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聊天知道這么一件事,一個女人離婚后沒孩子,和一個妻子病逝的男人結婚,這個男人有個襁褓中的女兒,暫時由爺爺奶奶帶著。
婚后的一段日子,夫妻倆過得還不錯。女兒該上小學的時候被接回到親爸身邊,不平靜的日子就此開始。其實,女孩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親媽早已病逝了,家人也沒告訴她,所以她一直把這女人當親媽看待,可這個女人并沒有把女孩當親身女兒對待……
從孩子上小學到初三畢業,后媽對她非打即罵,家里經常是雞飛狗跳,街坊四鄰都能聽見。上高一的時候,女孩又回到爺爺奶奶家生活,當時兩位老人都八十多了,奶奶還患了老年癡呆。
女人如愿以償的趕走了繼女,她打算把自己那份財產留給外甥,想靠外甥養自己老,這話早早就告訴外甥了。
在女孩準備高考的那一年,男人病逝了,女孩真正成了沒有父母的孤兒,大學沒考上,現在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女人分得了大部分遺產,在外甥家附近買了套房,離開了原來的那座城市。
后來,聽說這女人三天兩頭生外甥的氣,因為外甥不是讓她出錢買別墅,就是讓她出錢買汽車。
我想,如果當初她把繼女當成自己的孩子養育的話,是不是要比現在好過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