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家會傷人?(一)

文||梅子黃黃

《歡樂頌2》里樊勝美的家庭中,她母親總是想法設法壓榨樊勝美,讓她出錢幫哥哥買房子,讓她幫忙還債、幫收拾哥哥惹事留下的一堆芝麻爛谷子,還揚言房子也要留給哥哥。為什么樊勝美可以一再忍受這種壓榨,一再充當“圣母”式人物?因為,她無法接受父母不夠愛她的事實,她做那么多,只是因為小時候沒有被父母看見,為了讓父母“愛上”自己,她在這種環境下,漸漸地變成了極力討好父母的那個孩子。累成狗的樊勝美開心嗎?

我們想要孩子長大后,不要被老板、被他人壓制,不變成奴顏婢膝,小時候就要讓ta有較高的自我價值感,有較高的自尊。也就是說,看見孩子的需求,讓他們感覺自己是可愛、被愛的,父母不是因為ta做了什么事,不是因為ta乖、ta成績好才愛ta,而是無條件愛ta。

怕就怕有些父母冠著“以愛之名”,做著傷害孩子的事情而不自知。

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講,都希望“家是港灣,愛是退路”。可是家有時給我們帶來的是傷,父母無意或固執己見帶給孩子的傷,配偶不理解或暴力(包括肢體暴力和語言暴力)帶給我們的痛。自己如何才能終止這種惡劣循環?

著名心理咨詢專家武志紅在他的書《為何家會傷人》中剖析了家庭中大部分的傷痛來源,也給出了部分答案。這本書結構還比較清晰,總共分四部分:

一、 夫妻關系是家庭的核心
(1) 每次分手都是心靈的修復。

每個人至少要經歷兩次誕生。第一次是出生,這是一次痛苦的分離,卻換來一個新生命。第二次是戀愛,出身好壞我們無法選擇,戀愛是一種特殊的選擇。我們按照理想父母的原型去尋找戀人,戀人多數時候都是我們選中的理想父母。理想父母都有一個特點:能給予我們無條件的愛。戀人雙方都需要這種無條件的愛,也在戀愛初期,想方設法讓對方感覺到:無論何時何地,我都無條件愛你。

如果戀愛初期都無法無條件包容對方,戀愛就會夭折。如果獲得足夠的愛之后,我們就會變成孩子,戀人也會變成孩子,我們一起退行到了童年。我們互為對方的理想父母,互為對方的孩子。這是戀愛的關鍵期,這個階段決定了我們在重復童年的錯誤,還是在修正童年的錯誤。

但戀愛蜜月期過后,兩個人的距離近到不能再近時,我們就會將以前對現實父母的那些不滿,轉嫁到戀人的頭上。甚至戀人越愛我們,我們越不講道理。這個時候,我們很容易產生不耐和厭倦。最好的情形是:明白自己的很多不良情緒不是因為現在的戀人產生的,而是過去造成的;另一方面,戀人繼續給予我們無條件的愛。

比如,有個女孩3歲時,她爸爸跟另外一個女人離家出走,直到16歲才回家重新和她媽媽復合,她非常恨爸爸, 找了一個和爸爸完全不同的男朋友。剛開始兩人相處得非常好,但戀愛第二年后,她經常為些小事和男朋友吵架,甚至開始查男朋友的手機,他的行蹤等。為此他們倆大吵一架,此時她男朋友才發覺,原來她擔心自己和她爸爸一樣,才查他的行蹤。找他吵架,是在重復小時候經常用吵架的方式來引起媽媽的關注這種方式。

這個女孩是幸運的,但很多人卻忍受不了對方的各種猜忌,各種不安全感的神經質,從而導致分手后都沒明白戀愛后對方為何像變了一個人。

戀愛就是與家的最后一步分離,少數時候,一場戀愛會自動拯救一個人。但是,如果特別想得救,我們就必須自己去努力。如果我們不把自己全交給潛意識去指揮,努力去救自己救戀人,那么我們每一次戀愛都可以成為一個好的治療機會。

