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文章題目:阿里丨支付寶VIE事件(下)
●主要觀點:
先簡單的回顧一下,VIE本質上,就是利用協議控制的方式,用境外的公司控制境內實際在經營的公司,來繞過國內對一些行業的監管政策。好,開始解開“小偷”馬云的真實場景。
①支付寶,本來是阿里的全資子公司。具體的控制方式是:阿里100%控股一個境外公司Alipay E-commerce,而這個Alipay E-commerce,再100%控股當時的“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所以本質上,支付寶就是阿里100%控股的。
②時間點1:2009年6月,支付寶70%的股權以1.67億人民幣轉讓給“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螞蟻金服”的前身),而這家公司是馬云和謝世煌全權控制的純內資企業。
外部環境:央行要求非支付機構企業做備案登記
馬云解釋:“這個政策出來以后,我們覺得外資控股可能會麻煩,于是將70%的股權轉讓到了內資公司。”
③時間點2:2010年6月
外部環境:央行又一新政策《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從事第三方支付的企業必須向央行申請許可證,而申請者必須是“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外資企業呢?那么要“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
④時間點3:2010年8月,支付寶剩下的30%也轉讓給“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轉讓價格為1.65億元。兩次轉讓價格共3.3億人民幣。
此時,由于有VIE的架構,為了保證阿里股東的利益,同時保持支付寶的內資身份,阿里和“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簽訂了一系列控制協議,來保證支付寶的所有利益和阿里集團還是綁定在一起的,也就是說支付寶還是歸屬于阿里的。
⑤時間點4:2010年底,馬云毀約時刻,其不顧股東利益和契約精神撕毀VIE協議,把支付寶挪到一家自己占股80%的公司。
導火線:支付寶向央行開始申請牌照的時候,馬云直接向央行表態說:浙江阿里巴巴是支付寶的唯一實際控制人,沒有境外投資人“協議控制”支付寶。
第二天,馬云召開董事會告訴雅虎和軟銀兩大股東,提出可以通過談判來補償他們的利益。
事件解釋: 馬云真正的錯誤在于“先斬后奏” 。他與楊致遠和孫正義的真正矛盾在于,雅虎和軟銀認為用VIE是可以繞過監管拿到牌照的,而馬云自己的判斷是,盡管央行沒有明說,但只要是VIE結構的支付寶是不可能拿到牌照的。所以在支付寶生死存亡、千鈞一發之際,馬云做出了這個“先拿牌照再說,之后再補償”的決定。用他自己的話說,這個決定 “雖然不完美,但是唯一且正確”。
事件影響:馬云的撕毀協議制造了一個極壞的案例,在國內威脅到所有采用VIE公司的股價和前景,在國際上中國企業背負了不信守契約的標簽。
●個人體會/舉措:
①這個事件的過程,其實比我們想像的更加復雜,有涉及國家金融安全、股東利益、支付寶當時5億用戶、行業影響等各方利益的博弈,完美的解決方案很難,只能妥協,找到最優。
②商業世界中沒有真正的對與錯,有的只是在不同條件和環境下最真實的博弈和妥協,而在這之中見到的人性,才是最令人唏噓感嘆和最美的。
③我們商業分析的目的,不是為了事后諸葛亮的點評,而是融入當時的場景中,用關聯、整體、動態的方式來體驗當事人的心境和拷問、磨練自己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