有千言萬語,請原諒,我也只能回答,我愛成都。
李蘇嘉又聽到成都這首歌的時候,是在湖南衛視歌手的錄制現場,趙雷一開口就震驚全場,她兩只手交纏在一起緊握著,因為用力過度手背上有幾根青筋突起,溫熱的淚水滴在她的牛仔褲上,慢慢的暈了一片。
第一次給她唱這首歌的男孩兒喜歡穿白襯衫,喜歡穿短靴,他比趙雷帥,比很多人都帥。
那天趴在吧臺醉的不省人事的李蘇嘉隱隱約約的看到了那個男孩兒的輪廓,淡黃色的光柱打在他的身上,不管是他的樣子,還是他的歌,都和這個光鮮亮麗的酒吧格格不入,他就像誤入凡塵的仙家,來人間沾點油煙。
李蘇嘉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發誓自己一定要禍害這個男孩兒。
那天她拖著醉的不成樣子的身體顛三倒四的走到他面前,剛說了一句話,就看見眼前的人越來越模糊,然后在眾人的驚呼聲中“咚”的一聲倒在了地上。
再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躺在一張墨藍色的大床上,刺眼的陽光透過一層薄薄的窗紗照進來,讓她有些恍惚。
“阿西吧!我不會又喝多了吧!”李蘇嘉一邊看著這陌生的房間,一邊揉著太陽穴想著昨天晚上的事兒。
像是聽到了她的聲音,成笑穿著棕色的涼拖靠在門框邊上,笑著問她
“你知道你昨天晚上干了什么嗎?”
聽到這話,李蘇嘉的第一反應就是掀開被子看看自己衣服還在不在身上,結果讓她十分失望——衣服每一件都完完整整的在它該在的地方。
“干了什么?”
“你當著整個酒吧那么多人的面兒,說你要包養我。”
李蘇嘉光著腳站在站在窗邊,看見樓下的樹上有很多的鳥兒飛來飛去的在筑巢,聽成笑這么一說,她好像想起來昨天晚上自己在倒地之前是說了這么一句話來著。
“嘁,就這個啊?”
......
“就這個?”成笑感覺自己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傷害“你還想怎么樣!”
“沒想怎么樣。”李蘇嘉一直是漫不經心的回答著。
“那你打算花多少錢包養我呢?”
成笑不知道從什么時候站在李蘇嘉的身邊,將整張臉湊到她的面前,好讓她注意到自己。
那是李蘇嘉第一次那么近距離的看他,那么精致的一張臉,確實是讓眾生失色,但奶白的右臉上卻有一道不深不淺的傷疤,還好只有一點點,否則這么好的臉可就糟蹋了。
李蘇嘉也不甘示弱,就這么直直的對上他的雙眼“你覺得,多少合適?”
兩個神經病就這么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
成笑每次帶著李蘇嘉去酒吧的時候,總是會咋咋呼呼的和別人介紹,包養他的富婆今天來捧他場了,然后一陣哄笑。
現在想起來,那段日子可真是美好啊,他在臺上唱歌,她就在吧臺上點一杯牛奶,一坐四個小時,只要有她在,成笑的眼光就總有固定的地方——她在哪兒,他看哪兒。
回家之后兩個人一起做飯,看著對方燒焦的雞蛋使勁的嘲諷一番然后夾起來吃下去,每天一起起床,一起躺在沙發上看書,一起搶衛生間,抱著爆米花可樂在無數的回頭率里走進電影院,他們在成都的每個大街小巷里合影,成笑在書店里給她買了豐胸手冊和菜譜帶回家,李蘇嘉立馬就下樓買了本論男人的三從四德來還給他。
李蘇嘉有一段時間特別喜歡大冰,她說自己也要過那種朝酒晚舞的日子,成笑說好,第二天就買來一輛摩托車載著她去了麗江,然后游遍云南,他們滿世界秀恩愛,滿世界接吻。
有一次李蘇嘉讓成笑唱民謠給她聽,他說他不喜歡民謠,酒吧那次是他最后一次唱。李蘇嘉難過了一陣也就不勉強他了,一直到他們在普洱和林遇西不期而遇,她才知道,成笑不是不喜歡民謠,是太喜歡太珍貴了,所以一生只能給一個人唱,那個人叫林遇西,不叫李蘇嘉。
那么漂亮的姑娘撲到他懷里哭的全然不顧形象,求著和他破鏡重圓。
林遇西這個名字她偶爾在他的朋友那里聽到過,知道是成笑的前女友,也知道,她是那種讓人挪不開眼的美人。
成笑和林遇西兩個人從大學開始相戀,熬過了畢業,熬過了異地,熬過了春夏秋冬,卻熬不過美人的虛榮心。
長得漂亮的人總是有無數的追求者,個中自然不乏佼佼,能佼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開著能隨隨便便送她一個這輩子都可能買不起的阿瑪尼的口紅,香奈兒的限量包包,能給她定制紅底鞋,頓頓吃法國大餐。
不止是林遇西,對于很多女生來說,奢侈品和虛榮的誘惑都是無敵的,哪個女生沒個公主夢,只是長得漂亮的人有資格面對這種誘惑罷了。
林遇西和他分手了。
成笑臉上那道傷就是拿酒瓶子砸那個人的腦袋被成功,卻被他的保鏢一頓亂打,酒瓶子掉在地上碎了一地,玻璃渣扎進了他那張俊朗的臉上。
那天是林遇西要走的最后一天,她那個有錢的新男朋友要帶她出去環球旅行,成笑把自己最后的祝福釀在成都里,唱給她聽。
她聽到一半就走了。
成笑那天眼睜睜的看著她離開,卻留不下她,林遇西確實值得那種生活,然后李蘇嘉就好死不死的在那個節骨眼上撞上去了,他把對林遇西的虧欠全部用在李蘇嘉身上,拼命的對她好,她說她冷,他就抱她,她說她餓,他就半夜起來給她煮面,她說她喜歡大冰,他就把自己存的彩禮錢拿出來帶她旅行,可他從來不說愛。
成笑的愛在林遇西那里,就像成都這首歌,只能給林遇西唱。
李蘇嘉走了,訂了當天的機票回了老家,她拿著在成都工作攢下來的積蓄開了書店,長得帥的人咖啡免費,長得帥又叫成笑的,送書十本。后來她看見了很多長得帥的人,也見過很多叫成笑的人,可都不是那個人。
那個人他是來凡間歷劫的仙人,如今九九八十一難已過,他就該離開了。
有的人出現在你生命里,不是為了讓你下半生幸福,而是為了讓你此生思念,就像是小時候樓底下的豆腐腦,堪稱人間極品,后來他們搬走了,李蘇嘉這輩子再也沒有嘗過那個味道。
成笑也是。
“老板,我叫成笑,但我不喜歡看書,我給你唱首歌你把你給我怎么樣?”
那個穿著白襯衫的少年笑著看楞在椅子上淚流滿面的李蘇嘉。
比起高飛的鳳凰,他更喜歡自由的喜鵲,雖然煩人了點兒,可他似乎愛上了喜鵲沒皮沒臉唧唧喳喳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