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家里很窮,糧食不充足,餐餐能吃大米飯那是一種奢求,母親便經常弄一些別的花樣,讓我們度過那半饑不飽的歲月。
小麥收了,便經常吃些火燒粑,面疙瘩片,湯湯水水,弄個肚兒圓,南瓜熟了,便經常吃些小半米飯大半南瓜粘稠的南瓜飯,紅薯挖出來了,便經常在鍋邊搭一些紅薯蒸熟,一碗紅薯,半碗米飯。
紅薯屬于一種高產作物,易耕種,不需太多的精力管理,產量又大。它既可生吃也可熟吃,還可制成薯片,油炸著吃,經濟實惠,因此,那個時候,家家戶戶都會種不少的紅薯。
紅薯只需留幾個作種子,下在菜園里。待它長出禾苗,牽出藤蔓,到該移植的季節,將每一個枝杈剪作一節,插進土地里,澆上水,就可成活。
當然,栽紅薯的地必須壘成一條條約三十公分高的梗子,間距約二十來公分,將土弄蓬松,以后紅薯就長在梗子里,又大又光溜。
壘梗子的活自然父親做了,需要相當的力氣,我只管插枝苗,再在禾苗旁邊圍一個小圈,將母親挑來的水一瓢一瓢舀進圈里。
別看禾苗當時蔫頭耷腦,氣息奄奄,可經過兩三天雨露的滋潤,一支支像吃了興奮劑,挺直了腰桿,向著太陽張望。
此后只需鋤鋤草就可以,經過一兩個月的生長,禾苗郁郁蔥蔥,連成一片。藤蔓底下逐漸結果,梗子開始發脹,有的地方還裂開了縫,紅薯在底下仿佛在向我們招手。
此時,它們逐漸成了我們覬覦的目標。放牛時,將牛散在河灘上,我們像特務一樣,借助樹木與草叢的掩映,迂回曲折,匍匐前行。接近目標時,掀開藤蔓,專挑那裂了縫的梗子用手挖,手挖不動就用棍子一點一點地戳開土,將那一個個寶貝摘下,再將根須埋回土里,它們還可繼續生長,結果。
那時的衣服口袋多,將上上下下裝得鼓鼓囊囊,便可凱旋而歸。倘若偷到一半,有人來了,放哨的人便發出信號,我們火速撤兵。沒吃到紅薯,我們的心是不甘的,總會再等時機。就像貓兒聞到了腥,沒下到口,焦急竄跳,心情極為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