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段話說,一般人尋求心理治療的原因,都是因為,他們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感覺自己不能夠應付或者改變現狀,因而產生恐懼,無助感和自我懷疑。
其實大多數人力不從心的根源,就在于,他們不能夠為自己的問題,為自己的生活承擔責任。他們感到乏力,是因為他們放棄了自己的力量。其實作為一個成年人,整個一生都充滿了選擇和決定的機會。如果能夠接受這個事實,就會變成自由的人,如果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永遠都會感到自己是一個犧牲品。
每個人都渴望自由。但自由也意味著承擔。記得有位大師說過,每個人只有一點小小的自由,那就是選擇和決定的自由。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不自由的,我非常的渴望自由。我一直覺得自己背負了太多的東西,放不下,一直覺得家人在為我做著決定,控制著我,沒有給我自由。事實上,我發現自己是一個非常害怕選擇,做決定的人。我想讓別人替我負責。可是當我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負責的時候,怎么可能會是一個自由的人呢?而又有誰,愿意承擔別人的命運呢?所以,把決定權交給別人,自己消極被動地接受,那么就不可能擁有真正的自由。
我渴望自由,因為感覺自己一直在被束縛著。真正的束縛是什么呢?是自我限制。我不行,我不能,我不應該,我不可以。就是這些信念,限制了自己的思維,束縛了自己,讓自己安全,卻也死氣沉沉。突破這些限制意味著未知,意味著不確定,卻也意味著生的希望。
今天再次感受到積極信念與消極信念對精神狀態的影響。我們有選擇的權利與自由。我選擇積極的方式面對問題。問題解決了,很有成就感。成就感的累積,就會帶來高自尊,高價值感。良性循環,我們會與自我越來越和諧,這才是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