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尼契——《牛虻》
我最近看的一本書里面提到一個片段。
主角亞瑟因被最愛的人欺騙和誤解,離家出走并制造了自殺的假象。所有的人都以為他死了。他的父親和他的初戀情人,為此承受了別人難以想象的心理負擔。然后,十三年后他回來了。因為在外顛沛流離受過太多的苦難,他的容貌外形已經變得所有人都認不出來了。
可是他重新回來了,回到了他的初戀情人身邊。由于他不再是以前那個風度翩翩舉止有禮的俊美男子,而是個尖酸刻薄臉上有刀疤甚至駝背腳坡公開和一個艷俗的女人同居的不討喜的人,他的初戀情人沒有認出他來。
然后有一天,她與一位革命同志和亞瑟在橋上相遇,他站在陽光里,慵懶地伸出一只手來和她旁邊的那個人打招呼。那雙手細長漂亮帶有某種神經質細碎小動作。就那么一瞬間,她被一陣恐懼的感覺包圍,臉色慘白,根本無法站立。雖然這個人一直沒承認自己就是亞瑟,可她還是愛上他了。
我對這個細節印象深刻,在我腦海里浮現的是極富意大利風情的大街,在某座有著悠久歷史的小橋上,嫻靜美好的瓊瑪看著一個外形算是丑陋的男子,對方衣著考究,嘴里說這些雖刻薄卻也在理的話,慢慢地抬起手打著招呼。
情人的再相逢一直是感情戲的高潮。我喜歡這番沒有多余廢話的重逢,因為他們的相認不需要靠作者提供些虛假做作的幫助,比如說對方容貌幾乎沒有發生改變、或者是一些相似的話語和某種約定,他們的相認只是靠來自心靈上的吸引。
后來,亞瑟一直都沒有承認他就是亞瑟,直到他死,他才寫了封絕筆信給瓊瑪。這一次他是真正的離她而去了。
“一個行將死去的人有權憧憬他的一個幻想,我的幻想就是你應該明白為什么我對你總是那么粗暴,為何久久忘卻不掉舊日的怨恨。你當然明白是為什么,我告訴你只是因為我樂意寫信給你。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我仍舊愛你。”
這個故事來自于一本一直被當作革命小說來看的書。可惜主角的全部革命熱情都來自于他對神父和初戀情人的愛。他不是個革命斗士,只是個愛恨欲望特別強烈的天蝎座男人。
這個故事來自于《牛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