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里又搬進來一個人,還是個男孩子。
我跟另一個女孩子本是不愿意的,不過上午男孩子來看房,我們見到本人后又同意了,他長得很帥氣,個子高高的,皮膚又白,指不定誰吃虧呢。
他當天下午就搬了進來,隨身一把吉他,一個18寸黑色行李箱,風塵仆仆不掩俊朗。
大家年紀相仿,很快熟悉起來。
他告訴我們,他是來參加選秀的。
我們不知道最近s市有什么選秀活動,不過看他信心滿懷,還帶了吉他,十分專業的樣子,我們只當自己外行,不了解。
他白天趁我們不在的時候練歌,晚上就待在房間里寫歌,一日三餐都是外賣,如此過了大半個月。
我們問他,選秀還沒開始嗎?
他說在等人聯系他。
周末另一個女生出去了,我買了7個雞翅,半斤蝦,他在房間里練歌還沒叫外賣。我做好后拿盤子裝了四個雞翅,四個蝦去敲他門。
第一遍他沒聽見。
第二遍他開了門讓我進去。
我第一次進他房間,桌子上,地板上散落著樂譜,吉他放在床上。
他左手端著盤子,右手捻了個雞翅放進嘴里,含糊不清地跟我道謝。
我問他是打算唱自己的原創歌曲嗎?
他說對。
我問他是怎么知道s市有選秀活動的?
他說他背著吉他走在街上,被千藝經紀公司的星探找上,告訴他有個選秀,只要他進去決賽就能跟千藝簽約,出道。
我問他進決賽難嗎?
他說不知道,不過那個星探告訴他會幫他打點,應該沒有問題。
我笑著讓他出了名多給我幾張簽名照。
他嘴上還糊著醬汁,卻笑得眉目飛揚。
又一周后,他一大早出了門,晚飯時間才回來,眉頭緊蹙,滿臉愁緒地回了房間。
我端了半盒周黑鴨去給他,站在門外聽到他正在打電話跟家里要錢。
第二天他十點半才起床,我坐在客廳看電視,另一個女生一如既往地出門了。
我遞了串葡萄給他,他邊吃邊坐下,我往旁邊挪了挪。
我問他選秀要開始了嗎?
他說對,很快就官宣了。
我問他是不是很喜歡唱歌?
出人意料的,他說不喜歡。
“我只是想出名,想賺錢。”他很直接,很有野心。
“普通人想發大財改變命運,除了中彩票,只有這一條路可走了吧。”
“想一夜暴富,唯有一夜成名。”
我不確定他能不能成功,不過那天我讓他給我簽了50個簽名。
感覺他還是很有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