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賺錢買房,保險等一等?
年輕人在努力打拼成長的過程中,應該先買房還是先規劃保險,現實中真實有這樣的矛盾沖突。在與人交流保險的過程中,經常有人說,我剛剛買了房,還有貸款,保險等一等。剛買了房,每月還房貸,沒有錢買保險哈,緩2年,緩2年,緩2年等我手中有錢再買保障。其實我提示大家,先買房還是先規劃保障,這是個偽命題,這兩個不應該成為沖突,而且應該相輔相成,是有相互關系的。
為大家舉個例子,你有沒有注意過,貸款買車的時候,放款的那個銀行,第一年的車損險受益人寫成銀行。你能理解什么意思嗎?銀行怕你有一天,把這車撞壞了,不要了,你也不還他貸款了,銀行上門收這輛車,可這車撞壞了,收回去也不值錢,所以讓你上一個商業的車損險,把受益人寫成銀行,真的這車撞的全壞了,保險公司賠一筆錢給銀行,他也不用找你還銀行貸款了。大家知道嗎,還有十幾年前,實際上連買房貸款都是強制捆綁房貸保險的,專門保這個貸款的房主,就怕什么呀,這20年、30年還貸款時候,這房
主突然沒了over了,那怎么這,人家放貸的銀行,應該去家里收房子去,一看家里,男主人已經不在了,剩女主人孩子孤兒寡母,那怎么弄呀,給人轟出去,這個很難做。但是那怎么辦呢,不收回來誰還貸款啊,所以有個房貸保險,是專門針對房主身故的時候,把剩下20年30年反正沒還的貸款,一筆都還上,保險公司賠,還給銀行,銀行有錢了,房子你們家里人住著。只可惜慢慢的,因為有些人抗議說這算強制銷售,國家把這個取消了。
其實各位你們仔細想想,放房貸的機構,希不希望這個房貸的人有保障,銀行心里清楚,這一百個人也好,一萬個人也好,中間有一個出事,這房貸就不一定能收回來啊。所以我也想說,那連這些放貸的機構都有這種風控意識,我們自己作為借款的人,負債的人難道沒有風控意識嗎?我們如果沒有房,其實無房一身輕,掙多少就是舒舒服服花多少,手里有點小積蓄,2-3年不上班還能全國旅游,那這樣呀,我倒想說,你有沒有保險不至于把你逼死,因為反正你手里有點現金,可以有一定的風險抗衡能力,正因為你買了房,你首期房款一支付,積蓄沒了,你就沒有現金作為風險儲蓄的對沖了,然后你還每月還貸,這個時候你要碰上大額醫療費用支出,碰上重疾和意外殘疾導致你收入下降和中斷,這房子也保不住了,誰來還房貸。所以越是負債,你越應該做風險對沖,你不就是擔心保險上花錢多嗎?是因為你不知道保險有便宜買的方法。
買保障是有方法的,你可以用短期的消費的便宜的保險先過度,這樣你說緩2年,等2年手里有錢了,再買保險。但不是因為你手里有錢了,才去買保險,而是因為你手里有錢了,才去買相對費用高一些的,長期的內容豐富的保障。你眼下沒多少錢你可以用一點點錢,去解決你抵御不了的風險,以防意外發生時,你不至于看不起病,你的家庭不會因為你失去掙錢能力,而捉襟見肘,陷入現金流的恐慌,父母無法安度晚年,孩子教育支出無法保障。一個人生病是身體難受,沒錢看病是家人難受。醫生是治身體生命,保障是經濟生命。你房子都買了,房子你花了多少錢,你不介意一年再花個兩三千元,用消費型產品把你醫療費、重疾和意外都解決好吧,完全可以的這兩個不沖突啊。
買房和規劃保障不但不沖突,而且是應該相輔相成的,相互配合的進行安排,這才是一個正確的財務規劃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