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件長袍,酒紅色的針織衫,直筒的,幾乎長到腳踝。很柔軟,穿上去很舒服,仿佛被一種自由包圍。無論是穿了平底鞋,還是高跟鞋,都可以搭得起來。
穿著上班,有同事說這件衣服獨特。
還有人說,優雅。
別人的評價對我來講已經不重要了。
我穿,我買,是因為我喜歡,不是為了博得誰的稱贊。
生活里,我們太容易被他人左右。
我們買件衣服,有人說不好看,我們就把它束之高閣。
我們做一件事,有人說這樣太冒險,我們就停止嘗試。
我們說一句話,有人不喜歡,我們就想怎么說話讓人喜歡。
我們忘了,我們終其一生,不過是要擺脫他人的限制與束縛。
我們活著不是為了讓別人滿意,而是要成為自己期待的那個人。按照自己的節奏,讓自己開心。
吃飯時不要想,別人愛吃什么,說話時不要去想別人愛聽什么,如果你想讓所有人滿意,最終就無法讓自己滿意,而最終別人也對你越來越不滿意。
有位朋友,買東西從來都是考慮兒子喜歡吃什么,丈夫喜歡吃什么,她喜歡吃桃和西瓜,因為兒子和丈夫不喜歡,她夏天基本都不買。
這樣的犧牲換來的是,她的生日沒有人記得,她喜歡什么沒有人知道,她活的完全失去了自己。她覺得委屈,這一切不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么?沒有人要求你放棄,是你自己以愛的名義放棄了愛自己的權利。
一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愛自己,滿足自己的內心需要。這不是自私,而是人格獨立的表現,當你愛自己別人才會尊重你的意愿,你才會更好的去愛別人。
生命是自由的,你要做的是先讓自己開心,干別人何事?
愛自己是內心的強大,是人格的健全與獨立,是生命的自由。
我喜歡,我高興,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