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寫作的二三事

在我心目中,“碼字”和“寫作”、“作者”和“作家”一直都是有很大區別的,此外,區別很大的還有“書”和“書”,因為現在市面上真的充斥著太多名字聽起來差不多,內容同樣然并卵的書籍了。

盡管如此,那天在連岳的文章下面看到這個評論的時候,我還是覺得吃驚:無用書的比例竟高達90%?!將這條評論截圖放在朋友圈,有朋友回復說,這個90%可以改成99.9%或更多,那一刻,我覺得這個真相太殘酷了…..

爛書都已經這么多了,我自己寫的也就那樣,那我為什么要寫文章?我是怎么看待自己寫的東西?我想成為作家嗎?過去或現在都有朋友問過我類似的問題,在回答這些問題以前,我想先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和“寫作”的故事。


1.從小就愛寫作文

我從小到大都特別偏科,文科一直是強項,理科無能,尤其是數學,甚至還有因為解不出數學題,加上想不明白為什么要學數學,坐在書桌前自己跟自己生氣流眼淚的經歷(攤手)。

小學低年級作文還只是看圖寫話的時候,我總是可以得98.5/99這樣的分數,我喜歡給圖上的小紅、小東、小明編故事,丟分是因為粗心,每次總少不了有錯別字或用錯的標點符號。

到了更高年級,開始寫400字/800字限字作文了,身邊同學都覺得苦惱的時候,我依然熱情不減。印象特別深刻,大概四年級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下很大雨,鄰居家的男生寫不出作文,他媽媽撐著傘打著手電帶他來我家讓他和我一起寫作文。我自己沒寫完的時候,就會把作文選借給他,他這里拼一點那里湊一點,我寫完以后他還湊不齊字數,我就把自己寫的作文,意思不變,換一種說法念給他聽,讓他寫下來,這樣第二天就有作業可以交了。

現在想想,那時候我就已經很舍得為書花(大人的)錢了,雖然我也很想集明信片,買女孩子的小玩意,但我還是選擇買書,所以擁有的XX字作文選、作文素材、好詞好句之類的書在同學里算是比較多的,這些書對那時候的我來說就已經算是課外讀物了,而且那時唯一可以買書的新華書店離我家還挺遠。

2.一篇周記改變了我

五年級下學期從家鄉轉學來到深圳,因為性格內向再加上不會說普通話,內心特別自卑,其他同學都可以很流利地讀英語文章,可我連26個字母都不認識,每天上學都覺得時間過得特別慢,因此很抗拒上學。

直到有一次,語文老師布置周末作業寫一篇周記,作業本發下來前我的周記被當作優秀范文,老師將它在五年級三個班都讀了一遍。從那以后,自己班和隔壁班的同學都認識我了,這令我信心大增,逐漸變得開朗起來,英語單詞聽寫也從第一次43分,后面50 60 70分一直在進步。

我現在還記得那篇周記里寫的是:我在上學路上看到一輛面包車撞到了一只小狗,可憐的小狗躺在地上慘叫,但司機當作什么也沒發生直接開車走了,路過的也沒人停下來救助小狗,我看著害怕又不知所措,末尾寫了生命都是平等的,然后“譴責”了下司機之類的話。老師的評語是:觀察仔細,動詞用的準確,而能想到生命都是平等的這一點讓她覺得吃驚。

已經不記得那位語文老師的名字和容貌,但是我到現在都感激她,她只是讀了一篇她覺得好的小作文,卻給了我莫大的鼓勵,幫助我度過了一個難關,這對當時的我來說真的特別重要,謝謝她。


3.我的作文獲獎啦

初中生病了,隔三差五往醫院跑,吃了藥白天在教室睡覺,晚上回家做作業,成績自然滑落不少,這讓我更加多愁善感了,隨便抓到什么紙都能在上面寫幾句,甚至用鉛筆在房間墻上寫。初中時候的“作品”我至今都還收藏著,但是一直沒勇氣再去看,因為現在看回去真的會把自己矯情壞。值得一提的是,初二那年,在深圳讀書月現場作文比賽中,我得了個二等獎,獎品是一個黑色皮面的筆記本,落款寫著深圳讀書月組委會,讓我開心了大半年。

后來,后來我就把寫作這件事給忘了,但一直保持著閱讀的習慣,什么書都愿意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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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為去書展寫讀后感

大概三年前,在豆瓣上看到深圳讀書會發起的一個活動,只要在網站上提交一篇與書有關的文章就可以免費去香港書展。還沒去過香港書展呢,于是就拉上師姐和同學,各自寫了一篇讀后感提交上去,一起去了書展。

在回程的車上,帶隊工作人員自我介紹說他們都是讀書會的義工,我覺得這太酷了,于是萌生加入讀書會的想法,很快就寫了郵件申請加入義工,負責人回復說目前只有文案組缺人,問我是否愿意加入,我當然愿意。

加入文案組后,跟進的第一場活動嘉賓是深大文學院的一位老師,我的記錄稿得到了嘉賓的表揚,他還給我提出了一些建議,太開心了,也是這一篇記錄稿喚醒了我對寫文章這件事的感覺,于是繼續開開心心地在讀書會寫記錄稿,但也沒有想過寫一些其他東西。


5.重拾寫作習慣

直到今年無意加入“百天寫作”打卡小組,小組規則是每周提交2篇文章,不限字數和題材。我這才驗證這個驗證那個把申請了很久的微信公眾號找回來,開始在上面碼字。

每周兩篇聽起來太簡單了,但犯起懶的時候還是覺得很難,尤其是很久不寫真的不知道寫什么,大概第四周的時候,實在寫不出自己覺得能發出的東西,為了不被踢出群,我從以前的文章里找了一篇做了修改后作為作業提交上去。

這100天里我一共寫了三十多篇文章,比這個重要的是,我又重新感受到了寫文章的那種樂趣,養成了隨時用手機記錄自己觀察和想法的習慣,還看到了群里很多很棒的人,大家寫著各種各樣的題材,各有各的語言風格,讓我覺得這個世界太美好了。


6.現在為什么寫作

一直到今天,我都還沒有養成固定的寫文章習慣,也還沒找到為自己寫和寫給別人看這兩者間的平衡點,但是筆在我手中,總會越寫越明白的,你說呢?

所以:

我為什么要寫文章?

——因為喜歡,如你所見,從小就喜歡。目前來說,只有寫作和做手工這兩件事能讓我感覺到“心流”。另外,這年頭會寫文章真的挺有用的,即使寫的沒那么好。

我是怎么看待自己寫的東西?

——語句比較通順但啰嗦,正在加強輸入和學習一些寫作技巧。雖然喜愛觀察,但欠缺思考和想象,所以總覺得自己更擅長記錄。

別人怎么看待我寫的東西?

——有人說喜歡我寫的平易近人,并且好些人都覺得我有在進步。我也很期待更多批評和建議,因為真的想寫得更好。

我想成為作家嗎?

——想,但我想成為自己喜歡的那種“作家”。


7.寫作記錄來時路

最后,我忍不住想感嘆一句:生活真的很奇妙!

小學時將看到小狗被撞倒在路中間這件事寫進周記本里的我,肯定想不到十幾年后自己也會養狗狗,并且這么愛護它們;初中時候參加了讀書月關于寫的比賽,而今年,我參加了讀書月關于說的活動;當年只是好奇想去香港書展看看的那個我,也不會想到未來幾年里,自己在讀書會除了收獲朋友還有這么多進步。

做好該做的事,然后等待生活給你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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