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也會讀讀這種科普類書籍,基本屬于讀過就忘的!但這本書實在太有趣,笑點頗多,適合段子橫飛的當代社會!
從最早的人類祖先,從一只猴子肚子鉆出來開始,我們的祖先當時的境況頗為可憐!真可謂,死了麋鹿,來了老虎,等來豺狼,迎來禿鷲,最后被各種動物捕食后的死麋鹿的骸骨,人才能拿起石頭砸開骨髓,吃上那么一點殘羹冷炙!
發展到智人,火的發現,帶來了人類罪惡的開端,哪里有人,就燒到哪里。到處都是被人燒烤的動物尸體,那個時候開就始流行野外自助燒烤了!我想說,人類的本質就是吃貨好嗎!
趁著小船,跨過當時海平面還未上升的海洋,來到澳大利亞,面對著大到不可愛的考拉,和幾十種重量在五公斤以上的大型動物,智人的到來,就是動物世界各品種的滅亡!
當今的人類和那時的人類,似乎并無太大差別!古時候,人都是拿著一塊磚,行走在路上,現在呢?現在,我們與他們有什么區別?我們拿著是什么?是手機,其中的精華是芯片,主要是硅元素,和石頭的元素是一樣的,難怪當代人的許多性情,依然拜托不了原始人身上的身影!
Annabel陽光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