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標題,估計你就猜到七八分了,這篇文章寫的是“讓”。但是這不是一篇煽情文。
剛回家的這天晚上,爸爸在分盛鴨湯,他說:“你知道為什么我愛吃魚頭、鴨頭、雞爪、鴨爪嗎?還有你爺爺、你外公、你舅舅,他們都愛吃魚頭。”
我撓撓頭說,“是喜歡吃那個腦髓嗎?”因為我喜歡吃鴨頭雞頭的頭腦,并且爸爸從來不會赤裸地表達這種話題,所以我也下意識地躲避著。
接著他說:“那都是讓出來的,讓久了就愛吃了。”
我繼續啃著碗里的主題,假裝不在意地說:“是哦~”
他繼續說:“我們這些家里的男性,在外面多多少少都有得吃點大魚大肉,回到家,自然想著讓老婆孩子多吃點,所以就主動承包魚頭鴨頭雞爪這種難啃的。久而久之吃習慣了,就變成愛吃了。”
“我公公也是。在北京的時候家里燉湯鴨頭鴨爪都沒人吃,婆婆說這東西也就我公公愛吃。”
于是,這個話題就像在談誰家娶了個媳婦生了個小孩一樣淡淡地過去了。
諸如此類,我的媽媽吃紅燒排骨的時候,只澆汁在飯上,挑大蒜或者香菇出來吃,很少吃長得周正的排骨。而我淳樸的婆婆,不管炒什么肉菜,都在挑洋蔥、胡蘿卜、大蒜這樣小孩子從來不愛吃的配菜吃,她說:“我愛吃菜”。而有一天做酸辣魚的時候她說:“這道菜是姑姑教我做的,以前曉奇和表弟上學一起住的時候,姑姑就做這道菜。他們都很愛吃,我和姑姑吃洋蔥,魚肉都留給她們吃。”
這就是物資匱乏讓上一代人養成的一種無私的習慣。
享受著這一切長大的我們呢?
其實從小到大被“讓”著長大,我養成了b數數的習慣。比如一盤梅菜扣肉上桌,瞄一眼,5塊大扣肉!我們有五個人,那么我就吃一塊,再喜歡也不會動。雖然深知我愛吃扣肉的媽媽爸爸會用各種理由把扣肉夾給我,我可能會把它夾回爸媽碗里去。因為我多吃了一塊,我愛的人就要少吃一塊。從小學著媽媽的樣子吃魚的我,一條魚我最喜歡吃的就是魚尾巴和魚鰭,所以梭邊魚這種邊邊很肥嫩的魚,我最愛吃。
在我現在的小家庭,老公不回來吃的時候我能吃掉一整盤的椒鹽蝦,老公回來的時候,我也就只吃兩三只就停筷了。
這已經是一種習慣,而面對我的女兒,我并不想表現出這樣的一種習慣。
懷孕的時候我看了一本書《最好的教養在路上》,作者是韓國媽媽樸善娥,她在女兒六歲的時候辭職帶女兒一起去環游世界。其中有一章《幸福不是你的特權》讓我印象尤為深刻:母女倆走到倫敦森林公園,小純陽把自己的三明治喂了鴿子,看著正在吃東西的鴿子幸福的模樣,她也想吃三明治。理所當然地拿走了媽媽的三明治吃,就像之前每次在公園吃飯的時候一樣。
媽媽忍無可忍地拒絕她,這是媽媽的三明治媽媽也餓要吃東西。小純陽哭起來不理解:“都是一家人,你的我的為什么要分得這么清楚,女兒獨自餓了,媽媽分一點還不行嗎?”
而媽媽說:“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幸福的權利。首先得先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既然你把自己的那份三明治喂給鴿子吃了,那你肚子餓了就得忍著。就算想找媽媽分一塊三明治,也應該事先問問媽媽而不是直接據為己有。”
作者寫道,每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是覺得自己有享受幸福的特權,深知不會意識到自己搶了別人的東西。就算是家人,也不該這樣。
所以在吃飯的時候,我會說這是寶寶的,這是爸爸的,這是奶奶的,這是媽媽的。而當遇到她特別喜歡的食物時,我不會直接給她,而會告訴她,“媽媽愿意把這個面包讓給你吃,但是寶貝,媽媽也很愛吃這個面包,媽媽吃的時候也會很開心,你想剝奪媽媽的這份開心嗎?”
她會似懂非懂地伸出手摸一下我的臉說,“摸一下,媽媽會高興”。然后就不惦記著面包了。
雖然結局很經常是我把東西分給她,哈哈。但是她會知道她不是理所應當可以享受這份食物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