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過澡了,懶懶地倚靠在床邊,準備睡覺,晚上給高先生打電話,他再次強調根據他多次多年戀愛及從平日觀察得到的經驗:
?不過多聊天,否則在兩人未共同生活的前提下會把話題用盡,開始聊單方生活,他認為這是對方不愿意聽的。
?不過多見面,要保持激情,小別勝新婚。
?兩人互相平衡,不能因為性別就男生讓著女生,雙方都需要通情達理,不需要誰讓著誰。
?最后一點我感覺有待商榷,不管是男女朋友交往亦或是普通朋友相處,我們都要學會克制自己,拿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對待對方,這不是虛偽,也不是客套,是應有的素養,在人際交往中我們都需要盡可能地考慮別人的感受,那句話說“不要五湖四海皆你媽”是對的,同時包容寬容他人也是對的;
君子以厚德載物,在相處中,要溝通,要理解,更要寬容,每個人都是不同的,求同存異是大目標,具體到戀愛關系,我認為彼此之間犯個小錯,有些小問題倒是不需要在意誰讓著誰,因為事情發生總是雙方交互的結果 ,都有責任,只不過誰責任更大一些罷了,如果把愛作為背景信息,在沒有刻意作的情況下,就不單純是“讓”的問題,古人云“禮讓三分,巷寬六尺”這個“讓”不是一味委曲求全,無條件忍讓對方,或者利用性別差異使對方屈服;這里指的,是互相協商,了解彼此想法并包容的過程,是對雙方的不同有包容寬厚之心。雙方磨合的過程像是大小齒輪,在保留鋒利的齒梳的同時不去傷害到對方,找到平衡點,契合進去,才能順利地輪轉下去。希望我們能找到最舒服的姿勢嘍←_←
? 最后,高先生以他豐富經驗作為先導,認為他的想法是“對”的,我不置可否,但始終感覺,好的關系應該是輕松的,愉悅的,水到渠成的,如果非要別扭或擰巴才能達到“對”的觀念,那這個“對”的觀念是不是適用性不強呢?雖然最后得到結果可能是好的,但實現方式是不是可以更優化呢?就像邏輯思維說的那樣,正確的事情不一定是得體的,運用到這里,“對”的模式不一定是最適合的相處模式咯?╭(╯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