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秋有幸在律所開始了畢業實習。
之前,關于“萬金油律師OR某一領域的專業律師”的討論不絕于耳,最早是在微信文章上看到的。當時的想法很簡單:“當然是做專業律師啊!因為……萬金油律師不專業。干得成什么大事?”
然而,到律所實習的第三天,帶教老師就與我進行了一場“辯論”。
在我眼中,帶教老師手頭上的任務似乎太雜了,以至于來什么案子就要趕緊去查什么資料,換句話來說就是“天天在舒適區以外”。不過帶教老師不以為然,她認為年輕律師就應該先當幾年萬金油,接觸豐富的案件種類對年輕律師的成長有好處。
當然,她說,確實也不能一直當萬金油。等到歷練了幾年以后,就可以選一個領域深扎下去。深扎下去的領域通常還不能由自己選,得看各種機遇,因此剛開始萬金油階段打下的基礎顯得更為重要。但不排除機遇和興趣碰在一起的情形,比如所里有一位合伙人年輕時志在勞動法,可工作之后一直沒有機會涉及。恰巧有一次他的師傅遇到了勞動法的案子,便對他說:“你不是喜歡勞動法嗎?”由此開始靠自己研究走到了今天。
講得有道理呀!勵志的故事。我想。
在網上也看到有律師在解惑:年輕律師確實應該多接觸不同領域的案子,因為現在每天都在出現新東西,剛開始就深扎,為時尚早。
我便心定了,那么就先開始過萬金油的生活。
只是,每天都在舒適區以外很痛苦。客戶似乎以為律師就應該什么都懂,比如政府剛推行的新政策,律師怎會不了如指掌?殊不知政府的新政策也有不透明的時候,我們搜了網上的角角落落得到的也不過是皮毛。自己就像一張白紙,該怎么回答客戶?
更有一次,我的任務是寫出關于公司法咨詢的回答案。問題看上去實在簡單,用公司法常識就能回答,終于可以舒舒服服地當一次萬金油了。然而一邊寫一邊感受到自己知識的虧空,最后終于發現自己其實什么都不知道,再一次以不停進行法律檢索而告終。平時由于查的是聽都沒聽說過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面對無知也坦然,可這一次的打擊是更微妙、更深入骨髓的。
我自詡為剛剛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很多背過的法律還在腦子里新鮮熱乎著。可一旦開始了實際工作,卻悲慘地發現自己竟沒有一個懂得很多、能夠自信回答任何疑問的領域。當然,作為學生,這樣的狀態很正常,但我實在不想在真正參加工作之后仍然天天當著法律的外行人、政策的搬運工……
可來自其他領域的那一口飯,律師就不應該吃了嗎?肯定不是。
我初步想出了兩種方案:一,既然是現學現賣,那就增長自己現學現賣的能力,即提高質量和效率,在快速回復客戶高質量內容的同時,自己也能順便學到新知識,這也是當萬金油的優點;二,加入統一調配案源的公司制律所,就比如我作為當事人,去律所求助就像掛號看病一樣,由醫院將我分配到相應的科室就診。
至于具體適用哪種方案,就可以結合自身現狀,比如已經在傳統律所工作好幾年,趨于穩定不想變動,那么就采用第一種;而我則傾向于在實習期結束后,努力試試能不能去公司制律所一探究竟。
同時我也可以看到,這家傳統的律所正在進行著一些改變。有特長的律師會自愿組織經驗分享會、管理合伙人正在籌劃對律師助理進行統一的培訓……不禁感到佩服與期待。
其實,大家都在努力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