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很想像《百年孤獨》那樣,用一段如夢似幻的文字表達我對年少時光的追憶。但在做出多次嘗試之后,我放棄了。這倒不是我認為自己沒有馬爾克斯般的才華(也許是,但是我始終不承認,正因為這樣無理的自大,我才能在長期物質匱乏的年月中長大),只是我不愿讓那淳樸如白素般的年少時光,過于絢爛,那對我而言太不真實。不過,關于孤獨,我跟馬爾克斯至少有共識:孤獨是個漫長的過程,一百年也不夠。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孤獨是一種值得大加贊賞的品質。當然,我所說的孤獨,并不是自閉癥,更不是有一碗豬頭肉,都找不到人共食之,而是別人都他媽的醉得像豬一樣趴在地上流口水,我站在豬圈門口,看看哪只豬后腿肉更嫩,假裝有文化的說就是“眾人皆醉我獨醒”。試想一下,在那淡村的宴席上,全村335人,有334人都醉了。有人發酒瘋,在地上撒潑,有人趴在桌子上、地上、豬圈里打鼾,有人扶著路邊的老梨樹吐得欲生欲死,但是我自己坐在戲臺上,沒有一絲醉意,叼著一根沒點著的煙,饒有興致的將這一切盡收眼底,那該有多爽。可以想象,這個時候我可以干所有平時在村里不敢干的事。
比如說,我一直不喜歡穿褲子,但是我又不能光著屁股走在村里,因為村里人不同意,他們認為這有傷風雅,盡管他們骨子里,全家三代以上都是農民,但是在夏娃偷吃蘋果之后,他們也覺得衣不蔽體很可恥。不過,我相信他們不會想到“風雅”這么高深的哲學,他們頂多認為要是我光著屁股,他們的兒子、女兒、孫子、孫女,以及那些未成年的兒媳婦們,都會盯著我看,晚上回家討論的全是關于我小朋友大小長短彎直的問題,這跟往常討論誰家的香蕉長得比自家好、誰家的牛吃了誰家的甘蔗太不一樣了,最終可能導致家庭不和諧。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極有可能會模仿我。你想想看,既然夏娃穿衣服之后,整個人類都穿上了衣服(沒有條件的用樹葉遮擋一下關鍵部位),那么同理推論,也有可能出現少男少女們都模仿我不穿褲子的情況出現,到時候,那淡村將成為一個著名的光屁股村,這簡直是建村300年來的最大恥辱啊!因此,全村的長老們,肯定堅決反對我不穿褲子。事實上,我自己也堅決反對。因為這太不公平了,憑什么他們看到的是我發育未成熟的小朋友,看到的是我光滑的屁股,我看到的只是一塊塊蒙羞的破布!所以,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在平時是堅決不會光著屁股在村里浪蕩的。但是,全村334人都醉得一塌糊涂的時候,我就不用考慮這些問題了。我完全可以大膽而優雅的脫掉我的褲子,在村里來回浪蕩,雖然一個人有點寂寞,但是說不定可以碰上小時候的紅拂,那就太完美了。
以上就是我最初對孤獨的看法,盡管說得很零碎,但那的確是我小學二年級的時候,能對孤獨做出的最好的詮釋。當然,我必須要澄清一點:我那時候并不知道“眾人皆醉我獨醒”這句話,我只知道如果全村人都醉了,我就可以在村里肆意妄為。但是,我知道一個詞:鶴立雞群。本來這個詞不是小學能夠理解的,至少我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只會念“鳥”、“立”、“雞”、“群”,不可能明白這個詞的含義。一是怪中國文字太過于博大精深,二是我二年級的時候還不會漢語拼音,因為我是壯族人士,說的是狀語(關于壯文怎么寫,大家可以掏出錢包,看看毛大爺上面,有一排寫得最孔武有力的符號,那就是壯文)。但是,不知什么緣故,我的語文老師有一天突然在黑板上寫上了“鶴立雞群”四個大字。
我來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景:
早晨。陽光,穿過沒有玻璃的窗口(昨晚刮風打破了窗戶框上最后的半片玻璃),灑在用油漆涂得油黑發亮的黑板上。風輕輕的吹過一片盛開的稻花,帶著些許塵埃,穿過校園里成排成排多到你們不能想象的九里香,拂過教室里每個少年的臉龐,很香,很寂靜,仿佛每個人,都是一棵盛放稻花香的稻草。
我的語文老師,一改以往進教室前先咳嗽三聲的習慣,邁著鄉村教師獨有的大步,徑直走向講臺。拿起半截白色的粉筆,一個扛香蕉上車式的轉身,用力的在黑板上寫出了:鶴立雞群。
