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寫的小說,是什么樣的

文 I唐媽

我已經記不清楚自己這是第幾次重讀《狼行成雙》了。

只記得每一次都是逐字逐句讀下去,看到進度條一點一點往前走,我心里就覺得空落落的,這個毛病,在很小的時候就有了:每當要跟一次特別舒服的經歷揮手再見,我就會悵然若失。

巫哲的這本《狼行成雙》又讓我悵然若失了。

第一次看這本書應該是三年前,書名取得比較中二,我當時看了一眼硬著頭皮往后拉進度條,看了一頁就直接放棄了。

開頭狗蛋兒是這么寫的:

“操場上的風刮得很急,卷著莫名其妙的沙粒和草根兒往人身上一通瞎打。

邊南把帽子拉低都擋到鼻子那塊兒了,衣領也往上拉到了頭,還是被打得眼睛都快睜不開了,嘴里都能感覺到碎石咯牙。

“我操今兒……又霧霾??!”身后的萬飛一面往地上啐著一面氣喘吁吁地罵。

“霧霾你大爺,這是沙塵暴,”邊南嘖了一聲,“漫天PM25看到沒,勾點兒芡就是一鍋酸辣湯?!?/p>

我當初看到這兒就放棄了:什么跟什么啊,還酸辣湯,我還胡辣湯呢。不過,那頂著漫天黃沙跑步的情景卻刻在了我腦子里。

過了這么久再次回過頭來看這段兒,我都忍不住想要給狗蛋兒狠狠鼓個掌了。

邊南就這本書的主角之一,體校生,專業是網球,這第一頁(我用的掌閱)人物性格已經開始嶄露頭角了:上學那會兒,被老師罰跑,可不就是這么個德性嗎?更何況,人主人公還是體校的。

我特別喜歡看邊南說話。

我動筆寫自己的第一部小說的時候,最發愁的就是人物對話。我這樣的鋸嘴葫蘆,實在想不出要怎樣把兩個人的對話寫得又精彩又好看,我自己還擼不清楚呢,怎么幫別人想?

而到目前為止,我最喜歡的就是寫人物對話,無論長篇短篇,總是有很大篇幅的對話。

就拿《嘿,我想和你談個戀愛》說吧,第四章是數據最好的一章,我覺得很大程度上就是沾了男女主人公的插諢打科,自然而然。

狗蛋兒的《狼行成雙》里頭,處處透著這股子自然勁兒。

從一開始邊南和邱毅打架,到后來邊南幫著二寶做菜,再到后來邊南和邱毅化敵為友成了邱毅家???,行文就像是流水,自然而然,所有的選擇都是特別真實而自然的人性。不高大上,卻接地氣兒。

我寫文的時候經常會犯這樣的毛?。阂惑@一乍。

不過遇到了個不大不小的問題,主人公就可能會炸毛。見過女生看見個蟑螂一蹦三尺高,驚叫聲傳出二里地去的場景嗎?見過的話,當時是什么感覺?是不是覺得這女的怎么這么能作妖呢,不就個蟑螂么,雖然我也很害怕,可我頂多往后跳一步,叫的隔壁宿舍人跑出來觀摩,但絕對不會把下樓快走到開水房的舍友都嚇一跳的。

我不知道我這一長串繞口令似得說明白沒,就是說:寫文章和做人一樣一樣的,要自然,不能作。人該是什么樣兒的,寫出來就該是什么樣兒的。

那我們都見過些什么人呢?

這個見,并不是指我們本身認識誰,接觸過誰,也包括在書里看到過的,比如,李白,瀟灑多金才華橫溢,對吧?再比如殺手,這個就多了,《這個殺手不太冷》里面的里昂,《雛菊》里邊的樸義,還有牧清源牧爺《天生天養》里的天生,還有前段時間我看到過一個帖子,是一個殺手發的,就說他自個兒平常不接活兒的時候都干點兒什么。說不準,我家樓下開麻辣燙那老板就是深藏不露的職業殺手呢。

呃,就是說,想要寫什么樣的人,一定要先去熟悉他。我們深愛著自己的主角,如果連他這樣身份的人是怎樣生活的,那豈不是很尷尬?這尷尬就跟穿越去了秦朝卻要求吃臊子面一樣,那會兒連鐵鍋辣子都沒呢,怎么做臊子面嘛。

真實,一定要真實。

我好像跑題了。

說回來我們家狗蛋兒的《狼行成雙》。

我喜歡看那些小動作。

喜歡一個人會下意識地有很多小動作和小心情。

邱毅和邊南剛在一塊兒的時候去湖邊一個茶館兒曬太陽,邱毅把胳膊搭在邊南身后的椅子靠背兒上,邊南在一邊兒傻樂,邱毅也跟著傻樂,然后下意識地捏了捏邊南的耳垂。

我就特別喜歡捏我家先生的耳垂。為什么?因為喜歡他啊。

邊南覺得自己把邱毅惹操了,在衛生間聽見門響了一下,他追出去的時候邱毅已經不在屋里了。邊南正洗澡洗到半拉,衣服也沒穿,裹了條浴巾直接就沖出去了,大冬天啊我的哥,下樓正看到邱毅穿著他的運動褲往外走,邊南喊了一嗓子,邱毅回頭一看邊南的模樣兒,兩步就蹦到了邊南跟前兒,把自己外套披在了邊大傻子身上:“你有病啊?”其實邱毅就是下樓去買洗衣粉,但他那著急忙慌怕凍著邊南的樣子,寥寥數筆,太傳神了。

《狼行成雙》一共108章(包括三章番外)大概有60萬字左右,我看了應該不到五個小時,一字不落。我不知道別人的看書速度,對于我來說,這算是看得挺快了,而且看得根本停不下來。

黑暗里擎著手機看,被先生罵了幾次“眼要瞎了”也不為所動。

其實沒什么劇情,就是生活的小瑣碎,就是我喜歡你你恰好也喜歡我那么我們在一起吧。

可寫得就是那么好,那么欲罷不能,悵然若失。

我喜歡這樣子的書,希望自己也可以寫出這樣的作品:暖暖的,滑滑的。

就像在香港見到的情景:我總覺得,香港的車開在路上有種綿綿的感覺。就像是汾酒入口時那種綿軟,喝二鍋頭是體會不到的。

我喜歡狗蛋兒筆下綿綿的感情,像是冬天的大太陽,曬得人渾身都懶洋洋的,像是被北風吹了一天,慢慢泡在熱水里。

舒坦。

寫完了,我再多說一句:看倆主人公的名字應該也能猜的出了,這是一本耽美,接受不了的,就別去看了。但是,真得很好看,很好看,很好看,特別,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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