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信群發送了我的感想,好多人都加入了討論,其中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是,堅決焚燒可回收的塑料瓶。這位阿叔非常堅定,他說不會讓這些塑料瓶再做成有毒的瓶子賣給我們。我想他是深有體會的,對于這點。
經過討論,我反而不再執著。從地圖上看,在山下燒和山上燒根本沒有差別,反而山下離水庫更近,在山上還可以消化得早些。在燒垃圾的現場,我的反應非常激烈,仿佛燒垃圾是多么十惡不赦的事情。
繼而我又想到,將垃圾集中焚燒、集中填埋,受罪的是附近的居民。整個城市享受著清潔衛生,垃圾隨手一丟有人清理,到集中處理時才發現是個大難題。集中處理把原本該整個城市居民都需要承受的棘手問題,甩給了焚燒場、填埋場附近的居民。所以,在馬路邊堆積的垃圾,分散在各個村落的垃圾焚燒堆,在現在的我看來,也不是那么骯臟丑陋的事情。至少,當地村落在村里燒,廢渣廢氣都是自己和土地在承受。而路邊、河邊、山里堆積的垃圾不過是自然物質在人的作用下轉換出的另一種形態。樹木流出的樹脂,和塑料瓶子,又有何區別呢?說前者是自然,后者丑惡,不過是自私的人類審美作祟。人類既要享受現代的潔癖生活,又要讓自己免于垃圾處理的危害。真是自私呢。自私是人類本性,這仿佛又具有天然正義,任是誰也反駁不了。呵呵。
撿垃圾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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