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混血格格巫
來到簡書之后,就想著把自己曾經零零碎碎寫過的文字都收錄到這里,于是便開始到處扒拉起以前寫的文章來。講真,每次回看的以前碼的那些字,都有一種滿眼不忍直視的羞恥感,但是,自己寫的文,跪著也要放進來做個紀念。
那時的我還年輕,有著文藝小女生特有的神經元,總是喜歡無病呻吟地矯矯情,覺得自己筆下的文字感性極了,仿佛有著可以感動全宇宙的魅力,其實只是感動了當時的自己吧(劃重點:只是“當時”,連“現在”的自己都感動不了。)
不過,仔細想想,此時的我又有什么資格站在看穿一切的視角上去嘲笑當時的那些想法呢?
我只是一枚普通的凡人罷了,并沒有預知的超能力,所以,那時的我,只經歷過那么些事,眼界也只有那么大,就好比身陷在迷霧中,只能抓住眼前能看得見的那一絲絲的光。
那些有點幼稚的小感悟,那些情竇初開的小心思,那些在夜深人靜時悄悄寫下的只言片語,現在看來似乎有些好笑,但都是當年最真實的感悟。
挺感激以前那個總愛寫點兒什么的自己的,讓我在偶爾懷念過去的時候,能尋著這些文字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記憶會模糊,照片會褪色,但是文字不會,它就在那兒,只要不刪除,那就是永恒的。我可以在字里行間自由穿越,拉開時空的帷幕,重啟記憶的大門,一切場景還原,回到文字里的那個時空,體會著當時的心情。
翻看那些過去的記錄,我可以想起一些已經漸漸被我遺忘的環節。有時候,還可以發現一點曾經不曾注意過的細節。
那些過去了的舊時光,在文字里,永遠鮮活,不管你在什么時候重新拾起它。
但文字本身也有它自己的脾氣,創造它的時效性在很多時候往往都是不可逆的。很多語句,過了那個時間段就再也寫不出來了。如果錯過了時機,讓靈感從筆尖溜走,那會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雖然以前的文章大部分會顯得稚嫩不成熟,或許很久以后,我現在寫的這些也會被未來的自己所嫌棄。但是有一點我承認,有些絕妙的文字,是只有在當時特殊的情境下才可以寫出來的,而且有著現在的我所不能企及的深度。
這就是文字最大的魔力吧,它可以讓你和過去的自己毫無保留地面對面交流。同時,在不斷的審視和借鑒中,慢慢地成長。
絮絮叨叨寫了這么多,其實,對于文字,我一直都是懷有一種敬畏之心的吧。我覺得它是神圣的,而且它有著獨特的魅力。
不論長的短的,散文或是小說,詩或者歌,每位作者都會賦予它們不同的靈力。
所以,這些展現在我們眼前的,不僅僅是一個個的符號,而是一段段的記憶,一片片的心意,一聲聲的訴說。
它們無聲無息,卻又靈動鮮活,無處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