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騙保聽多了但你聽說過13年間先后殺了兩任妻子、三個兒子(其中兩個繼子一個親生)騙保的事件嗎?那真的是“一缺錢就殺一個親人”,全世界范圍都找不出第二個…而且這還不是他所犯下的全部罪行,除了5位至親以外,他還殺死了一個僅僅交往了兩天的女友、單位的1個女同事,除此之外一位女性友人的失蹤也和他脫不了關系…以至于被槍斃后醫院不敢接收器官捐贈、家屬也不愿意替他收尸的“臺灣省第一惡魔”!
2003年5月13日下午,臺灣省南投縣竹山警方接到群眾報案稱在竹山鎮大鞍里水哮段山區的一條山路坡道下發現一具棄尸,接案后警方立即驅車趕往事發地點進行勘察:
死者女,年齡40~50歲之間的中年女性,身穿一件格子上衣下著一條黃白色百褶裙;
女尸的手臂、脖子處有勒痕,根據法醫判斷其死亡時間應該不到兩天,死因為機械性窒息;
死者身上未留下任何值錢物品,發現時裙子還被人掀起且未穿內褲。而女尸身上雖沒有檢測到精液但經過法醫鑒定后確認有被“特殊手段”性侵的痕跡;
死者左手手掌心寫有一串(7個)“2218***”疑似電話號碼的阿拉伯數字。
有被特殊手段性侵跡象,身上也沒有留下任何值錢物品,那到底是情殺、財殺還是掩人耳目的仇殺呢?手掌心的一串阿拉伯數字又是什么意思呢?要破命案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查找尸源,否則一切都白搭,所以第二天他們便在全省范圍內公布了受害人信息以征求線索。果然沒多久,一位年輕的小伙子就向警方報案稱死者是自己的母親陳怡伶,48歲,曾經在嘉義市某保險公司做過推銷員后又在嘉義開了一間小吃店,5月10日外出之后就此消失!
確認了尸源,南投警方立即兵分三路圍繞著陳怡伶展開追查:
首先他們發現陳怡伶的經濟條件非常不錯,據店里員工和親友的證詞,其隨身攜帶的名表、名包包、手機、銀行卡等物品都不見了,所以兇手難道是財殺嗎?如果是劫財,那兇手很有可能拿著被害人的銀行卡等物品去取款,于是一路偵查員立即找到陳怡伶名下開戶銀行進行調查,果不其然,5月11日晚19點50分左右在一處ATM取款機前有一位頭戴草帽、口罩和墨鏡的陌生男人在使用陳怡伶的銀行卡試圖取錢,不過由于密碼輸入錯誤次數過多,該卡被ATM機吞了…從監控視頻中也很難判斷出男人的情況;
死者手掌心的那一串數字是電話號碼么?第二路偵查員根據這串數字走訪了電信部門,查詢到這確實是【嘉義民雄】一處承租房的電話號碼,但問題是當時臺灣省并未實行實名登記,他們只知道對方姓陳,其他一無所知;
第三路偵查員則從死者陳怡伶的手機通訊錄開始調查,經過層層過濾后他們發現在案發前兩天(推斷和兇手聯系肯定是在兩人見面之前)有好幾通來自嘉義市的公用電話撥打過陳怡伶的手機,其中3個公用電話亭附近都有監控視頻。而根據監控視頻顯示,這3處公用電話亭旁邊都出現了一輛車牌號為【3M5283】的汽車,最重要的是在嘉義市西區向榮街埤仔頭五顯帝廟附近的那處公用電話亭外偵查員不僅看見了這輛車牌為3M5283的神秘汽車,還發現了死者陳怡伶的汽車!
死者手心電話號位為嘉義陳某、撥打死者手機用的公用電話都在嘉義、死者汽車最后和那輛神秘汽車都出現在嘉義西區向榮街埤仔頭五顯帝廟附近…所以警方猜測這個車牌為3M5283的神秘汽車就是兇手行兇過程中所駕駛的車輛,而車主人還是嘉義人,甚至應該是嘉義市某位陳姓男子!
