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有個陳繼善,以少傅致仕。這時候的他富有資產,別墅園林數處,但不太愛去,也不喜歡和別人交往,最大的愛好就是扛著鋤頭,種珍珠。
珍珠雖說是貝類體內生長出來的,但畢竟不是生物體,并不具備繁殖的能力。所以珍珠被埋在土里,并不能生出小珍珠。那么陳大叔種珍珠的意義何在呢?
在于拾珍珠。他將大把大把的珍珠,一顆顆地按照種菜的法子埋在土里,埋完之后,再用鋤頭刨出來,如果刨到最后發現數量不對,比如原本種了二百五,只刨出了二百四十九,那只好挑燈夜刨了。過程雖然辛苦,但陳大叔樂此不疲。
本來就是自己的珍珠,埋起來,刨出來,有意思嗎?
真有。
我不禁聯想起了我自己。小時候,某次家長給了五毛錢,就跑著去小賣部買東西,突然摔一跤,錢掉在了地上,再去撿起來時,我突然產生一種莫名的快感,那種感覺就像是撿錢一樣。明明是自己丟的,但感覺確是撿到了別人丟的。
這之后,我不止一次將手里的錢故意丟到地上,然后再撿起來,一次又一次,感覺自己就像個白癡,可快樂卻并沒有減弱分毫。
我的快樂,和陳大叔的快樂,隔幾百年,卻如此雷同,真個惺惺惜惺惺。
如今我不得不非常嚴肅的探討一下,這份快樂的本質,即失而復得的快感。男女之間,有句俗話說小別勝新婚,小別者,意味著只是暫時的分別,而重逢那刻,你將重新審視愛人的一切,尤其是他的各種優點。同樣,珍珠在盒子里放著,并不能帶來快樂,只有將它投出去,埋在土里,然后親手從土里刨出來,仔細擦干凈,這才能帶來快樂。
當然這份快感的存在還有另一個條件,那就是時間不能太長。如果男女長期分別,那么距離產生不了美,只能產生怨恨和冷漠,最后分手了事。同樣,如果陳大叔那第二百五十顆珍珠埋下去,直到十年后才挖出來,他肯定會心臟病發作,蹬腿嗚呼。如果我扔出去的五毛錢被隔壁小明搶走了,非說是他丟的,那么快樂瞬間變成麻煩,我也將從白癡升格為傻逼了。
《古今譚概》里,記載了這則故事,將這位陳大叔描繪出一位吝嗇俗氣的怪蜀黍,然后大加挖苦,可我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戀人走了,才曉得珍惜。父母走了,才想起孝順。自己老了,才后悔沒有奮斗。然而有些東西失去了,就不能拾回來了。這樣看,陳大叔比我們幸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