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轉轉,我們終究不知道誰會遇上誰

圖片來自網絡

昨晚我吃完飯,洗完澡,準備像往常一樣躺床上舒舒服服地玩手機。
劃開屏幕,看到一個未接來電,呼入時間60秒整。是阿志打來的。阿志是我讀大學時候比較聊得來的室友。
我看了下手機時間,22:37。這個時間打來會是想聊什么事情呢?

我回想了一下,他挺久沒有跟我聯系了。上一次他打電話給我的時間,距離現在少說也有幾個月了。

每次打電話過來,他都少不了會跟我吹牛說自己公司或者隔壁公司來了哪個漂亮的女同事,或者相親遇見了什么什么樣的女生。然后就沒有其他下文了。
我正想撥打回去的時候,手機跳出來一條新的微信信息。
如你所料,是阿志。
但出乎我預料甚至讓我覺得又驚又喜的是微信的內容:“小五,我要訂婚了哦。”

“天吖!對方是我認識的人嗎?”我可能是太想知道女方是誰了,而一時間忘記了說恭喜。
“你不認識的。我們是父母介紹認識的。”
“怎么那么快噢。都沒聽你提起過。”
“想給你驚喜哈哈。”發了這條消息后,他又發了一條過來,“沒有啦,你知道的,我喜歡低調。”
我發了個蜜汁微笑的表情給他。“快發照片來看看。”

過了不一會兒,我就看到他發了圖片過來。是女生的自拍。我點擊查看原圖,女生頭上高高地扎著馬尾辮,帶著紫色紅框眼鏡,皮膚白皙,穿著修身的針織衫,整個散發著一種職場女性的知性美。乍一看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怎么樣?是不是有點像我以前那個。”阿志這么一說,我才想起來確實有那么一點相似的地方。他說的是他前女友沈娜。
“是有點像。”
“特別是一樣胸大無腦!”
我笑笑沒說話。我知道他又在開玩笑了,他偶爾喜歡以這樣的方式提到沈娜。只是我以為他不會再主動提起她了。

阿志和沈娜是在QQ空間認識的。
大家都不再好意思提起當年那段又蠢又純的時光,都不愿想起過往無知的自己了。
可是回想那個當下,其實大家都是很享受有限的互聯網信息帶來的那份喜悅的。不像現在信息多得有時候你都產生了厭惡感。

那時候QQ還很火,手機還是諾基亞的時代。
微博還沒出現,微信朋友圈就更別提了。
因為手機還不像現在這么智能發達,所以大家更多的業余時間都花在了電腦上。
你們知道的,大學生什么都沒有,就是時間特別多,大家喜歡找QQ好友天南地北地聊天,喜歡跑去訪問別人的QQ空間,看看別人的日志,非主流頭像相冊,然后互踩,留言什么的。

那時候的阿志還是蠻有才華的,經常會在空間發表自己的原創詩歌、散文。
雖然現在看來青澀而稚嫩。
沈娜喜歡看他的日志,時常會在他的日志下面很用心地評論,一句話分成幾條評論那種。阿志也會每條都認真回復。

“沈娜的頭像超級好看,是用130萬攝影頭的諾基亞5300拍的。看到她的頭像我就喜歡上她了。”阿志曾激動地指著電腦屏幕跟我說。

沈娜的頭像確實好看,拍的是上半身,朦朧美,白白的嬰兒肥臉,大眼睛,戴著夸張大框黑色眼鏡,黑色寬松圓領T恤露出好看白皙的鎖骨。

現在想來估計只不過是張清晰度非常有限的非主流照片。
但是那時候很流行。
手機只有一個一百多萬像素的后置攝像頭。
自拍要整個手機后背翻過來對著自己拍,多拍幾張,然后挑出來自己覺得好看的再放網上。不過也因為那時候像素低,容易曝光,所以拍照是拍不出來臉上的青春痘的,而且照片柔美,像加了濾鏡似的。
因為這樣的朦朧美感,給了大家很大的想象空間,也讓阿志越看越喜歡沈娜。當然這只是原因之一。他的原話是,“我們很聊的來。”

再后來相互加了QQ聊了一個多月后,阿志終于向沈娜開口表白。得到的答復是,“我有男朋友了。”
“那你怎么之前不說?!”
“你沒問呢。”
“你難道不知道我喜歡你嗎…”
“我剛剛…才知道。”

錯就錯在,沈娜一直把阿志當做很聊得來的好友,阿志卻把自己的單戀當做是心照不宣的愛戀。

你說這世間的愛情其實都一樣,不是你愛我,我也愛你;就是我愛你,你不愛;再不然就是愛了然后又都不愛了,無非如此。
但是其實又不太一樣,有人覺得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有人覺得我愛你跟你無關;
有的人覺得愛情兩情相悅就可以,有的人覺得愛情要門當戶對;
有的人覺得愛情要看眼緣,有的人覺得合適就好,長相差不多就行;
有的人分了就是兩個平行世界,從此不會再有交集;
有的人分了還可以做朋友,跟沒談過愛一樣。
而阿志就是這樣的,他還想繼續跟沈娜交朋友,而沈娜居然也同意了。
在我們來看,阿志不過是被當做備胎罷,但是他愿意,我們也就無法可說了。

