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薇花一笑
雖然我爸也是我偶像。但是在這里,我想說另一個人,F先生——那個讓我唯一可以撒嬌的男人。
最喜歡的那本書《我不喜歡這世界,我只喜歡你》的主角也是F先生。所以我覺得來由雖不一樣,但也算有緣,作者也是故鄉人,所以更是有說不出的喜悅。
我這個人有戀愛恐懼癥,上學那會,只要發現誰有喜歡我的苗頭,我就會躲得遠遠,即便是我喜歡的人,我也會避開。
我常常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漂亮,不夠體貼,不夠溫柔,不會察言觀色,恐怕這輩子也只能這樣了。總覺得自己不配。
初次見他,是因為朋友的一次聚會。他身材勻稱,皮膚白皙,臉有點圓,五官很精致,我常常覺得這五官放在一個女孩身上,或許更好看。他說話很羞澀,磕磕巴巴。
從沒想過這個羞澀,連舌頭都捋不直的大男孩,會跟自己有什么交集。
但是他有個優點,很愛笑,因為是朋友的朋友,所以時不時也能聚到一起。大家都知道我臉皮薄,依然喜歡跟我開玩笑。我只是紅著臉笑笑,話也不多。
在我看來,他長得太像別人家的男朋友,我們之間不太可能。反倒聊起天來沒什么壓力。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我感覺到自己不自覺地會去在乎。
我給好朋友說,我喜歡上一個人,但是我不敢告訴他,我想忘記他。然后哭了一個晚上。
后來,他去了安徽。那時,我很失落又暗自慶幸,終于可以找個借口斷了念頭,我們之間應該再也不會有故事了吧。
過了整整一年,正是《北京青年》很火的時候,我利用幾個星期天看完了。突然覺得滿滿的沖勁,就想出去走一遭。我把《存在》的歌詞貼在QQ空間,可是沒過幾天發現他空間也貼了這首歌。
看到后,眼淚吧嗒吧嗒一顆顆滴落下來。誰知道我們將去向何處,誰明白命運已淪為何物。歌詞里的感受太貼切了。我相信,我們都是有太多相同的感受,才會貼同樣的歌詞。
是我主動給他留言,笑他抄襲我的。然后QQ跟他聊天,反正離得遠,所以聊天不會有心理負擔,況且我面對的是一個認識三年的朋友,一個超級能聊的人。
然后他說他在看《火藍刀鋒》,我也破天荒地看完了。你喜歡什么人,但凡他體驗過的生活,你都會想去體驗一次。
但是《北京青年》余熱不減,想去云南的欲望愈發強烈。我也半開玩笑問過他,他會不會去。似乎想去又不想去的樣子。
他說他十一會過來,我以為是他僅僅來看看他哥們。后來才知道,他是離職過來的,僅僅是想留住我。
因為我說,在一座城市呆久了,就想換個地方去看看。免得看到那么多熟悉的地方,想起好多朋友。他們都去到別的城市,感覺回憶越美好,內心越落寞。
我說過,我很少有朋友,所以每個朋友在我心里的份量都特別重。大家都各奔東西,仿佛只剩下我在這座城市。
于是一個人逛街,一個人搭幾個小時的車,去爬這里最高的山。
后來繼續跟他聊天,周末我想獨自去爬山。其實,那時候,他已經跟以前判若兩人。以前的他很羞澀,皮膚很白。一年后,他變黑了,也變得伶牙俐齒,口若懸河,尤其是在我面前。
“你還缺個幫忙背包,幫忙拍照的吧,我去當個跑腿唄。” 我也就爽快地答應了。第一次,面對喜歡的人,沒有選擇退縮。
那時候,還沒有車,要輾轉好幾趟,光是單程都要差不多兩個小時,他就一直嘰里呱啦嘰里呱啦說個不停。我說:你真的不覺得累嗎?
他說:“都不說話,多無聊呀,我要哄你開心呀。”嗯,兩個人當中一定要有個人愿意說。我雖然嫌他挺鬧騰。可是能有個人跟自己有聊不完天,也是一件挺幸福的事。
畢竟挺長時間沒人陪自己這么聊了。
那時候,因為心情不好,在看到他之前的一個月暴瘦了四五斤。說實話,覺得當時的自己巨難看。而他一直是別人眼里的白馬王子,即便是曬黑了一些,顏值還在。
印象中他一直是謙卑有禮,對周圍的朋友總是體貼周到。我偶爾也會有小小的自卑。依然覺得自己生活的似乎好不真實。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