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好前五頁》,有人評價說,作者太高估讀者的耐心了。的確,如今,讓人放下一本書實在太容易了,哪還用得著五頁之久呢?
在一個快節奏的社會,大家普遍缺乏耐心,時間是緊缺資源。打開一本書,目錄瀏覽一遍,就會決定是否繼續。正文開頭幾段話,甚至第一句就可以確立整本書給人的印象,從而考慮是要認真讀完,還是粗略瀏覽,還是部分閱讀,還是干脆直接放棄。
好在,跟那本名字很相像的《寫好前五十頁》一樣,書名里的數字只是虛指。五頁有可能是五句話,也有可能是五十頁,全看具體情況而定。而且在內容上,它講的也遠不止前五頁,而是涵蓋了除情節以外,小說從頭到腳的常見問題。
因此也有人說,這本書簡直就是“雷文欣賞”,因為它舉的例子大多是渣文。
我則看它更像是一本中學生作文指導大全。它全面羅列了編輯眼中高頻率的書稿錯誤,并提出修改方案,布置“課后練習”。幾乎每一章都是這樣的教科書式結構。觸目驚心的反面教材,幾乎刀刀見血,很少有入門小說作者能全身而退。畢竟,大多數人都不是天才。而且,即使你有一定的天賦,有了專業的指導也只會錦上添花。
最近突然想起幾年前沒寫完的一個中篇小說,那種所謂挖坑不填的文章(寫到這,又想起瑪格麗特·艾特伍德把作家比作“掘墓人”),我調出來匆匆瀏覽了一遍,想看有沒有重新發布的可能,結果羞愧至極。
天哪,這都寫的什么啊?要多幼稚有多幼稚,要多笨拙有多笨拙,沒有最基本的小說技巧,謀篇布局混亂,人物性格單薄,情節蒼白乏力,哪哪都是毛病。唯一稍感欣慰的是,如果保留原先的主題,大刀闊斧改改,仍還有勉強見人的希望。
碰巧這時候我開始讀這本書,就像遇到了一位諄諄善誘的好老師。好的老師會指出你的問題,但不是打擊你的自信心。對照自檢之后,我理出了一些具體的修改方向。
很多人都不喜歡修改文章這件苦差,我也一樣。語文老師當年反復強調的“文章不厭百回改”,大概真正聽進去的人太少了。但是,只要深入了解就會發現,這一點也是很多作家重點強調并嚴格踐行的成功秘訣之一。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改過7遍,《安娜·卡列尼娜》寫了5年,僅開頭部分就修改了20次。魯迅的散文《藤野先生》不足4千字,卻改過160多處。
諾亞·盧克曼也強調修改和錘煉的重要性。“瓦格納花了36年創作《帕西發爾》;瑪格列特·米切爾花了十年進行調查研究,創作出了《飄》。羅馬詩人奧維德說過,一個人完成作品之后應該再等九年才能公開發表自己的作品。這是鬻文為謀生者與真正的作家之間的本質區別。”整本書仿佛都在你耳邊不斷敲著警鐘:“你的文章該改改了!”
寫作的初級問題
隨便舉個書中提到的反例,你們感受一下。
“炎熱的、干燥的、晴朗的而且灰塵漫天的一天”,這種句子是不是隨處可見呢?不管你有沒有寫過,我想我肯定是寫過的!保不準這一篇里就有。
盧克曼點中了我們大多數人的通病:形容詞和副詞使用過多。表面上看,這句子好像沒多大毛病,但實際上是在濫用形容詞。好消息是,這個問題不難解決。與其寫得這么籠統和俗套,不如用一些比喻或者具體的描述,反而生動得多。
書里舉了大量例子,比如:與其說“她是一個善良的、仁慈的女人”,不如說“她是一個活菩薩”;與其說“他在很快地跑”,不如說“他在沖刺”;與其說“他把辦公室打理得窗明幾凈、井井有條”,不如說“他把辦公室打理得像一條船一樣”;與其說“這人長得身材魁梧、體格健壯、膀大腰圓”,不如說“他的體格就像熊一樣壯碩”。看上去明顯更簡潔,更有味道,同時無損你想要表達的意思。記得斯蒂芬·金也說過,好的描寫就應該是清晰的,意象清新,用詞簡單。
不過比喻是一把雙刃劍。“假如你的比喻不恰當,那么這個比喻的不精確程度就會被放大許多倍。不好的或者俗套的比喻在紙面上是相當刺眼的。它們要么說明比喻不準確,要么說明作者懶于尋求正確的視覺畫面。作者在寫作中應該竭力避免這兩種現象。 ”另外,用多少比喻也有講究:用得過少甚至完全不用會缺乏感染力,用得過多則讓人摸不著頭腦,精疲力竭。
盧克曼認為,寫作的內容需要“具體化”,這是好文章與差文章的區別所在。而為了精確使用好比喻,認真的作者必須主動學習詞匯,堅持不懈。“假如作者不夠在意作品能否精確地描繪出正確的畫面,那么讀者為什么還要浪費時間讀它呢?”
