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寫在兩年之前,如今的我已經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想來女人果真是善變的,曾經以為放不下那個人,其實或許只是沒有遇到下一個人吧。發到這里,純粹是為了留個紀念,希望歲月替我記住那些青春的執念。
如果你還記得我,那我一定比你記得我還要記得你。如果你已想不起我,不要擔心,我恐怕也忘記了你。
離開的時候很灑脫,恨的咬牙切齒,狠心絕情,換掉所有的聯系方式,刪掉了所有的日志和照片,各自高尚的放過對方。
第一次見面,是開學第三天,他穿一件襯衫,沒錯,只是恰好穿了我喜歡的襯衫。而我穿了一襲白裙,后來他告訴我,被我的裝扮嚇到,以為見到女鬼——他不知道,下樓前衣服換了好幾套。
第二次見面,是朋友當選團支書請大伙唱歌。他騎著單車來接我,那一晚他除了唱歌,一句話也沒跟我說過。來唱歌的朋友都和他一樣是新生群里的某某,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大家的真容,還有好幾個小伙。只是可惜,當初的我們太不成熟,專注在所謂愛情的世界,和朋友越走越遠,竟和他們慢慢斷了聯系。
認識一周以后,他發短信問我對他印象怎么樣。我說很可愛。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我喜歡你嗎。我不想回答。那時候的自己還走不出上一段感情的陰影,并不確定能否迅速接受一段新的感情。但是沒有想到遇到另一位男生意外的表白。這時候的自己太膽小,連拒絕的勇氣也沒有。我選擇逃避,不去面對。當時的我卻忘了,忘了生活不是選擇題,而是解答題,我的糾結其實根本不必要。我一個人出去,然后更新狀態“想逃離”。他看到后發短信給我,說他一整天都在單曲循環“如果我變成回憶”。突然就很心疼。(其實后來想想,這對話實在無厘頭,不知道他在表達什么,而我心疼什么……)
而現在這首歌成為我永遠都不想再聽的歌。我們分開之后我終于懂了,一首歌可以比匕首更殘忍。
我回學校,他和朋友在打臺球,我也被邀請去。我是個不懂拒絕的人,總是害怕自己的拒絕會傷害別人,所以我盡管不想去還是去了。卻沒想被他朋友誤會,于是我們在別人的眼里在一起了。
我幻想過大學,幻想過很多種情形,但里面從來沒有愛情的參與,更沒想到,他幾乎成為我整個大學生涯的全部……
我成為寢室第一個脫單的。我不吃飯,他就每天給我送飯。每次買奶茶都買六份,買零食也是捎帶著室友。我脾氣暴躁,他從來未曾對我吼過一句,也從來未曾讓我改改脾氣。我去兼職,要去外校發傳單,他騎著單車載著我幫我發。
南方的夏天很熱,每天他都會帶我去買西瓜,他永遠都是這樣,怕我熱,怕我渴,怕我累,甚至我只要不笑了,他都會擔心。
他的背包總是很大很丑,我無數次嫌棄,可是那里總有吃不完的零食,看不完的驚喜,全都是我喜歡的東西。他知道我最愛臺灣脆皮腸,他還總是忘記我不喜歡喝飲料。他的背包被我命名為“專屬移動超市”。但是最后一次見面,那個“超市”空了,它只剩一包紙巾,沾滿了我的淚水。無論我多么難過,我知道那都回不去了。在他走后,我用光了所有的力氣,蹲在人群中放聲大哭,但是那悲傷再也與他無關。
他曾在大教室的黑板上寫過“我喜歡XX”。還有公交車上,他永遠是我的扶手,還有我們說過的好好地在一起……最后我回過頭來看的時候覺得,或許只有在那段單純的時候,他是真的毫無雜質的喜歡我,但是后來發生太多,多得我們無法應付,終究也注定我們的感情就是那粉筆寫的表白,只要輕輕一擦,就成為過去。
第一次分手,是兩個月的時候。圖書館。那是他第一次為我流淚,也是第一次有一個男生求我別走。我到今天也不知道,那時候的我是不是真的喜歡他,還只是因為一直以來自己的太心軟,不會拒絕,總會心疼別人,以致于忘記了什么才是我要的。我討厭這樣沒有主見,沒有擔當的自己,我總是被別人的情緒脅迫著,我總是努力想不去傷害身邊的人,但或許是我錯了,我心疼別人的時候,別人是否也一樣心疼過我?
