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大妮 ?公眾號:梁大妮的私人賬戶
致初入職場的小菜鳥
最近,剛剛結束了一段比較糟心的小經歷。初入職場,帶著一顆赤子之心與對未來的憧憬。想不到”初出茅廬“,就被套路了。
1. 確認好你簽的是 “勞動合同” 而非 “試用期聘用協議”
勞動法將會默認“試用期”為正式的勞動工作時間,所以在法律上來說正規的公司從你入職起和你簽署的應該是勞動合同。所有的社保是入職后就必須購買,而且不能說是試用期就不發放,也不會是以現金形式發放或拖延到轉正去發放。PS:從入職之日起的30天內,公司為員工購買并繳納社保。廣州市最低的社保都是個人承擔320元,公司承擔近800(按比例繳納)。如果連最起碼的保障都無法提供,又怎么相信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員工合理的權益能到保障呢?此外,勞動合同里應該明確說明工作的起始日期,薪資具體金額和具體的發放日期。按照合同里的日期定時發放工資,而不是提前或延后,一家正規的公司發放工資的時間怎么可能是依據經理出差的時間而定呢?
2.謹慎小心簽署各種離職申請
不管公司以多么卑劣的手段讓你離職的,各種忽悠你簽一些離職的協議和申請原因,讓你主動放棄自己的權益。如果被公司辭退是需要明確理由的,在簽辭職協議的時候,謹慎填寫離職理由。如果是公司辭退,則不要主動寫離職理由。有的情況是,你本人想走,但是公司不放行而被迫寫離職協議時,在申請離職的協議書上也要慎重去寫理由。如果是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想離職,則不建議寫離職理由。一旦簽署,在法律上就默認為勞動者自動放棄與公司的勞動關系而無法像公司合理訴求自己應得的權益了。
3.勞動合同規定離職的第二天就要發放所有的工資不得拖欠。即使公司 在協議里寫是次月的一號發放工資之類的,也是屬于違法行為。
4.加班是一定會有加班費的。申訴的時候,要帶上出勤記錄并蓋公章。而這一點,能不能開出出勤記錄全憑公司自覺。事實是公司明明有打卡制度,但是公司如果說沒有這樣的制度并不出示員工的出勤記錄,也無法強制該公司提供。除非勞動者能自己有有效的證據證明,例如:員工證,或者比如每次下班回家的一些交通記錄等。
5.申訴的步驟是準備各種文字資料:錄取通知書,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員工證。Ps:還有身份證在勞保局做登記 申訴的過程是很漫長的,首先要遞交勞動仲裁申請,然后等待排位開庭,一般時常都會1-5個月的時間等待開庭。在一定程度上,某些公司懷著僥幸的心理覺得勞動者不會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來打官司,因而對勞動者合理的訴求置之不理。即使上庭了,公司能做到的最大補償也就是根據勞動合同來發放相應的工資。某種程度上來說,對公司的打擊程度是不痛不癢而不會解決根本的制度問題。也就是說,你即便打贏了和公司的官司。這家公司也不會覺醒,而且仍然以原來的方式哄騙新人。勞動仲裁是會根據勞動者不同情況來推薦律師免費咨詢的。還有,打官司也是可以聘用免費的律師,也可以自己聘用律師來維護權益。
6.忠告某些工作人員,在這樣制度混亂的公司工作,你將來也很有可能受到不公正待遇。
可是很多時侯,就是很無奈的啊:你去無憂網和智聯網去看看,仍然充斥著多少不正規的“三個月試用期”。事發以后,勞保局的律師也不過是說:如果你覺得你的權益受到了侵犯,你可以去告公司。然而卻沒有人能保障你的實際權益。所幸的是,我并未在那家“無良”的公司虛耗太久時光。
勞動保護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但是無良的公司也很有可能早就想好了對策以及考慮到了能承擔的損失和后果,因而才敢明目張膽的開出各種違法的協議來忽悠剛剛步入職場的大學生!如果不正規的公司總在玩文字花樣,變相壓榨員工而仍然在法律之外不受約束,那么勞動保護法就成了一紙空文,誰又能真正保障勞動者合法合理的權益呢?一個社會有可能不會處處是公平,然而最慘的卻是:收到不公正待遇,還無從申訴。在學習international finance reporting system的時候,時常會考慮:中國的經濟蓬勃發展,并且有大量的海龜回歸祖國。然而西方現進的會計系統為什么無法與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相融合,除了不同的國情和社會制度,其本質原因就是行業和公司的制度以及對其監管的力度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提高,造成了很多不匹配的斷層。因而,高素質人才無法“在其位,謀其政”,部分公司惡性循環才沒有得到真正的進步。
好了,吐槽了這么多。年年有套路,今年特別多。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小菜鳥們,祝?大家都有個陽光燦爛的未來??????????大妮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