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對接 化解糾紛 促和諧

? ? 2017年10月31日上午,勐罕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州、市檢察院的委托調解函,調解一起決定不起訴故意傷害案件,經審查,鎮調委決定接受委托,受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經過2小時的調解,化解了一起因故意傷害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有效的避免了當事人之間矛盾的激化,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由于涉及當事人隱私,基本案情和具體調解情況不予公開。



本案四個亮點:亮點一實現檢調無縫對接。本案經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其間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市檢察院經審查后仍然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刑訴法》第一百一七十一條第四款之規定,決定對加害人不起訴。被害人不服決定,便申訴至州檢察院。為讓該案得以合法合理及早解決,州檢察院委托勐罕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鎮調委會及時審查并受理。

圖片發自簡書App

亮點二:民族語言助力調解。全程使用傣語+漢語進行調解,方便少數民族溝通和理解,助力調解有效開展。

圖片發自簡書App

亮點三:避免矛盾糾紛進一步激化。本案涉及人數較多、涉案當事人年紀較輕,若不及時有效處理,矛盾可能激化。

亮點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一是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降低群眾維權成本。二是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有利于協議履行,提高群眾滿意度。

? 本案當事人簽訂人民調解協議后,由加害方支付被害方第一筆賠償金。

? 通過調解,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也起到了警示教育的效果。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

  • 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4年08月21日 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
    前路由我創閱讀 1,747評論 0 0
  • 我不知道青年時期開始了多久,渾渾噩噩的日子不算少呢。 我不知道青年之后的中年還有多久會來,慢一點,再慢一點,輕狂是...
    崧露閱讀 321評論 0 0
  • 【大綱原文】2016年西醫綜合考研大綱全文 說明:與2015大綱對比,無變化。同學們加油! Ⅰ.考試性質 西醫綜合...
    Neal丶閱讀 660評論 0 4
  • 沒有大力的宣傳,沒有高排片量,甚至可以說在各類商業片的擠壓之下,排片量只有可憐的2%。 在蘇州,我查了一下,較具規...
    E7even閱讀 981評論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