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文字寫好,然后刪去,覺得這些文字不夠代表我的心情;我重新開始寫,寫好之后又覺得太做作,雖然代表個人心情,但是別人看了不一定會覺得舒服;我就再刪,然后再寫,刪到最后,覺得不寫也罷,反正文字不能代表我,我是個什么樣的人還需要別人通過文字來評判嗎?
那問題來了,我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呢?這他媽真的是個哲學問題。
曾經為了喜歡的人不停改變自己,也曾為了愛著我的親人讓自己更優秀,可后來我走遠了,喜歡的人也離我遠去,我就假裝著自己是個旅行者,不停地趕路去下一站;也曾想過:也許做個旅行者也不錯,可以瀟灑地背起行囊,可以自豪地告訴路人我有詩遠方,可以假裝自己了無牽掛,仗劍走天涯……
可是有一天真他媽的走遠了,回頭看看來時路,卻回不去啦!那個你一直牽掛的人也漸行漸遠沒了音訊,就像個揚帆起航的帆船一樣,忽然來到大海中央,卻有種渴望靠岸的心情。
我把寫好的文字刪去,再寫,覺得不好的總要被摸去,該離開的人終歸是要離開;該繼續書寫的故事還是要重新落筆,少了該經歷的心酸,肯定不會那么珍惜。雖說那樂觀來掩蓋避免不了的心酸,是一種自欺欺人,該騙自己的時候還是要騙。
最可笑的不過是解釋,最可悲的不過是向誰證明,最不該的就是寫了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