我依稀記得,在他每一次用力書寫的瞬間,都有一陣陣粉筆灰飄落下來,猶如我家門口的那棵梨樹,在春風吹拂下,白色的梨花四處飛揚,飄揚,飄揚,消失在濕潤的天空里。
寫完之后,他背對著我們,沉默了許久。我們,正對著他,也沉默的許久。很多年后,每當我想起這樣的情景,依然熱淚盈眶,那是我這一生第一次愛上沉默的優雅,第一次愛上憂傷的寂靜。
當然,那時候的我,還沒有現在偉岸,沒有如此詩意的思想。而是在全班寂靜之時,我以雷霆萬鈞之勢,打了個噴嚏,鼻涕散在了我前面的女生頭發上。由于我長期有飯吃沒衣穿,有衣穿沒飯吃,營養十分的不良,始終長得很矮,很瘦,被迫坐在第二排(其實,我本來應該坐第一排,但是由于在我強烈抗議坐在第一排,我爺爺把我上課的坐的椅子整體抬高了2厘米,最終我成功的坐到了第二排。),而根據牛頓萬有引力、愛因斯坦相對論、風力學等原理,那些粉筆灰恰恰都飄到第二排,恰好都飄進了我鼻子里,我不得已打了一個噴嚏。
我的語文老師,似乎被我的噴嚏驚醒了,轉過身,很是憂郁的問:“誰打的噴嚏?”我頓時被嚇壞了,不禁想到被罰打掃教室一個學期的悲慘情景,我本不想回答,但是出于對權威的敬重,我還是弱弱的舉起了手:“報告!是我。”但接下來的情況出乎我的意料,我相信我的語文老師也出乎自己的意料,居然沒有對我做出死刑般的判決,要知道,他是那種上課只希望聽到自己的聲音,不喜歡聽到其他聲音(只有他提問才能出聲),尤其是不能聽到打噴嚏聲的老師。用他的話說:聲音多了就雜,雜了就亂,亂了你們這些兔崽子就跳,跳了就不聽話,不聽話就學不好,學不好就做不成祖國的花朵,這樣祖國就不太美麗了。
他只是帶著無限的希望,對我說:你把這幾個字念一遍。我頓時有點熱血沸騰,要知道,我當時不會漢語拼音,老師從來不會讓我來辨認生字,因此,我當時的確有點受寵若驚,然后毫不猶豫的、使出了吃奶的力說:鳥、立、雞、群。我的老師當場被震驚了,如果他是個女兒身,肯定要暈倒。我不記得他當時說了什么,或者什么都沒說。我只記得他倒吸一口冷氣,然后慢慢的走出了教室。那背影,就如同我爺爺看到一整片被風吹到的香蕉林,說了一聲“像卵一樣的咯”然后黯然離去一樣,沉重的、憂傷的,絕望的、沉默的。
那一天以后,我就再也沒有見到我的語文老師。有人說他到了城里,住著大房子,娶了漂亮的、胸很大的老婆;有人說,他得了小兒厭食癥,死掉了;也有人說,他想拯救地球,但是沒有圣斗士那么能干,就跑去深山里修煉了;有人說,他得罪了校長,被開除了。我不知道哪種傳言是真的,但是,在我看來,他長得不是很帥,娶漂亮老婆,而且是胸部很大的老婆,是不太可能的;他從來沒有在課堂上提過“地球”這兩個字,不可能有拯救地球的夢想,況且他根本不喜歡鉆進樹林里養蚊子;他總是沉默寡言,獨來獨往,不可能跟校長撒潑吵架。所以,我寧可相信他得了小兒厭食癥,餓死了。因為,在我看來,他跟我家豬圈里,不愿進食的那頭小豬有幾分相似:不喜歡跟其他小豬搶奶喝,不喜歡擠作一團滾豬糞,不喜歡整天尖叫,只喜歡默默的看著你,似乎想抬頭看看天空。
其實,我也不關心他去哪了。只不過,自從那天之后,我對“鶴立雞群”這四個大字,有了莫名的興趣。從語文老師離去的背影,我看到了我想在村里裸奔的欲望,我相信,他也是孤獨的。也正是因為如此,我第一次對“孤獨”有了清晰的認識,我真正意識到“孤獨”是值得欣賞的,至少那天的陽光明媚,那天的風帶著稻花香,那天的粉筆灰如梨花般飛揚,而在此之前,我覺得我不愿和其他小學生玩捉迷藏,是一種病——營養不良。當然,我當時還是很好奇,為什么當我說出“鳥立雞群”后,語文老師會如此落寞和無奈。所以,我翻開了新華字典,幾經周轉后(我當時還不會用字典),并在新來的語文老師的指導下,我終于念對了:鶴立雞群。但是,我始終認為,如果語文老師因為我念錯就心灰意冷,那就十分不對了,你想,一只鶴站在一大群雞中間,很突出,那一只鳥站在一大群雞中間,也同樣很突出的,況且,鶴本來就是鳥。不過,我還是原諒了語文老師的錯誤,畢竟他是城里來的,分不清雞跟鳥之間和鶴跟雞之間的本質是一樣的,也是情有可緣的。
總而言之,從那以后,我頓時就覺得我很偉大,我覺得我不是孤獨,而是可以像一只鳥那樣,站立在一群小雞中間。這種感覺就像玩老鷹捉小雞,別人是雞,你是鳥,那種優越感和自豪感是油然而生的,主動的永遠是你,你可以選擇捉,也可以選擇不捉,很自由,很自在,而這正是我一直以來所追尋的。也正因為如此,在那段年月中,我時常反復的在心里念:鳥立雞群。雖然,我會每天和村里的小朋友們,排著長長的隊去上學,雖然我會和大多數人一樣去偷西瓜,但是,在我心里,我一直是一只鳥,不是一只小雞。