于是他們立即在嘉義市第二分局偵查員的陪同下來到嘉義交警支隊處進行查找,果然他們立即找到了這輛車的信息,但顯示出來的車主名字卻讓嘉義市交警支隊警員大吃一驚,也讓一同前來協助辦案的嘉義市第二分局偵查員大吃一驚,因為這個名字他們太熟悉了,這就是他們苦苦追尋了近三年卻始終沒有足夠證據將其逮捕的“騙保殺人狂魔”——陳瑞欽!
陳瑞欽,男,1949年7月25日出生于臺灣省嘉義市,退伍后先入職于中油公司嘉義民雄油庫當了一名油罐車司機,后又因公司人手不足他毛遂自薦當上了油品調配中心工程師,月薪達到了7、8萬新臺幣,這在90年代末的臺灣絕對算得上是高薪階層了,可事業上“節節高升”的陳瑞欽在家庭生活中卻諸事不順,平均每2.6年就死一個親人,而且還都是意外死亡…尤其是95年親生兒子“意外”去世后更是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四年內共死了3個速率直接翻倍了…
1974年,陳瑞欽與第一任妻子曾碧霞結婚,婚后兩人共育有一子兩女,在鄰居和親友的眼中陳瑞欽一直都是個為人和氣、顧家、疼愛子女的好男人、好父親形象,而且不抽煙、不打牌只是喝點酒更沒有什么惡習,所以一家五口的日子也算是過的幸福美滿。可沒想到就在1985年元旦晚上,陳瑞欽慌忙地撥打了醫院的急救電話,因為他的妻子曾碧霞在家休息時天花板上的電風扇螺絲松動掉了下來,正好砸到其后腦,曾碧霞頓時血流如注還差點失去知覺…幸好經過搶救和治療后脫離了生命危險并且很快就能出院(只是有點腦震蕩加皮外傷),可就在大家都以為這次“大難不死會必有后福”時真正的“意外”發生了:
就在出院前不到十小時的一個凌晨4點,躺在病床上的曾碧霞不知是何緣故自己摔了下來,由于落地時是后腦著的地再加上本來就有傷在身,經過醫生的全力搶救曾碧霞依然沒能挺過來,就這么從只有90厘米高的床上掉下來摔死了…事后保險公司賠償了陳瑞欽235萬元新臺幣草草結案;
曾碧霞去世后不到半年,恢復單身的陳瑞欽結識了嘉義水上國小教師王淑英并很快地就步入了婚姻殿堂。王淑嬰是一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著一個兒子張某某,婚后為了讓兒子融入新家庭她還讓其改姓陳一志,當然陳瑞欽對這個養子也算不錯,雖然算不上視如己出但對他和對自己親兒子也是一視同仁,尤其是在教育方面。
但就在1988年4月21日,原本比較聽話的陳一志因晚自習回家遲了點和王淑嬰頂嘴,“氣不打一處來”的陳瑞欽立即動手教訓繼子,或許是因為用力過猛,陳一志不小心磕到頭造成腦震蕩不得不住院治療幾天,而為了表示“歉意”,陳瑞欽主動擔下了照顧繼子的任務每天都往醫院跑。可沒人知道究竟是發生了什么情況(警方筆錄里面也沒有記錄),就在住院三天后的一個晚上陳一志突然死亡,醫生檢查后發現是腦部嚴重受創,很可能是腦震蕩沒有恢復過來走路不穩自己摔了一跤,就這樣第二位親人也離奇“摔死了”…不過事后保險公司僅僅賠償了陳瑞欽6萬元新臺幣,因為是否為意外始終無法確定;
從88年繼子去世開始到1994年這6年時間一家人過得還算是比較平靜(估計是因為實在找不到下手目標),但7年以后,悲劇又一次降臨,而且這次是他和曾碧霞所生的親生兒子陳建宏…
1995年8月3日,陳建宏外出回家后說路上摔了一跤導致后腦勺被磕出血,但陳瑞欽剛開始覺得應該問題不大只是出了點血所以也沒有送醫救治,可誰知在為他止血后第二天陳建宏情況越來越嚴重,待陳瑞欽中午下班回家后看到兒子時發現他已經沒了生命體征…隨后不得不讓醫院開出死亡證明,并在第二天就進行了火化,而事后保險公司賠了陳瑞欽472萬元新臺幣…
那一段時間里陳瑞欽陷入了極度悲傷中,也是啊,畢竟親生骨肉,養了15年,就這么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不幸去世,怎么能不悲傷呢?所以親友們都在安慰他、勸導他,妻子王淑嬰也努力想幫助陳瑞欽振作起來,可她怎么也想不到接下來就輪到自己發生“意外”了!
