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能力是后天教育、學習而形成的能力,它可以經由培訓而獲得。這些能力的發揮導致了該人的社會行為的產生。每一個繼發能力都包含有三個部分:(1)理念:對該能力的定義、要求和標準;(2)主動行為控制:我對自己在該能力的發揮上有什么樣的要求和表現;(3)對他人行為的期待:我對他人的該能力與行為有什么樣的要求和期待。
1、準時
準時是指堅持一種期待的或者約定的時間分配方式的能力。形式:消極的準時(適應某種給定的時間分配方式、期待他人遵守時間);積極的準時(自己做事情有計劃,以準時的方式行動)。精神分析認為在個體成長中,“清潔”是個體在文化方面的第一個成就。喂食、清洗、入睡——醒來的節律決定了嬰兒最早期的時間分配方式。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個體對準時的期待和準時的行為通過進一步的具體學習經驗(如上學遲到)而被塑造。
小的時候我們主要是被動準時,上學的時間、吃飯的時間、玩的時間、睡覺的時間,全都是由別人安排好的。我們能夠適應和遵守這些時間限制,就會得到鼓勵和獎賞;不能夠適應,則會有懲罰,會吃虧、受挫。逐漸地,我們能夠主動準時了,能夠自己制定自己的時間表并約束自己的守時行為。準時與否的結果往往不僅與自己相關,也涉及他人,因此準時在很多文化中會被提升到品行和道德層面,例如守時的人是有公德的人,是有良好教養的人;不守時的人意味著不尊重他人,不遵守社會規范,懶惰、散漫、無責任感,等等。因此,很多人會在與他人相關或與結果和回報相關的事務上特別注意準時,而在事關己身或親密的安全的關系時,就放松一下自我約束。
很多人的準時的能力是彈性的,考試、上班、與重要人物的約會等個人認為重要的事情他會非常準時,而在他個人評估為不重要或后果不嚴重的事情上會相應放松。有的人若沒有做到守時會深深地內疚、自責,甚至在預期要遲到時表現得非常焦慮。這涉及自我接納的內容。有的人對他人的遲到行為不能容忍,感受到不被重視或不公平感(我們都準時而他卻遲到,應該受懲罰,至少受到大家的批評與厭惡)。這涉及人際關系的內容和信念的內容,也有的人故意(無論是意識地還是潛意識的)不守時以測試他人對他的態度和互動,是否達到他的預期。正如我們對所有現實能力的看法一樣,過度強調和僵化的準時能力與被忽略的、發展不足的準時能力都可能在現實生活中引發自己的失敗感、負罪感或與他人關系上的矛盾沖突。一個人清晰的關于準時的定義與標準、靈活的自我行為控制和對他人的準時行為的恰當的理解、期待與接納,是正常發展的“準時”能力。可見,在評估一個人的現實能力“好”還是“不好”的時候,不能用治療師自己的標準,也不能用社會、文化的標準,必須貼近到每一個人自身的處境中去評判。
大多數人對外人、對工作、對學習都能做到準時,但對親密的人相對差一些。總體說來,受過教育的人相對更有時間觀念。很多人會將“準時”視為禮貌的內容,同學聚會、親友聚會等,生怕遲到會讓別人等,“讓別人等”是不好的,因為“別人會怎么看你”。這與中國人的面子相關,與自我接納/群體關系等都有關聯。中國人的自我接納常常與別人如何接納你掛鉤。“雖萬千人吾往矣”的態度比較少,“眾口鑠金”的情況比較多。中國人大體上在準時能力上是好的,雖比不上傳說中的德國人,但要比時間觀念太差的中東人嚴謹得多。過去有些特定場合是特意要拿時間來考驗人的。張愛玲的小說中就提到,在結婚宴上,客人需要主人三請四催才能動身,否則顯得沒有身份和尊嚴。現代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