沒想過了三四月后,沈娜發現她的男友李艦跟他的前任女友重新再一起了。
沈娜打電話提出分手要嚇李艦,結果他同意了。

我去自習室的時候路過看到沈娜一個人躲在圖書館后面哭,趕緊打電話給阿志。
我都還沒說完最后一個字的發音,電話也沒掛,就聽到他拼命奔跑的喘息聲,我楞了一會兒,按了掛電話鍵,去背英語單詞了。

再后來可想而知,他們在一起了。沈娜成了阿志的初戀。

阿志每天都很開心,整天對著手機傻笑,對著厚厚的英語課本傻笑,對著飯堂舀飯的大叔傻笑,對著手上的泡面傻笑,對著我傻笑。
我有那么兩三次半夜起來上廁所,都能聽到他睡著了還嘿嘿嘿地笑出聲來。

我也不知道我打電話告訴阿志是不是對的,但那時候我看到他那么開心,我也真心替他感到高興。
就這樣他們相安無事地,開開心心地(至少我看到的阿志是開心的)在一起了一年還是一年半。

某一天晚上,我剛從圖書館學習完回到宿舍,阿志突然用一種不容置疑的態度拉著我的肩膀往外走,叫我陪他出去跑步,我只好去了。
我陪著他一言不發地繞著操場跑了好多圈。跑到差不多第十圈的時候,阿志停了下來,彎下腰,雙手撐著膝蓋,喘著粗氣,他張開嘴巴說了話,有氣無力,我聽不清,“你說什么?”

他突然像失去了力氣一樣跌坐在了腳邊的草坪上,路燈發出來的橘黃色的光剛好就照在他的臉上,我清晰地看到他臉上細小的汗毛,還有輕輕流淌著的淚水,我還來不及感慨他淚腺的發達,就聽到他緩慢但清晰地說出了幾個字:“她跟我分手了。”

可能有點始料不及,我完全不知道怎么接話,不知道是應該安慰他還是做點什么,結果我還是發出了我腦海里的疑問:“怎么就分了。”
沉默了好一會兒他說,“可能她從來就沒有真正喜歡過我吧。”
我嘆了下氣,“沒事,你以后可以遇到更好的、真正愛你的人的。”
“也許吧,可是我覺得我所有的力氣都已經花光,我感覺我再也不會像對待她那樣再去對待一個人了。”
“別傻,等過了這段時間,你會好的。”
“小五,你知道嗎?我真的以為我跟她可以一直在一起的。我甚至連以后生男孩或者女孩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我沒想到最后,她還是回去跟那個拋棄她的賤人和好了。”

又是熟悉的橋段。阿志說的賤人是李艦。沈娜是阿志的初戀,李艦是沈娜的初戀。李艦認識沈娜之前已經談過幾任了,具體多少個估計除了他自己沒人清楚。

無論是悲傷的過去,還是甜蜜的回憶。
被最多人提起的,讓大多數人無法忘懷的似乎都是關于初戀的經歷。
畢竟是一生里最初的關于愛的嘗試,是有生以來未曾有過的體驗,所以會在生命里留下無法抹去的深刻印記。
但是每個人最后都會或者都得做出選擇。
可能選擇不同,有的人會再去找回舊愛,有的人會去找尋一份新的戀情。這無關對錯,這都是勇氣可嘉的行為,只要自己心甘情愿,那就是好的。

愛情從來如此,兜兜轉轉,分分合合。
有人分就有人合。
你有被丘比特臨幸的時候,也會有加入單身汪行列的時候。

那次我一直陪阿志聊到凌晨快一點。中途還跑去小賣部買了半打啤酒陪他喝。
他重重復復都是他多舍不得她的話語。我也沒有多少可以用來安慰人的臺詞了。
我攬著他的肩膀,任由他講,再后來他講累了,太晚保安也過來趕人,我就挽著他回宿了舍,倒頭就睡。

隔天發現他已經清空了空間日志,連QQ簽名也空了。我有想過再找他出來談談心,但又不知道如何開口,便作罷。

后來阿志一直單身,沒有再有過新的戀情。

畢業后他去了某編輯部工作,幾個月前聽他說跳槽去了新媒體公司,待遇還不錯。
期間他有提到過有喜歡的女生,也有被家人叫回老家相親。
但都不了了之。

然后就是昨晚的來電了。我之前想他也應該得開始有新的戀情,但沒想到直接是訂婚了。

更讓我沒想到的是,沈娜昨天辦婚禮了。
新郎也不是李艦。這又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
我剛剛刷朋友圈,才看到好久沒出現的她昨天更新了婚禮上的照片。
她是否最終做出了最適合自己的選擇,她是否遇見了她的真愛,還是僅僅是如同一些女人一樣,到了嫁人的年紀了,便按父母的意愿,找一個還湊合的人就把自己嫁了。
我不清楚,但至少照片上,我看得出來她是開心的。
希望她真的開心。

阿志是不是看到了,然后又隨即決定了訂婚的事情,還是不至于如此只是巧合。
我不好猜,也不想猜了。
只希望大家都能安頓下來,不再兜兜轉轉,只希望在一起的人兒都能一直在一起,少些吵架鬧分手的心酸日子,多些相互珍惜的時光。

都要好好的,都要穩穩地幸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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