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批判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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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就聽說有人從印度代購藥品,價格便宜,藥效和國外產家差不多,可以替代。

今天沒想到這樣的故事拍成了電影《我不是藥神》,故事從一個買賣印度神油的程勇講起,程勇的父親身患病無錢醫治,老婆離婚出國,當得知癌癥病人吃不起4萬一瓶的正版藥時,而印度有仿制藥,從此為賺錢為父親治病而做了印度藥廠的中國代理。

藥在各病友群中銷售,后被賣假藥的盯上,而此時瑞典藥廠也在追查看這些仿制藥品,程勇的原始積累也不少了,將這一銷售渠道賣給了另外一人,這人卻將藥價提高,病友們不再保護他,而被公安機關追捕,這期間病友們買不到低價仿制藥,又吃不起高價的正版藥,只有等待死亡的到來。

故事講到這里,觀眾的觀注焦點也出現了,一面是生病窮的吃不起藥的病人,一面是被公安追捕銷售仿藥的藥販,這時自然矛盾直指公安,而電影的初始目的逐漸表露了出來,矛盾的指向也很明確了。

按說這樣煽情的情節,一群似電影里描述的得了"窮病"的人,那種對生期待,另一方面又是那樣的無耐,我卻沒有掉下眼淚,甚至是沒有心痛的感覺,是我心太冷漠了嗎?不是的,原因是現實是真實的,而電影拍的太假了,尤其是當程勇被抓,一路兩旁都是癌癥病人送行時,我渾身起了雞皮疙瘩。

電影又要樹立一個高大上的形象了。藝術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也不可造假。

這是想要說什么呢?生了窮病,吃不起藥?還是說販賣仿制藥不該去打擊,在情與法中間可是法不容情呀,況且這里還有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批判藥價虛高嗎?而電影的結尾又說都納入了醫保,政府從財庫里支付呀。批判公安不該去抓嗎?可那個辦案民警已同情患者,已明確向公安局長表明辦不了這個案了,那只有讓那些不明真相的觀眾去痛恨那個局長了。

印度的藥廠也關閉了,程勇二千元的成夲購入,五百元銷給全國各地的病友,這個情節想讓人感動,這符合常情嗎?假的比那仿制藥還假,怎么能打動人呀。

電影看完了,肚里好像吃了個蒼蠅,倒胃,想吐卻吐不出來,只能說又給天價演員買了一次單。

稍等一下,好好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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