分手一開始注定是痛苦的,因為我們有很多分離的痛苦記憶。小時候,爸爸媽媽經常會狠心離開我們。比如上班、學習,或者離婚。我們都會受傷,分手如同這些一樣,不管合理或不合理,我們只看到一點:“他不要我了,就像爸爸或媽媽一樣”。

分手最大的教訓是讓我們明白,再親密的人也是另外一個人,是和我們一樣重要、一樣獨立的人。

(2) 緣分=娶回“媽媽”,嫁給“爸爸”?

一見鐘情是什么?緣分是什么?命中注定的ta是前世500年回眸的因緣嗎?對于緣分,心理學上的解釋是,緣分確實是在過去修下的,但過去不是前世,而是我們的童年,主要是在與父母的關系中修下的。

心理學家研究,一個人的人格基本在5歲前塑造成型,情感基礎也在童年中形成。我們每個人潛意識總把爸爸媽媽的當做愛情的原型,并按照這個原型或相反的原型去尋找理想戀人。但畢竟戀人不是父母,我們也不再是童年孩子,這就出現了很多幻滅的愛情。

比如,漂亮迷人的女孩阿蓮,追她的男人至少一個排,但她卻獨獨看上了木訥老實、又不解風情的劉凱。為什么?細心的追求者就發現,原來劉凱無論長相、性格都非常像阿蓮的爸爸。后來他們卻離婚了,因為阿蓮將劉凱當成了爸爸,但他畢竟不是爸爸。戀愛期間,他對她百依百順、無條件付出。但劉凱也有一顆想做小男孩的心,他不會心甘情愿一輩子付出,做個“好爸爸”。一旦他放棄像爸爸一樣照顧她的心情,阿蓮對他的依戀就會結束,她就會拿他和其他追求者作比較,于是發現他根本沒有自己想的那么好。

而岳東6歲時爸爸車禍過世,他一直與媽媽相依為命。但在他14歲之前,他媽媽一直想找一個丈夫,但沒找到滿意的。期間,她經常晚上出去約會,整夜不回家,讓他一個人過夜。有時,一出去就幾天,將他托給鄰居照顧。他16歲時,媽媽也遭車禍死去。對于媽媽的死,他沒有一點同情,他恨媽媽,他認為媽媽不是去會男友,就不會出車禍。他談過無數戀愛,可是最終都以分手收場,因為熱戀過后,他總將對媽媽的恨轉移到戀愛對象身上。他之所以在一次有一次戀愛中,折磨并背叛對方,只不過是他潛意識中對媽媽的報復而已。

其實,一見鐘情可靠又不可靠。不可靠,是因為我們容易執著于源自父母的戀人原型。我們按照這個形象去找意中人,剛好有異性符合,就一見鐘情了。可靠,是因為我們確實很難擺脫過去,很難擺脫父母對我們的影響。

對過去父母的執著會蒙蔽了我們的心,懂得這點,我們才能更明白自己為何會一見鐘情,也學會甄別自己內心的真實擇偶標準,你到底愛的是誰!但最重要的是,是我們要意識到,戀人畢竟不是父母,在找到“好的戀人”之后,自己也要學會做一個“好的戀人”。

(3) 別拿自己的尺子量對方

很多人抱怨:我無法理解配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是因為當事人總是無法“如其所是”去理解對方。

親人間的理解之所以很難是因為,我們習慣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去猜測、去評價甚至抨擊另一個人,卻完全忘了,對方也有自己的立場。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認識,子非魚,安知魚之苦和樂?