1996年8月19日晚12點,陳瑞欽接到警方電話說自己的妻子王淑嬰開車外出時在嘉義市世賢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汽車撞上河邊護欄王淑嬰生命垂危…掛下電話陳瑞欽飛奔醫院,可是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他沒能看到妻子最后一眼王淑嬰即被宣告搶救無效死亡…就這樣他的第二任妻子、第四位親人也“離奇”身亡,而之所以說“離奇”是在于小車引擎蓋、擋風玻璃都完好無損只有個保險杠稍微出現破裂,然而駕駛車輛的王淑嬰居然死了?她難道是豆腐做的嗎?可由于當時事發路段沒有監控,警方和保險公司都無法證明這是謀殺,因此又賠了他1137萬元新臺幣…
而再次恢復單身生活的陳瑞欽在王淑嬰死后不到一個月就對其生前閨蜜顏麗琴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顏麗琴的丈夫很早就過世并留下一雙兒女,平常開著一間服裝店的她勉強維持著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看著憨厚老實的陳瑞欽百般獻殷勤很是感動,再說陳瑞欽的工資待遇很高,如果他能夠接受自己兩個孩子幫忙負擔點,何樂而不為呢?所以就在1997年,陳瑞欽第三次步入婚姻殿堂,顏麗琴的兒女也跟著改了陳姓,繼子叫做陳宗慶。
起初一家人生活還算美滿,陳瑞欽也像之前對待王淑嬰兒子和自己的親生子女那樣對其關照有加,經常接兩人上下學還經常給他們買禮物,然而就在結婚后不到一年,意外再次發生,1998年10月6日,陳宗慶說在嘉義市博東路和新生路交匯口被車撞了,回家后就開始頭疼欲裂、身體不舒服,但陳宗慶告訴陳瑞欽說自己能挺過去(比較健壯),不用去醫院可以,因此陳瑞欽也沒太放在心上…誰知10月25日,陳宗慶越來越虛弱,甚至已經無法說話,“無奈之下”陳瑞欽只能將繼子送到醫院進行救治,不過結果依然是和前幾次一樣,醫生們經過全力搶救仍舊沒能將陳宗慶從“死神”手中拉回來,第二天他就不幸去世,正巧在外地出差的妻子顏麗琴得知噩耗后怎么也無法相信這個事實(繼女也不在身邊),但看平常陳瑞欽對兒子那無微不至的關愛,她并沒有任何懷疑更沒有責怪,當然,主要還是陳瑞欽也顯得足夠悲傷,比死了親兒子還心痛…
可就在半年過后,顏麗琴突然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確認通知,她這才發現陳瑞欽竟然背著自己給兒子買了7家保險公司總計1550萬元保額的意外保險!為此每個月陳瑞欽要繳納近3萬新臺幣的保險費,將近他一半的月工資!更重要的是這些保險剛買還不到三個月時間!
這一發現突然令顏麗琴感到不寒而栗,再回想之前陳瑞欽家里已經死了4個人,雖然她不知道那四位是否有買保險,但這頻率?這“意外”的巧合性?怎么看著都極不正常啊?所以她立即聯系了這七家保險公司并將情況告知了對方,幾家保險公司收到這一情況后也頓時發現了問題的嚴重性,于是幾個公司分別派出代表進行商討,最終在2000年9月,他們認定陳瑞欽有殺人騙保行為并決定將情況匯報給公安機關,這一事件也引爆了嘉義社會,陳瑞欽迅速成了人人談之色變的“殺妻、殺子騙保惡魔”!
