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日子很慢
車馬信箋都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題記
跟你們講一個故事吧。
從前有個女孩很喜歡很喜歡男孩,他們相識在大學的法導課上。
階梯教室很大,男孩坐在第三排,女孩坐在第四排。女孩是藝術生,每次上課都在本子上畫漫畫,偏偏就巧了,女孩畫的漫畫就是這節法導課的老師的作品。老師看到了她,拿著女孩的素描本,仔細的看了許久,說“畫的還挺像模像樣嘛,這次開小差就原諒你啦”
于是,成功引起了男孩的注意。
男孩給女孩遞過去一張紙條“生物系洛陽 多多指教”
女孩想,洛陽,洛陽,這名字真好聽。
從此以后,男孩和女孩就坐在了一起上課。
十九歲的女孩給男孩畫了一幅畫,畫里是男孩和另一個女孩,是男孩的女朋友。
那張紙上是兩個人并肩的畫像,寥寥數筆,卻格外傳神。
下面是一行俊逸的鋼筆字:“相見恨晚”
是男孩的字跡。
他們之間到底有多少故事,甚至不是故事,卻比故事還要難忘。
他午夜陪她爬上圖書館的天臺,裹著擋風雨披,等待獅子座的流星雨。
他被她慫恿,買了煙陪她嘗試 兩個人都嗆出了鼻涕、眼淚,后來分別學會了,除了彼此無人知曉。
社團里一群人合影時,他們永遠故意不站在一起,卻用眼神相互打招呼,目光繞過無數人的肩膀,纏在一起。
讓我想起了有一句話說:“愛是一種眼神。”
毫無預兆的,她就是能夠體會到那種感覺,那種對著某個明知道不嚴格的人,生出一股無法克制的鋪天蓋地的愛戀,滾滾而來,卻只能把心按在火苗上將它撲滅。
然而,一個人可以同時愛上兩個人嗎?
其實,男孩什么都沒跟女孩說,他跟女孩之間連手都沒牽過,沒有過曖昧的舉動,沒有出格的話,所以到最后,他說女孩誤會了,他只當她是個好朋友。
可是男孩不知道,如果他真的說過什么,哪怕是四個字——相見恨晚,女孩都會心滿意足的退到一邊,成全他和她的婚禮。
男孩以后不留證據女孩就不會怎樣,其實女孩從來就沒想要怎樣
女孩只想他承認他喜歡自己而已。
僅此而已。
我愛的人,不是我的愛人。他心里的每一寸,都屬于另一個人。
故事的最后,
男孩結婚了,新娘不是女孩。是早已說過的,男孩的女朋友,比女孩還要早出現的另一個女生。
女孩去參加了男孩的畫展,看見,在夕陽的余光下,美術館前親密擁抱的愛人,終于相信一切都是一場誤會。
是她誤以為自己窺見了他心中的煙火,誤以為彼此是同類。
后來他選擇自己嗯滅那團火。
其實 這只是一場不算曖昧的曖昧。
所以 女孩們 不要為了一個不值得的人浪費青春。
我想許多人都曾暗戀過一些人,有些時間格外漫長,有些人則心直口快,展開追求。
有些人愛的男生,優秀高傲,隔著千山萬水。
有些人愛的男生,別人怎么看也看不出他到底哪里好,如果別人說:“不是吧,你什么眼光。”,心里可能也清楚他并沒有那么好,可就是在心里穩固扎根,無法抹去。
窺視過,打聽過,掩飾過,羞澀過,嫉妒過,竊喜過。
再如何耿耿于懷,也會在時間和際遇的沖洗下褪色。經年之后,感情不褪色,那個人也褪色為背景了。
感情讓人不再像一截喘氣的浮木,無論你是否得到想要的結果,總能順便得到點別的。
不要太久的暗戀,要去告白,要讓戀情有發酵的機會——好的,或者壞的,都勝過沉默著死去的。
相愛相殺的基本條件是誰都不能認輸,誰也不能傷心的太過頭,就要咬牙切齒的討厭你,又刻骨銘心的喜歡你,如同不能接受一部分真實的自己。不承認受傷是為了跟你把這局玩下去,硬撐著不退場。不掉眼淚不是怕你看不起,是怕萬一你也會心疼,這局就進行不下去,萬一你不心疼,這局就被揭穿,根本沒有相愛,只有相殺相厭互相背離。所以,撐住,嘴硬,不認輸。相愛相殺才能天下太平。
你可能也不愛我,只是剛好遇見我。
小秘密在你的眼睛我的耳朵,
說不完的秘密像樹上將結的青果那么多。
輕一點呀,不要驚動了青春里最明亮的小時光。
“多謝你終于回來了,從此不負春秋與寒夏,不懼離別與牽掛。”
@我喜歡的人 段考加油啊(? ??_??)? 那些我們以為已經溜走的時光 其實還在身邊悄悄的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