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管的嚴的時候,很想談戀愛。現在21歲了,父母不管了,不想談戀愛了。
比現在再小一點的時候,很喜歡一個男孩子,我所認為的喜歡,喜歡了很久,他長得很好看,可是現在想起來,喜歡也只是因為他好看,再多就是他會畫畫,我也會。有共同喜好但是沒有更深層次東西可以挖的時候,就沒有了話題,就越來越枯燥,就注定無果,所以也并不覺得可惜。
在遇到老于之前,我的喜歡好像一直很膚淺,所以也不會很持久,三分鐘熱度這句話在我身上一直受用,喜歡也是。喜歡過挺多人的,做事認真的,體貼人的,會寫詩的。現在啊,只喜歡老于;以后啊,想一直喜歡下去。
自認為小孩子的喜歡是占有,而我現在的喜歡,就是學會了說“來日方長”。我一點也不急。你說不能像陪伴安東尼那樣陪我度過漫長歲月,反正來日方長,所以真沒關系。
人生當真如初見,又何事秋風悲畫扇?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東西,有自己擅長的領域,我啊,恰好什么都會一點,又什么都不精。你啊,恰好我感興趣的你都比我精通,我擅長的你都有涉足,我準備學的你已經開始摸索。恰好你已經走過我正要經歷的時期,比起父母的啰嗦我也更愿意聽你講道理。
什么是最好的愛情呢?大約就是兩個人在一起,總能讓平淡的生活發著光。我和你沒有愛情,我知道你也不會給我愛情,但你出現后,我的生活開始發光了。而這種改變,是父母給不了我的,我怕爸媽看到這里會覺得失落,但請你們別失落,我總要長大。
“個人最主要的義務在于對自己負責,而非對他的伴侶或者孩子” ,母親對我最大的影響就是給了我道德范圍內最大限度的自由,盡管我沒有像她所期望的那樣優秀,但我過得很開心,很自立,也終于在她的一邊放縱一邊糾正下,在老于出現后,在21歲這年年尾,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人總得在不同的時期拋開一些不必要的東西,比如無營養的感情,比如無用的社交,就好像兩個月前我還舍不得扔的東西,今天會毫不猶豫的扔掉,無用的東西不用紀念回憶,只記得開心的事,只愛愛自己的親人,只關心關心自己的朋友。別的再多,我承擔不起也回報不起,沒法心安理得接受的東西我也不會要。
人生很短,要為自己活著,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我會更愛父母,更關心我身邊的朋友。我也會一直喜歡老于,但我也會讓自己變的更好,如果不能和老于生活在一起,就遇見一個像老于一樣的人。
我今年21歲了,會聽媽媽的話好好沉淀自己,等到25歲的時候,帶著越來越好的自己,然后憧憬愛情。
生活瑣碎,但深知真愛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