后來他搬去別的校區,我們開始擠校車,追公交的日子。
330轉43,中間等車時間會很長;194轉81,中間轉車步行要很遠;校車永遠是被人擠上去的,人少的時候可以逃票——這就是我們的大二——起床,睡覺,上課,下課,只要有所行動都會打電話,接電話。我們的大二是用一個月幾千分鐘通話時間,和一次一個半小時的車程連接的。
那一次我離開,他站在車邊,一直沒有走,我流著眼淚看著他,他漫不經心。可是車子發動機的轟鳴聲一響,他的眼淚就開始斷了線。車子走,他也跟著跑,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你為我做的傻事。所以說告別要用力一點,也許一別就是一輩子了。
那條長長的路,我已經好久沒有在走過,聽說330的終點站變了,81好像已經停開了,而我們也在沒有遇見。
那個人知道我最討厭吃蔥姜蒜辣的人,那個知道我吃飯會加很多很多醋的人,那個知道我最愛的零食是臺灣脆皮腸的人,那個每次路過留夫鴨都會給我來點鴨脖子的人,那個每次吃飯都允許我搭一條腿在他腿上的人,那個為了我第一次削蘋果的人,他給了我朋友和家人都給不了的呵護。也許于他而言,這不過是戀愛的平淡內容,但是試想一個人,他不求任何回報,忍受你所有的任性和小脾氣,他知道你的喜好甚至超越父母,他傾聽你的心事比朋友更耐心,他給了你幸福到不真實的幸福,然后或許有一天,他突然就是這世界上最陌生的那一個了。然后在外人看來你們都已相安無事了,只有自己知道心已經空了一塊。
愚人節,我開個玩笑,說畢業那天畢業證,學位證和結婚證一起拿。發小問我,要結婚了?我回復,我們和好了,他向我求婚了。發完消息,坐在輕軌上眼淚就留下來了。我在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人看風景,終于我可以勇敢的一個人出發。
但是心里永遠有那么一個人,忘不掉,卻也永遠也不敢記起。偶然的一個動作竟然都會想到他,然后眼淚完全像是預謀好的奪眶而出,你完全無能為力。你想起他,心不會疼,也不會恨,更不會思念,你只是想起他,可是你已淚流滿面。
而他是否會在某一個時刻看到某個人的身影,會想起曾經有那個不修邊幅的姑娘,說過要和他一直在一起,可最后卻淹沒在茫茫人海,連句再見也沒有,就這樣消失了,連同青春最美好的三年就這樣隕滅?
三年算什么,于人生而言太短暫,但是三年又那么漫長。
他送過我一枚戒指,我收到的那天痛哭流涕,可是分手以后他告訴我,原來他從未想過以后。我單純的相信了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其實或許我才是那個流氓,妄圖圈住他的一生,最終也是握得越緊,失去的更快。就像他后來發給我他錄的歌一樣——握不住的他——我們都是彼此握不住的沙。
我總對人說,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要和他在一起,怎么這么簡單的要求卻實現不了?他說,我為他失去的太多,不能繼續讓我失去。我離開那個我曾經深愛的城市,那本來是我一直以為的歸宿。最后的離開,我叫它,重生。是不忍心看著一切一點點被摧毀,但歸根到底,我們遇到的太早,不夠成熟,才終于在不自覺中走散了。是一直以來我太任性,我要的太多,我脅迫他和我一起去奮斗,我計劃他的未來,卻忘記了,那根本不是他想要的。
他囑咐我要是遇到個好人就嫁了吧。
我應該是國產愛情片看多了,當即給他發了一條短信:我等你三年
然后買了回家的機票,第二天室友去向日葵拍照,說可能再也看不到學校的校花了。我在那一刻的感覺是,杭州我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第三天佳佳送我到機場口,當我們彼此消失在對方的視線的時候,我哭了,她告訴我,她哭了。我擦了眼淚,給他回了或許這輩子,最后一句話:我走了,不等你了。
我不等,因為我害怕一個人空等,我不等,因為我不想再辜負自己三年,我不等,因為我想,也許我等不起,未來誰能說得準,誰知道著等待究竟誰負了誰,生活不是偶像劇,已經過去的過去就不要再糾纏,不要辜負下一個人。
在家一呆就是四個多月,經歷了很多起起伏伏,最后終于靜下心來不去想那些是是非非。而他也成了只有在入睡前偶爾想起的陌生人,只有眼淚還替我記得他曾那么真實的存在。
現在我習慣了一個人吃飯沒有人陪,一個人逛街沒有人參考,一個人發呆沒有人關心,一個人坐車沒有人接,一個人的日子很恬靜,不用擔心他吃的飽不飽,他過得好不好,也不會有人一天三次問我吃了沒,一天五個電話問我在干嘛,更不會有人在我被石頭絆的時候嘲笑我,也沒有人隨時遞上紙巾。
現在我的包里,永遠裝滿了東西,因為沒了后備超市。
我的力氣比以前大,我的心也比以前堅硬,我比以前成熟很多,我比以前樂觀很多,偶爾我想起他,不知道該用什么來描述那心情。
在你一無所有的時候遇到我,你擔心給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而離開。
而有一天你什么都有了,那個愿意陪你吃苦的人卻再也不見了。
于是我想起李宗盛的那句話“戀愛是發了一場高燒,思念是緊跟著好不了的咳”。
我們戀過,思念過,我們高燒過,咳嗽過,你是否已經康復?
如今我的他對我很好,我們有了一個幸福的家,我想用接下來的日子慢慢的寫,我們的生活。也祝福故人,幸福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