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學習評價與學業水平考試
與《課程標準(2011年版)》相比,《課程標準(2022年版)》強調學習評價要基于學業質量對所反映的核心素養(運動能力、健康行為、體育品德)水平及學生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情況進行判斷與評估,評價內容的選擇要包括運動能力的發展、健康行為的形成和體育品德的養成;學業水平考試要能反映學生核心素養發展狀況,命題設計要以考查學生核心素養水平為測試目的。
6. 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
與《課程標準(2011年版)》相比,《課程標準(2022年版)》增加了“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是落實課程標準精神和要求的有效手段與途徑,是提高課程教學設計與實施質量的重要保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學校應承擔起落實和推進課程改革的重要職責,有效開展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課程標準(2022年版)》提出:教師要樹立“教學即研究”的課程意識,開展體育與健康教學實踐問題研究;各校應立足實際完善教研體系、健全教研制度;各地應開展省、市、縣三級培訓,主要面向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教研部門管理人員、學校校長,以及學校教學管理人員、體育教研員和體育教師等;采用多種培訓形式,開展線下線上培訓,以促進全體教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提高對課程標準精神、要求和實施意義的認識,提升專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