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朋友帶著3個月大的小孩來我們家做客,大姨很熱情的去開門,看見朋友又要抱孩子又要脫衣服脫鞋,就想幫忙去把朋友手里的孩子接過來,朋友有點尷尬,搖了搖手。
其實朋友的尷尬是很正常的,因為她心里是不愿意把孩子給大姨來抱的。
按照挪威的習慣,如果要抱他人的孩子,要親他人家的孩子,要給他人家的孩子東西,必須首先征得父母的同意,包括給孩子照相,合影。也就是說,你想對他人家的孩子有任何的舉動或者語言,你需要讓監護人有思考的時間,來決定你的行為或者言語是否可以。
不過大姨的做法也無可厚非,好心一片,我們不都一直這樣做的嗎?為了表達自己的熱情,幫他人抱孩子,為了表達自己的喜愛,猛親孩子一番。我們總是為了表達我們內心的想法,卻從未留意過小孩的想法,也從未尊重過監護人的想法。
前段日子我的好朋友大景畫了幾張漫畫,很形象的說明了一個主題《捉弄孩子》,看后深有感觸。
透過現象看本質,所謂捉弄孩子不就是絲毫不理會小孩的心理想法,只是為了滿足我們的欲望而已嗎?
為了我們自己哈哈大笑,為了我們所謂的有趣,我們在不斷的消費孩子的童真世界,看著孩子們大哭,尖叫,似乎我們的邪惡心理就得到了滿足。
我在小時候雖然是很乖巧的一個男孩,但也有被捉弄的經歷,經常被大人告知的就是 :你是你媽在河邊洗衣服的時候撿回來的。我那時候天真的就信以為真了,我還好多次問我媽媽,我是你撿回來的嗎?在每次覺得媽媽偏袒弟弟的時候,這種聲音就會在耳邊想起,我是撿回來的。
在很長的一段歲月里,這樣的想法一直伴我存在,讓我對自己的父母缺乏一種安全感,直到后來離開父母寄宿學校,這種感覺才越來越淡。
言語的捉弄,看起來是不經意的說出來,卻在小孩的心里留下了無法磨滅的痕跡,并且時時的會被場景喚起。
而行為的捉弄,在發生的當時會讓孩子陷入極度的恐慌之中,這比言語的捉弄要可怕的多。
老婆曾經給我講述了她小時候被親戚捉弄的慘痛經歷。
老婆大概五六歲的時候,過年的日子在親戚家聚餐,親戚正忙著殺黃鱔,老婆好奇走過去看看黃鱔長什么樣,沒料到的是,親戚捉上兩條活黃鱔就往老婆衣服里放,那時候小,就感覺軟軟,滑溜溜的東西在自己肌膚上滑落,嚇得當場大哭,而旁邊的親戚卻因為她的哭而哈哈大笑,悠然自得。
這段經歷,即便現在老婆回憶起來,依然膽戰心驚,當時嚇得魂飛魄散,以致到今天,老婆看到軟軟滑滑的東西,心里非常害怕。
這樣的捉弄,完全無視小孩的心理承受能力,把自己的得意建立在孩子的痛苦之上。
我們要知道孩子的世界是美好的,孩子的接受能力也是有限的,如此無視小孩心理的做法終究會在小孩的心理埋下一顆驚嚇的種子。
我也有過被大人耍的經歷。小時候住在鄉下,一到夏天的夜晚,大人們都會聚在一起搖著扇子坐在樹下乘涼。我走近去找我的爸爸,誰料有鄰居從我的后面把我的短褲一脫倒地,然后還用手拍拍我的屁股,口中還咕嚕著,白白嫩嫩的,引起眾人們一陣長笑。等我把褲子穿起來,又被另外一個大人給扒了。可想而知,當大人們開心暢懷的時候,我的心里是多么的悲傷,真恨自己是個小孩子,打不過他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盡量遠遠的避開這幾個人,生怕他們再把我的短褲給扒了。在我的心理產生了一種抗拒和不安全感,讓我明白我要刻意避免與這幾個人打交道。
這種行為,完全是不把孩子當成一個人,也完全談不上尊重。在大人的觀點里,小孩子就是用來調戲用來玩的,越是能把孩子逗笑,越是把孩子逗哭,他們才會更開心。
所以,請你認真的對待每一個小孩,首先他們是獨立的人,然后才是孩子。我們應該平等尊重每一個小孩,即便他們無法分辨對錯,我們也應該尊重他們的思想。孩子的世界是天真的,是純凈的,我們填充什么顏色,他們就認為是什么顏色,所以,我們絕不能因為逞我們一時之快在他們的世界隨筆書寫。
我們作為父母,更應該以身作則,對待自己的小孩,對待他人的小孩,請收起 你所謂的小聰明,不要再用威脅的口吻對孩子說:你如果再這樣,爸爸媽媽就不要你了。
也不要說,如果你再做壞事,警察叔叔就要來抓你。
也請你收起你所謂的哄娃套路,比如 在房間里打傘是長不高的,從別人頭上走過別人就長不高,吃了西瓜籽就會在肚子里生根發芽。
所有的這些,我們就想說,請不要把小孩的無知當作你的資本,我們更應該平等尊重每一個小孩的世界,引導他們健康的成長。
最后,我把紀伯倫的這首詩摘抄給大家。
你的兒女,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們是生命對于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借助你來到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旁,卻并不屬于你。
你可以給予他們的是你的愛,卻不是你的想法,
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護的是他們的身體,卻不是他們的靈魂,
因為他們的靈魂屬于明天,屬于你做夢也無法到達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