除了要保持書稿整潔干凈,避免形容詞與副詞過度使用,以及恰當運用比喻之外,作者還指出了其它兩個寫作的“初級問題”,仿佛在上一堂語法課——文章的“聲音”(包括句子結構、標點符號、人稱代詞的過度使用等問題)和文體風格。
針對“聲音”,他建議:“把你的稿件交給一個自己信得過的讀者”(在本書中他反復強調),讓這位讀者在閱讀時特意留心你的某一類問題,提出建議。通過朗讀、刪削、簡化來解決。這類問題如果搞不清楚,無疑會是寫作的硬傷。
如果真的有志于寫作,卻連一個句子都寫不通順,那就只能回頭復習小學語文了。打好基本功,既是對自己作品的前景負責,也是對讀者負責。漏洞百出的東西即使發表出來,也是沒人看的。
關于文體風格,作者借用了斯特倫克和懷特的一句話:“決定問題風格的終極因素是作者的為人,而非作者的知識。”這大概類似于中國古話的“文如其人”。寫作者的性格、習慣、為人會不經意地體現在文字之中。
盧克曼說,雖然這種問題最容易被編輯識別出來,但是也是最難修補的。比如大學教授寫小說,會不自覺地把文章寫成學究氣的議論文。
對于年輕作者來說,一開始就得戒除矯揉造作,避開彎路。樸實簡潔才是學習文體之道。這一點在中外文壇似乎都是被共同提倡的。“刪繁就簡三秋樹,領異標新二月花。”鄭板橋的這句話常被用來指導寫作。而學貫中西的林語堂,在寫英文文章時,也選擇了簡潔明快的風格。
慎用人物對話
編輯甚至只要看看書稿中對話出現的頻率,就能決定它的去留。完全沒有對話固然不夠高明,但過度使用又可能影響文章的節奏和情節的流暢。一本好小說不該全是由對白組成的(即使戲劇也要有簡單的場景說明),更不該由通篇俗套的寒暄和毫無意義的廢話組成。生硬的人物談話更像“一份拉長版的情節提綱,而不是一部小說。”
有的人喜歡用對話來告知信息,代替情節的發展;有的人只會套用別人的對話,令對話變得十分“俗套”;有的人需要“進入狀態”之后,才有可能讓對話寫得好一點;有的人愛寫夸張的戲劇性對話;有的人喜歡模仿方言俚語;有的人讓讀者搞不清到底是誰在說話,或者說的什么……
對于其中過度使用戲劇化對話的人,作者還舉了電影《教父》的例子:這部電影使用的戲劇性對話很可能比大多數電影都多,但是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其中占主導地位的卻是人們的日常對話。若戲劇性在你的稿件里隨處可見,就像喊“狼來了!”一樣,當真正的戲劇性情節來臨時,讀者就不會再相信你了。
對話容易出現的問題,十分繁多。為此盧克曼提出了不少有用的建議。我粗略總結如下:
1、訓練你的耳朵,偷聽別人的對話。
2、根據作品的情節發展需要,取舍已有的對話。
3、一個人物永遠不要提醒另一個人物什么事情。
4、放棄三個意愿:想要傳遞信息,或實現任何目標,或控制人物和情節發展的愿望。
5、找幾個客觀中立的讀者來幫忙或自我批評。
6、練習使用沉默無語的方式講述戲劇性事件,練習輕描淡寫。不要把讀者看扁。
7、用戲劇性的行動取代人物戲劇性的對話。
8、慎用方言,能不用最好不用。
9、把對話寫清楚,讓讀者讀得懂。
注意宏觀大局
雖然小說開頭寫的好,更容易贏得編輯和讀者的心,但是充其量也只是個成功的“鉤子”。一個好的“鉤子”并不能保證后面的質量,更絕非萬事俱備。作者鼓勵我們應該對整部作品以嚴謹的態度進行錘煉。
“不要講述而是展示事件。”這是英語世界寫作指導類書籍的老生常談。但是盧克曼的不同之處在于:他認為這兩者的比例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一部書稿的展示部分所占的分量過重,有可能會導致比例失調。講述部分也應該擁有一席之地。”尤其是想要表達敘述者對另一個人物有什么看法的時候,講述的方式在老練的作者手里也會變得格外有用。
此外,從人物視角、人物塑造、筆法、腔調、故事焦點、環境描寫,以及文章的節奏和進展方面,盧克曼都指出了問題,并給出解決方案,且結合了實例,讓人很容易理解。
雖然作者是從出版編輯的角度去寫的,但本書不僅對編輯的工作方法和衡量標準有參考價值,也對寫作者的技巧提高有幫助,甚至還有助于閱讀者的篩選。
寫作要比大多數人想的更為艱辛。
“搞寫作就要耐得住寂寞,原因有二:其一,你必須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每天跟電腦待在一起,月復一月、年復一年燃脂焚膏般地苦熬;其二,等你付出了所有的汗水和淚水之后,你還必須找到一位伯樂,他對你寫出的東西尊崇有加,愿意把它原封不動地刊行于世。”
寫作更沒有想象中的賺錢。
“許多成功發表作品的作家們仍然必須靠朝九晚五的工作才能養活自己。這是不幸的,因為新聞界往往傾向于只宣傳那些賣了幾百萬冊作品的小說家,而不免在社會公眾面前歪曲了出版業的形象。大多數圖書的銷量不會超過2萬冊。1996年,在5萬種圖書中只有11種精裝圖書的銷量超過了100萬冊。”
書的最后,作者的話值得我們每一個寫作的人自省:
“這本書的最終使命不是教你爭取出版作品,而是勸你要心無旁騖、專心提高寫作水準。問問自己,假如你知道自己的作品永遠不可能發表,你還會寫嗎?假如你真的是為了藝術而寫作,答案當然是還會寫。果真如此,那么每寫出一個字就算你打了一個勝仗。”
我覺得我正在打勝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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