幾個常見的錯誤:

l 揣測。我們以為,作為最親密伴侶,我們非常了解另一半。甚至有人說:“他一張嘴我就知道他想說什么。”這可能是真的,但是我們常常只知道ta會說什么,卻不理解對方說這些話時的感受。很多時候,對方的情緒再明確不過了,我們仍執著自己的想法去猜測對方的意思。

l 評價。很多時候,配偶只是想和我們分享一下郁悶或快樂,但我們卻妄加評論。夸獎和批評都是我們的工具,目的是為了控制對方。對于親密關系來講,這是最糟糕的事了。

l 出主意。對方一說“問題”,我們就急著去出主意、提建議,忙著為對方“解決問題”。但實際上,對方只是借“問題”發泄一下情緒,根本不需要我們的建議。出主意,會阻止了對方倒苦水。

舉例:

妻子:累死我了,公司那女的煩死人,老找茬。

丈夫:別理她,跟那種人生氣,不值得。(開始提建議)

妻子:不理不行啊,她是我領導!(覺得丈夫不理解她,煩躁)

丈夫:那就換工作唄!(接著提建議)

妻子:你說換就換啊!眼看兒子就要上大學了,每年的學費上萬,你工作是輕松,可是每個月就那么幾千塊錢,夠誰花啊?!(覺得丈夫不理解,還說風涼話,開始抱怨)

丈夫:你這人怎么這樣?人家想幫幫你,怎么扯我身上了?(也動氣了)

妻子:幫我?你要是有本事,像隔壁誰老公,每月掙幾萬就真幫我了。

丈夫:別人好,和他過去!有錢了不起啊!

不妨換種說法,效果卻相差甚遠。

妻子:累死我了,公司那女的煩死人,老找茬。

丈夫:可能人家更年期,是夠煩人的。來,喝口水(把她平日最愛的冰鎮酸梅湯遞過去)。(對感受表示理解)

妻子:哎,為了兒子的學費,我還得咬牙干下去。(感受到丈夫的理解和關切,繼續倒苦水)

丈夫:老婆,你辛苦了,家里主要靠你掙錢撐著。我這個掙公家飯的人,最多只能整個寬敞的房子回來。(表示接受)

妻子:也不是這么說,兒子的功課、人品,沒有你下力,哪兒有今天的模樣?哎,我們都不容易(感受到了接受,也回報接受)。

(4) 不要把權力規則帶回家

家不是工作的延續,也不是工作的補充。如果你工作處理得很好,千萬不要以為運用工作的那一套辦法,就能將家務事處理得很好。

將工作和家分開,工作是工作,家是家,保持整個家庭的平等。工作中,處理的主要是利益,目標是解決問題。家庭中,處理得主要是感受,目的是相互理解和接受。

(5) 孩子不該是你的最愛

健康的家庭,充盈著愛,也懂得分離。

健康家庭的父母,深愛孩子,將他養大,不是為了自己分享這一結果,不是為了永遠和孩子黏一起,而是要將他推出家門,推出外面更寬廣的世界,讓他去過獨立而自主的生活。

而他,勢必會找一個伴侶,也會有自己的孩子。等他的孩子長大,也會向父母學習,把他的孩子推向更寬廣的世界。愛,就這樣循環,從我們的原生家庭到新生家庭。

家庭關系中居第一位的,不應是親子關系,而是夫妻關系。夫妻關系是“家庭的定海神針”,在有公婆、夫妻和孩子的“三世同堂”的家庭中,如果夫妻關系是家庭核心,擁有第一發言權,那么這個家庭就會穩如磐石。


很多糟糕的婆媳關系,嚴重的戀子情結就是因為把親子關系凌駕于夫妻關系之上了。不健康的模式包括:煩丈夫,愛兒子;“沒丈夫”,愛兒子;太愚孝,輕妻子。

如果是兒子,就要對自己說,爸爸才是媽媽最愛的人,自己不是;
如果是女兒,就是對自己說,媽媽才是爸爸最愛的人,自己不是;
如果是父親,就要對女兒說,我愛你,但媽媽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
如果是母親,就要對兒子書,我愛你,但爸爸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

夫妻關系是家中的的NO.1,這是健康家庭的第一定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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