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放寬限速,"標準被無視"的尷尬能不能少點?
然而,困難再大也必須解決。一方面,政府應立足于源頭治理,強化懲治措施,從生產環節、銷售環節強調新標準的剛性,并實施常態化的巡檢,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懲不貸,甚至可以考慮設置市場“黑名單”制度,以退出機制規范生產行為。另一方面,也應繼續加強對騎行人的教育和引導,規范騎行行為,必要時也可采取一些路面檢查的辦法,約束騎行人違章行駛以及擅自調速的行為。
說到底,設定標準只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只有不斷提升企業與公眾的守法意識,強化道路文明,并最終實現“令行禁止”,才能確保城市道路的文明、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