【注:以上五起“意外”經過都是當時陳瑞欽的說辭】
當然,陳瑞欽面對警方和保險公司的指控卻堅決不承認,他甚至還召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痛斥警方、媒體和保險公司對自己的詆毀,痛哭自己13年來連失五位親人所經歷的煎熬,還放言“有證據就抓我,沒證據就賠償我精神損失費、名義損失費”…
當然,其實除了他自己以外所有人都相信就是他殺了自己的親人,甚至第三任妻子顏麗琴也堅決認為陳瑞欽是殺人惡魔,并甘愿支付120萬新臺幣的離婚費用也要帶著女兒和他離婚,因為再不離開的話下一個死的就是自己了——她發現陳瑞欽不僅僅給兒子買了,還給自己也買了4分,受益人全是陳瑞欽…
確實陳瑞欽五名親人的去世疑點太多太多了:
曾碧霞馬上就要出院已經完全康復怎么會在那么矮的病床上摔下來就死?
陳一志在醫院為什么也莫名其妙“摔倒”死亡?他只是普通的腦震蕩啊?
陳建宏只堅持了1天時間就去世,那應該是很嚴重的傷了,如果這么嚴重他是怎么走回來的?陳瑞欽又為什么一點都不擔心?真的是“粗心大意”?
王淑嬰的車子就壞了個保險杠怎么就死了?而且最最奇怪的是如果駕駛員發生車禍死亡一般都是后腦、臉部受傷,可她居然是天靈蓋破裂而死,也就是“撞車頂而死”,但問題是車頂有緩沖也沒有激烈碰撞的痕跡,所以究竟是如何死的?
陳宗慶出事的地點警方沒有找到任何剎車軸等車禍發生一定會留下的痕跡,也沒有任何一個目擊證人可以證實10月6日在那個路口發生過車禍(當年也沒有攝像頭),陳瑞欽自己也不是目擊證人為什么那么篤定就是在那發生的車禍?
真的,可以說每一個“意外”都有一條最致命的漏洞,而且每一位死者死亡后第二天證明開出來他就第一時間拿去火化,是要隱藏什么嗎?只要不傻的人都應該知道就是騙保(他買的保險分了很多公司,并非單獨“薅”一家羊毛,這些公司只是賠償一起且數額不是特別大的話也不會太認真)!
不過警方真的沒有任何證據,因為除了第一起曾碧霞和第五起陳宗慶以外的其他三起警方都不知道,沒人報案怎么搜集資料、證據?所以也拿陳瑞欽一點辦法都沒有…甚至連續跟蹤了他兩年并且對其進行監聽也沒能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直到2003年陳怡伶命案發生!
被逮捕后警方立即搜查了陳瑞欽的住所(和顏麗琴離婚后他搬到了臺南一座寺廟),從抽屜里翻出一本日記本,里面記載了五位親人的去世日期,而他每次買彩票就是按照五人的死亡日期(數字)來買的…據統計,他在二十年時間里因為賭博輸掉了近4000萬新臺幣,所以他的殺害至親騙保的動機也終于被警方挖出來了(之前怎么查也查不到他有賭博或者吸毒的劣跡)——就是為了籌集賭資!
