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的時候,經濟學研習小組中有同學轉發(fā)一篇文章,里面列舉了關于哈佛大學的一個真實案例,用來論證美國的民主好:
2006年6月,哈佛大學一個叫桑特利·保爾的清潔工在工作時間暈倒在走廊的沙發(fā)上。7 月初,哈佛設施管理處以“上班睡覺”的名義解雇了他。事實上,保爾之前一段時間已經有暈厥的病史,在保爾向哈佛出具自己的病歷之后,哈佛堅持解雇保爾。保爾找到了他的“組織”:服務業(yè)雇員國際工會(SEIU)地方分部。
SEIU立即對哈佛大學發(fā)出了抗議。在哈佛沒有做出恰當回應之后,SEIU 一邊將此案提交勞工仲裁,一邊積極組織游行示威。在工會、學生的壓力下,哈佛大學所在的坎布里奇市市政府也做出了反應。9 月 25 日,坎布里奇市議會全票通過決議,支持保爾先生的權利主張,呼吁哈佛大學重新雇傭保爾,并且補償他的工資和醫(yī)藥費損失。
哈佛大學迫于壓力不得不跟SEIU及保爾本人展開談判,談判結果是:保爾 10 月之后恢復上班,過去 4個月的工資及醫(yī)療費用由哈佛補償。
我不知道大家看了這個案例之后有什么感覺,我看完后只想知道一點:哈佛大學解雇保爾時,有沒有按照勞動合約的規(guī)定給予解雇補償?這么重要的問題,居然沒有提到。
從破財消災的角度可以理解哈佛大學的最終選擇,但從尊重產權和契約精神的角度,我不認為這個案例體現了民主的“好”。恰恰相反,這個案例正可以讓大家看到民主可以“壞”到什么程度。
請將案例中的雙方代入生活中,將身為私立學校的哈佛大學換成個體家庭,將清潔工保爾先生換成家庭保姆或小時工。如果一個家庭雇傭了一位保姆,但在雇傭過程中發(fā)現這位保姆因為疾病原因無法勝任工作,于是提出按照合約上的解約條款結束雇傭關系。
此時戲劇化的事情發(fā)生了,這位保姆是有組織的人!他/她所屬的勞工組織向社會呼吁:萬惡的資本家要解雇生病失去勞動能力的貧苦勞動人民!后續(xù)發(fā)展請腦補...
問題出在哪里呢?在于“誰出錢”。被雇傭的保爾先生由誰來支付工資?如果這工資有我的貢獻,我當然有權表達意見。如果這工資與我無關呢?這時我想決定這筆工資怎么使用,是不是在“打土豪”???
當時群里對這個案例的討論停在“尊重合約”這個角度了,幾天后我聽得到專欄時獲得一個新的信息:
從2010年到2015年,常春藤名校共收到了聯(lián)邦政府約257億美金的補貼。同時,政府對大學資產有三項免稅條款:
- 給大學的捐款不用交稅;
- 大學的資產投資收益不用交稅;
- 大學可以以非常低的利息借錢用于投資,然后再以很低的利息來還錢。
這三項政策被成為“間接的稅收套利”。
美國的頂尖大學會花錢游說政府和國會,確保對自己有利的政策可以繼續(xù)執(zhí)行。在2016年,22所美國大學和3個高等教育團體,大概花費490萬元去游說。資助游說的有像哈佛、普林斯頓、康奈爾這樣的私立大學,也有像印第安納、俄勒岡大學這樣的公立大學。
所以又回到最重要的問題:“哈佛大學發(fā)工資是誰出錢?”如果享受了政府的免稅福利,那這些工資就有其它納稅人的貢獻,被民眾用“社會道德”來譴責也無可厚非了。只不過這種結果共和黨諸君怕是未必滿意。
一聲嘆息,最后歸結為一句:“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