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大概覺得我是個情史乏味的姑娘,但她在知道我喜歡隊長之前就知道:我喜歡林宥嘉。
昨天她一個跨洋電話打過來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半,彼時各大網絡都被林宥嘉忽然的求婚微博搞得猝不及防,我說:“媽媽你知道嗎,林宥嘉向他女朋友求婚了哦,他要結婚了。”
媽媽好像也很開心:真的呀,太好了,你看你都喜歡他這么久了,喜歡到他結婚了。
好久好久啊。
“多久了我都沒變,愛你這回事,整整六年。”
——《浪費》
昨天晚上朋友圈真的炸了,我更是破天荒地連續發了三條關于娛樂消息的朋友圈:
第一條是林宥嘉發布求婚微博的截圖,配文:“你和未來的林太太要幸福啊。”
第二條是宥嘉的那條“她說好:-)”,配文:“真好。”
第三條是出自《浪費》的歌詞:“即使要我跟你再耗個十年,無所謂。”
當你喜歡了一個值得被喜歡的人,心甘情愿,就無關浪費。
有個和我一樣喜歡林宥嘉的學姐連續發了很多條林宥嘉的歌詞,我每看一條,心中默念著那些歌的名字,回憶起自己最開始聽到它們的情形,塞著耳機獨自走在上學路上,失眠的夜晚望著天花板,自習課上偷偷把耳機塞到圍巾里偷聽…
仔細想想,從初二時的十四歲到現在,喜歡林宥嘉,真的恰好六年。
“閉上眼看十六歲的夕陽,美得像我們一樣。”
——《心酸》
昨天睡前都忍住沒聽林宥嘉的歌,怕太多回憶泛上來惹得人睡不著。粉絲嘛就是這樣,明明人家結婚和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又不是我們不同意他就不求婚了,這單方面的心甘情愿也是自作多情得可愛。
“就是今天了,我要把你定下來。再也舍不得你的人生繼續浪費在沒有規劃的時光流逝,我必須帶領我們,讓我們的畫面明確。”
很多家鴿粉哭了,更多的人是發自內心地祝福,不僅是因為林宥嘉打算結婚了,要把未來定下來,我們這些聽著他歌談戀愛,分手,又談戀愛,長至今日的人,也打算把過去飄搖動蕩,自以為深沉悲涼,情感豐富的青春安定下來。
他和誰結婚,和誰戀愛我都支持,那是他的選擇,從“林小孩”變成了誰的“林先生”都是自然而然,你決定,我負責祝福就好了。
“我升起我的夢當成座標,去導引你前來擁抱”
——《另一個自己》
初二的時候,班上有同學買來各種各樣的明星海報和雜志,我在一頁新人介紹還是專輯介紹的犄角旮旯里看到了林宥嘉那種有些木訥面談的臉,我把他的半身照沿著邊,剪下來,貼在了抽屜桌板的右上角。
這是我喜歡他最初的方式,和很多小女生無異,會把他照片做成卡貼,貼到飯卡上。就是感官世界里那張很性感的黑白側面照。
我不知道我是先喜歡上高鼻梁,有些木訥有些憂郁氣質的男生才喜歡上林宥嘉,還是因為喜歡了林宥嘉所以對高鼻梁,木訥又有些憂郁氣質的男生有莫名的好感。
它們成為了一個符號,一張書簽,讓我那些呼啦啦就翻頁而過的日子被輕輕阻斷,如今要是回憶起來,還有痕跡可循。
“有那么多人在寂寞,就沒有人寂寞”
——《感同身受》
始于《神秘嘉賓》,陷于《感官世界》,忠于《美妙生活》,后來的《大小說家》,《今日營業中》等等專輯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喜歡。
我見過林宥嘉兩次:一次是在去年十月上海簡單生活音樂節的星空舞臺,一次是在今年八月的THE GREAT YOGA演唱會廣州場。
每一次見到他,我都是被擁擠在人潮里,成為了千萬光芒中的一個小點,是大合唱里可能聲有些高甚至會破音的那個。
我覺得林宥嘉的歌迷其實都是相似的,有無數種外表,卻共有一顆有些柔軟,有些寂寞,有些微微傷感的內核。廣州那次演唱會現場如同一個巨大的迪廳,宥嘉帶來了很多電音元素,我們瘋狂地尖叫,流淚,喊出他的名字,信奉著同一個叫做林宥嘉的教,曲終人散,各自抹干凈眼淚,回歸淡漠,收起熒光棒,摸摸喊啞的喉嚨,接著消失在茫茫夜色下的街頭。
“像顆糖,好誘惑,甜到夢里有粉紅。”
——《誘》
說回到求婚這件事情吧。
如果他不是我喜歡的歌手,我大概也會感到很開心吧,畢竟現在微博上隔三差五爆出來的東西都是些讓人看到心情很down的閑碎,不是出軌就是離婚,好像娛樂記者就指著活著,吃瓜群眾也唯恐天下沒有八卦。
我隨便翻了翻丁文琪的微博,感覺她長得有些像馬思純,甜,氣質鄰家,乖巧。
也不想去把人家資料翻個底朝天,只是看到了她發的幾張和生病外婆的合影,做甜點時的小欣喜,開閃光燈自黑的照片,不自覺地笑了出來。這個女孩子和我們周圍的普通女孩子好像并沒有什么不一樣啊,但是她要成為林太太了,她值得。
有人說,這個女孩子太幸運了吧,宥嘉怎么看上她的?
