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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妞的一個朋友跑來咨詢一個問題:她和她們上司一行四人出差,兩間房,每間400,一共800,再加部門經理消費了一瓶礦泉水10元。回來填報銷單。她的直接上司指著10元礦泉水那項對她說:這個要注明,不能報。
她覺得這個事她很為難。
按規章制度,她應該上報。按人情事故,她最好是視而不見。更何況,部門經理是新來的,她不能得罪。
大妞仔細地問了下她們公司的操作流程,比較混亂,沒有規定的時間,對上報的格式也不統一,幾乎屬于是隨心所欲。
朋友說,她們公司上報從來都是這么干的。每個人都這么做,也從來沒出過事。
大妞想起歡樂頌里小蚯蚓的一段。當時小邱和白主管分手了,突然就變的水火不容。
又偏偏,小邱的主管要出差,要她去和財務部商量提前拿報銷的錢。
好了,問題就來了,她受到了各種刁難和推脫。
白主管說:“你這個貼的不對,不符合規定。”
小邱氣吼吼地說:“以前不都這么干的嗎?你就是故意的!”
很多人看到這一段都會覺得這白主管太壞了,怎么這樣子?就因為兩人分手了?太不是個男人了!
但是,大妞就要說了。
為啥不按規定來?
人情管人情,規定管規定,把人情當規定,就是把自己的主動權雙手奉給對方當刀使。
小邱的領導覺得這次小邱干的太不好,又安知難道不是因為她平時干的太好的原故?
平時好的時候,自然啥都能好說。
我放你一馬,是我仁義;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是我給你面子。而一旦較起真來,就是各種不得瑟。
那時候,再要拿以往那些個“為什么不能按以往的來做”的說辭,只會被笑天真了!
職場上,從來就沒有天真這回事。
當你把人家放給你的情分,給你的便捷,看成了理所因當,就離你摔下來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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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及瑜伽修習者,專注理財及自我修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