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

多年來一直忙忙碌碌,以至于來了日本以后倒始終沒有機會靜下心來寫寫東西。

最初知道簡書,是從前男友那里,對,那個交往了五年半,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提出可能要分手并相持了半年后最終分手,至今已一年半有余的前男友。其實跟他在一起的五年半里他讓我見識到了很多人生中的第一次,他時時刻刻方方面面都走在我前面。我一直像一只乖乖的小胖,就這么跟在后面,對,他給我起的名字,叫胖胖。后來,這個胖胖從名詞逐漸演化出形容詞,副詞,動詞,甚至感嘆詞。胖來胖去也就成為了我們之間的專有語言方式,也是我堅定他的社交軟件是否被盜號的一個有力法寶,雖然至今還從來沒有用過。

后來,我有了新的男友,一個一開始并沒有多少感覺,且一度以為要成為炮友的日本小男孩。之所以說是小男孩,因為他小我兩歲半,不過25,而我早已在奔三的大隊伍中度過了可怕的27歲生日。小男友對我很好,幾乎言聽計從,百依百順。雖然剛開始的時候經常會鬧鬧小別扭,甚至因為某些大的小的事情用罐頭砸過自己的頭,差點從二樓的陽臺翻出去等等。那段時候哪怕我只是跟小軟件上認識的機油一起吃個飯都會鬧情緒。好在這段打打鬧鬧的磨合期沒有持續太長,一年半后的如今,生活里只剩下了lovelove。以至于有一天突然他也要叫我胖胖,還說是他發明的專用詞語,卻讓我只能憨笑以回應。他么倆都曾為此被人說過是不是專門喜歡胖子,哎,我也不想的。

歌里總喜歡寫,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有過三段正式感情(其實不是很喜歡這種說法,不得不承認還有一段也算是很正式,只不過由于當時我和前男友并未分手,所以沒有辦法算是正式的交往,暫且不算在正式的感情里)的我,在每一段感情中都是覺得自己擁有了全部,擁有著世界上絕對不會丟失的愛,可還是意外的丟了一次又一次。于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其實也只不過是一個美好的愿望而已,可以信,卻也不可以迷信。我更喜歡的一句話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很相信命運這個東西,其實冥冥之中確實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好比信基督的人認為是上帝給了他們一切,雖然很多基督徒是反對我所擁有的這種戀愛方式的。不過,有時候教堂也許是一個好去處,實驗室一個我很喜歡的漂亮印度姐姐答應只要我愿意她可以介紹我去她常去的教堂,在東京,說與小男友聽,卻遭到了極力的反對。就這樣,信仰在一些人心里起到了跟生命等價的作用,在另一些人心里卻被視為邪教,可是,你真的信科學么?因為愛情本來就不科學,否則也就不會有“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這句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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