《想自由》里有:“或許只有你,懂得我,所以你沒逃脫。”
《越反越愛》里有:“為你受的冤枉,都不算瘋狂,只有你的善良,能讓我悲傷。”
沒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相遇,彼此喜歡,你情我愿,就是相互且公平的。雙方都值得。
“這世界多爽快,什么都能換。可惜我的痛快,什么都不換。”
——《不換》
我以前一直就覺得林宥嘉這個人應該很悶,如他歌《解HIGH人》和他的外表一樣憂郁,話不多,但有點悶騷。
而且他的歌大多比較悲傷,有關愛情的很少有好結果,有人開玩笑說林宥嘉是備胎歌王,因為詞句和氣質里都慢慢地愛不到離不開的懦弱又倔強的形象。
他其實還蠻幽默的,穿衣風格讓人捉摸不透,發型也日益清奇。哈哈我還是都喜歡。
上次廣州演唱會,宥嘉很賣力地一邊唱《看見什么吃什么》一邊跳舞,說實話,他的舞步配合著那些有點百老匯曲風的音樂,有些滑稽。
他像個像老年人,四肢不是太靈活,但是超級超級可愛。
我以前不太能夠理解那些瘋狂的歌迷,對一個人的崇拜怎么會到如此地步呢,演唱會那晚看到他站在臺上,背后是橘黃色的光,只勾勒出他黑色的穿著長袍的影子。一瞬間如神一樣。
我是不容易崇拜人的。可是他代言了我青春里那一段不自知的時光,讓我那些不可名狀的孤和心緒有處安放,讓那些思慮過多的夜晚漸漸好眠。
因此我喜歡他,也在一定程度上感激他。
“我經過最冷的冬天,最殘酷的試煉,都不能讓我放棄思念。”
——《白晝之月》
林宥嘉死忠粉其實蠻好分辨的,你看看那些朋友們發的動態,如果是喜歡多年的死忠粉,無論你發哪一首冷門歌的某一句不太起眼的歌詞,都會有人知道,哦,是那首歌。
至于更多人,只是跟風地發發幾首林宥嘉傳唱度比較高的歌里的句子,佯裝熟識罷了。
至于更多公眾號,也只是百度一下林宥嘉的生平資料獲獎記錄甚至情史,像寫傳記一樣地禮貌性回顧,加幾句煽情的話,希望蹭個熱點博個眼球罷了。
昨晚睡前我還告訴自己,林宥嘉這個熱點還是別追了,大家肯定看膩了。
醒來之后把這個想法忘得一干二凈,還是打算隨意寫一些關于他的東西,以表紀念。即使這篇小心思擠在一大波熱點文里隨著輿論大流升起又落下,我還是想寫我的私心啊,給我自己看。
喜歡一個人,不會把他當做熱點捧得高高的然后自己踩上去,而會那份熱小心藏好,斟酌許久,平攤到過去,現在,以及往后的歲月里,慢慢消耗,溫暖自己就好。
圖片來自2015上海簡單生活音樂節
“說來這個事情也奇怪,只要三步之內有你在。我拳頭,就放開,睡得像小孩。”
——《自然醒》
《浪費》里有一句:“即使要我跟你再耗個十年,無所謂。”
我想,往后時間里,你林宥嘉的歌,我會一直聽下去,別說十年,耗一輩子也無所謂。
最后,推薦幾首我比較喜歡的林宥嘉的歌:
出自專輯《神秘嘉賓》:《伯樂》,《眼色》,《心有林夕》
出自專輯《重返迷宮》:《世界》,《我愛的人》
出自專輯《感官世界》:《解HIGH人》,《耳朵》,《唐人街》《飄》
出自專輯:《美妙生活》:《美妙生活》,《紀念品》,《早開的晚霞》,《自然醒》,《擁有》
出自專輯《大小說家》:《思凡》,《越反越愛》,《誘》,《傻子》
出自專輯《JAZZ CHANNEL》:《倒帶人生》
出自專輯《今日營業中》:《白晝之月》,《我夢見你夢見我》,《我已經敢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