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三的時候,自己從書店抱回來,史蒂芬 柯維的n本作品,從《高效能人士的六項技能》到《要是第一》花了自己小半年的時間,那個時候自己每天像打了雞血一樣,白天上課,下課去圖書館,書店,每天就是這樣生活著,所以也就覺得自己沒有荒廢那四年時間。
大學四年看了五百多本著作,很多時候會通宵看完自己所愛的書,那種喜悅激動難眠現在還記憶猶新。
也許是因為看的書多的原因,最后在人生的抉擇上自己做了滿意的選擇。所以一直認為讀書,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
寫這篇文章是最近淡定了很多
以前的自己是雞血人生,所以壓力是有的,滿臉的痘痘一長就是很多年,現在終于好了。因為自己的淡定。
不再一個問題接著一個的逼問自己到底喜歡什么,一生才不會后悔。不再盲目的作計劃,其實那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不再胡思亂想,庸人自擾。不再關心關系的好壞等等。
慢慢的體會出來了,什么是自己喜歡的人生。
所以決定開始自己喜歡的人生。
喜歡看書,這是自發的喜歡,從小沒有人逼迫我看書,而是自己想看書,總覺得讀書能看到大大的世界,學到很多有用的東西。比如人物傳記,尤其喜歡女性的人物傳記,自己很崇尚法國女人的優雅,所以看了很多歷史上很有思想的法國女人的傳記。還有文學,心理學,哲學等。
喜歡寫寫文字,可能是喜歡抒情吧,對于非專業的自己卻很愛寫文字。
喜歡旅游,喜歡一個人去附近的城市轉轉,看看歷史古跡,體驗一下當地風土人情這會讓自己非常開心,尤其是見到那些輝煌的建筑,覺得人類真的很偉大。
喜歡思考和觀察,喜歡任何場合的觀察和總結。
喜歡畫一些自己喜歡的小畫,做一些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