自知罪責難逃(殺害陳怡伶的犯罪事實已經被警方全部掌握,而這一項已經足夠判他死刑了)的陳瑞欽為了活命,不得不自首交代之前殺害親人以及陳怡伶的犯罪事實真相:
1985年元旦,他和曾碧霞發生了口角,兩人動了手并且在這一過程中曾碧霞摔倒在地造成頭部受傷并進了醫院,而在送醫前夫妻二人秉著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決定撒謊說是電風扇掉下來砸到腦袋,因此康復以后的曾碧霞也是這么對外解釋的。可此時的陳瑞欽欠下了不少賭資急需還錢,否則自己就有生命危險,他想到之前給妻子買過保險,而且認為兩人撒謊說電風扇掉下來砸傷曾碧霞如此低級的謊言都沒被人揭穿,所以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他決定殺了結發妻子騙保還債,于是在即將出院之前,陳瑞欽趁著曾碧霞熟睡之際捂住她的嘴巴,并用力猛撞醫院的地板數十下導致其顱內出血當場死亡;
1988年4月21日,陳瑞欽又一次欠下賭資被逼還錢,他又有了殺人騙保的想法,于是故技重施,先假裝教訓陳一志致其腦震蕩并送到醫院(避開家里的王淑嬰)救治,趁著第三天凌晨去醫院陪護且沒人的時候抓住陳一志頭部猛撞墻壁導致繼子并發腦干血腫死亡。不過這一次由于導致陳一志死亡的原因無法判斷為意外還是蓄謀,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了6萬;
1995年8月3日,陳瑞欽發現親兒子陳建宏成天跟著校園混混們不學無術,本來賭債又催得急,所以越看兒子越不順眼,覺得孺子已經不可教也,于是用一塊自己收藏的奇石狠砸兒子后腦至腦漿迸裂;
1996年8月19日晚9點,債主發出死亡威脅,陳瑞欽誘騙妻子開車一起外出兜風,在行至人跡罕至的事發點時突然抽出事先藏好的一根實心木棒猛擊王淑嬰腦袋致其當場死亡,隨后步行走回了家;
1998年10月6日晚,陳瑞欽偷偷潛入陳宗慶房間將正在昏睡中的繼子抱起狠撞墻壁導致其腦部重度水腫而神志不清,更是一直拖到25日不管不顧,直到最終不治身亡;
2003年5月11日,在和小吃店老板陳怡伶確定戀愛關系后兩天,陳瑞欽決定將其約出來并殺害,因為此時債主又在催著要錢了,而他也明白現在保險公司也都不敢賣自己保險了,所以他決定直接搶來錢比較快。于是在將陳怡伶騙到南投竹山鎮后先喂她吃下了安眠藥,隨后又將其捆綁并搜刮了身上所有名表、名包。而就在此時他又萌生了強奸的念頭,因此本打算實施強奸后再將其勒死,可轉念一想這樣比較容易留下DNA等物證,又忍了下來用特殊的方式侮辱了陳怡伶,干完這一切之后陳怡伶也醒了,但沒等她反應過來,陳瑞欽便一把沖上前去毫不猶豫地將其勒死…
手段極其殘忍、用心極其歹毒,事情曝光后臺灣社會震動,所有人都要求堅決判處陳瑞欽死刑,而為了平息民憤,臺灣省法院也“食言了”,不僅沒有給予任何自首人員應有的減刑政策,甚至直接判了五個死刑(除了王淑嬰一條命死刑一次,因為他后來翻供說王淑嬰不是自己殺的)…
實際上除了這六人以外還有兩個人的失蹤也和陳瑞欽有關,一個是王淑嬰的結拜姐妹黃馨儀,另一個是原中油公司嘉義民雄站女員工鄭翁秋英,她們都和陳瑞欽有著比較緊密的接觸而且據當時的目擊者反映兩人失蹤前最后一個接觸的都是陳瑞欽,兩人的家屬也懷疑她們就是被陳瑞欽殺害,只不過就像騙保案一樣,警方并沒有任何實質證據,因此兩人的失蹤至今都是個謎。而在法庭上,陳瑞欽并沒有承認兩人的失蹤也是自己所為,不過他說自己知道這兩人的下落甚至在即將槍決前期又拿出這事來和檢方討價還價,希望能夠提供兩人下落免自己一死,但臺灣檢方卻已經不想聽他的任何“爆料”了,因為他們覺得這就是陳瑞欽的拖延手段,多活一天是一天…
2013年4月19日,陳瑞欽被執行死刑,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給他注射一針麻醉居然無效…滿滿兩針麻醉劑下去之后才將其麻暈并最終實行了槍決…
更有意思的是陳瑞欽遺言中說死后愿意無償捐贈器官,可沒有任何一家醫院敢接收,甚至也沒有一個家屬愿意替他收尸…
(同名公號收錄各種案件、奇聞異事,想到啥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