當然,這種變化不僅反映在精神上,也反映在行為上:我開始常常爬樹,在樹上一呆就是半天。我必須要聲明的是,我絕對不是得了精神病,盡管我把自己當作一只鳥。其實,關于爬樹的原始動機,是摘果。從我爺爺那一輩起,家里就種了很多果,有梨樹、龍眼、荔枝、番石榴、琵琶、芒果、板栗等,這些水果的共同特征就是要爬,才能摘到。所以,我爬樹的動機和高超的技術,完全不是為了證明我是一只鳥,更不是為了掏鳥窩(這是城里人才干的事,但是,一直以來,城里人都把爬樹掏鳥窩作為孩子爬樹的唯一動機,他媽的!很可笑!上帝原諒我用了粗俗的語言),而是為了摘果去賣,然后換回柴米油鹽,換回下一年的種子和肥料。所以,爬樹技巧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家庭經濟,直接關系的溫飽問題。正因為如此,我學會走路后不久,就開始學爬樹,到我4、5歲的時候,已經能夠在我們家的果樹上自由爬行,不如猴子巧妙,但也能像大猩猩一樣來回晃動。
再加上鳥也是在樹上活動的動物,當我不斷的強化“鳥立雞群”的效應后,爬樹,明顯就具備了某種精神意識,是一種超越原始動機的表現,比如享受孤獨的快感,享受“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快感。所以,在接下來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我每天都會趴到樹上,找一個樹杈,躺著度過我的個人時光。
有時候,我會爬到村口那棵龍眼樹上,躺在那個比褲衩還大的樹杈上,一邊啃著剛烤熟的紅薯,或者吃著粘了鹽的生韭菜,一邊看著時不時從樹下走過的父老鄉親們,心里總有一股溫暖的感覺。當然,我當時還沒有那么深厚的感情,我的溫暖大多來自冒煙的紅薯,或是穿過茂密樹枝灑在我身上的陽光。有時候我覺得,斑斑點點的陽光灑在身上,很像一只獵豹,而不是一只鳥。我在等,等從樹底下走過的羚羊,但是我看到的只有一群群回家的鴨子,或者是一頭頭沾滿泥土的水牛,但無論如何,我都只能看,不能撲上去。因為,我沒有那么尖銳的牙齒,也不能吃掉父老鄉親們最貴重的財產。其實,很多時候我都在想,我為什么會在樹上?
有時候,我會跑到板栗林中,找一棵最大的板栗樹,爬到頂端,站在樹杈上,將頭探出樹冠,像一只烏龜,伸出龜頭,看著遠處的山巒,看著隨風波動的甘蔗林,看著村口那條筆直的公路,看著真的很明媚的天空,看著斑斑點點的白云,看著看著,我就會嘆氣,感覺世界上,只有我,一個人,聽著各種鳥叫聲,但卻不知道它們在說什么,于是我會在恍惚間懷疑,我不是一只鳥,我也不過是一只會爬樹的小雞,這個時候,我的憂傷就會順著板栗花的憂傷,彌漫在四月天里。
在我年少的時光中,爬樹,是一件很復雜的行為,有時候僅僅為了摘果換回柴米油鹽,或者一包包貴得離譜的肥料,有時候卻是純粹的精神享受。事實上,在很多時候,我分不清二者的區別,因為那對小時候的我來說,太過于復雜。但因為我擁有了其他人沒有的愛好,所以,我一直很自豪,為自己感到莫名的喜悅。而這種喜悅,讓我像一只鳥,不僅可以矗立在一群小雞中,還能夠飛上樹梢,看著那些寂靜的時光,從我眼前慢慢流淌,看到我自己飛翔在陽光明媚的藍天中。
現在回想起來,童年時候的我有點像卡爾維諾《樹上的男爵》中的柯希莫?迪?隆多,從小喜歡爬到樹上,只不過他爬了一輩子,發誓不下地,而且真的從12歲到死,都在樹上,還有漂亮的姑娘曾經迷戀他,而我只是不過是每天爬一下,下雨天怕雷劈還不敢爬,所以他做了男爵,而我只能做一個農民。不過,我們還是有共同點:喜歡在樹上,俯瞰一切,喜歡在樹上,享受孤獨。當然,最后還要強調一點:年輕的時候,也是有不少姑娘迷戀我的。
今天,我已經不再爬樹了,也許是因為我沒有了年少時的身手,也許是因為我早已失去了村口那棵龍眼樹,失去了那片曾經讓我度過美好時光的板栗林,失去了能讓我站在高處的樹梢,也許是因為,我不再年少,沒有了獨自生活的勇氣和夢想,或者,是因為沒有姑娘再迷戀我了,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對孤獨大加贊賞,我會在那些陽光明媚的午后,想象自己站在板栗樹的枝頭,眺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