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豬蹬著新買的高跟涼鞋去廈門玩去了,別問我怎么知道是新買的,雖然她在佛山而我在恩施。對于一直關注她的死黨來說,就算她這次旅游發生艷遇我都會立馬知道。但我量她有這個色心沒這個色膽。
和念念豬的關系完全可以蓋過所謂大學室友的關系,盡管我和她沒有同過宿舍。這么說吧,我們找的老公都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當然不是同一個人,那些想成是同一個人的得通通遣送回學校背誦《思想品德和道德修養》這本書一萬遍)。
那年,18歲,我們熱衷追臺灣偶像劇,通宵通宵地追。因為描述某個電視劇的女主角抱了束芹菜花,所以念念豬得了個綽號叫“芹菜花”。當時我們最喜歡的那部劇叫《王子變青蛙》,明道和陳喬恩主演的。當然,喜歡的原因最主要還是因為明道,太特么帥了。我們每天在交談的時候都會出現激動高喊“敞篷帥哥敞篷師哥”的一幕。呃,我們都是顏值狗。不過,我要澄清一點的是,那么喜歡明道更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在劇中他是個超級有錢人。拿現在的話來說就是:高!富!帥!(哎,突然發現這么多年過去了,我們的審美與看人標準還是那么高度地統一,想想都可怕!)
我們買了兩卷膠卷去戶外拍照,結果她把我拍成了天仙,我也把她拍成了天仙——只不過是糊了的天仙。
還記得那年,我們都才20出頭,開始學著穿高跟鞋。在她的宿舍,我們陪著她練習,她踩著高跟鞋搖搖晃晃地,行走時雙腿像假肢似的膝蓋完全忘記彎曲。可現在,時過境遷,不記得過了多少年后(不要試圖喚醒一個不想記起時間的人的記憶),她現在居然可以蹬著高跟鞋去旅游了。想想我,一個月30天有29.9天得穿平底鞋,真是同人不同命啊。好吧,我承認,穿著高跟涼鞋去海邊也挺應景的。
22歲的時候,我厚顏無恥地對念念豬說:“你都22了,還沒有男朋友啊。”她愣了一下,說:“是不是覺得太老了?唉,我也覺得太老了。我得趕緊找個男朋友去。”雖然她有很多追求者,我稱她為“少男殺手”,可她還是開始急了。她開始留意起身邊的追求者,也開始讓我陪著她去“相親”,所謂相親,也就是家里父母給了個不知從七大姑八大姨的什么人的什么人的那里獲取到的也在這邊的男生的電話號碼,然后又把死黨的電話號碼通過七大姑八大姨的什么人的什么人給了那個男生的父母。然后他們約了見面。陪同一起的有我,還有那男生的哥們。當然,最后他們誰也沒看上誰,也沒發生死黨和哥們在一起了的戲碼。
兜兜轉轉,死黨和認識多年的朋友在一起了。愛情有時就這樣,你越是尋覓越是不見蹤跡。你碾轉一圈后,才發現真愛原來在身邊。
他們的女兒出生的時候,我去看她。然后寫了一首詩給她的女兒。(我特么為我兒子都沒寫過這么有感情這么有深度這么美妙的詩。我只為他寫過一首無比煽情無比肉麻和無比直白的鱉腳英文歌好么。)覺得一切都美好。
在她游廈門的幾天,我甩了一條短信給念念豬,限她在當天給我寫個500字以內的旅游感想發給我。有沒有像老師布置功課的感覺?是不是好強勢好有氣場好不要臉?那就對了。因為我要把她的感想嵌進我的文章里,文才不夠,死黨來救啊。可她倒好,回我的短信總結起來就是:太累,太熱,沒有心情,寫不出來。給了我一個大嘴巴子明晃晃清晰的五指手印啊。無比任性無比矯情。可是,我喜歡!那誰誰說過,在我心中,你沒有缺點,即使有,那也是可愛的!
現在的念念豬,有車有房(為毛寫下這幾個字有種招親的感覺),家庭幸福,兒女雙全,還是那個愛笑的她。而我,也還是那個她當初認識的我。那些年,我們一起瘋一起笑,陪你去相親,看你從戀愛到生子……我們可以愛好不一樣,個性不一樣,但因為我們道德觀一樣,價值觀一樣,所以,我們可以是好朋友,我們是好朋友。
親愛的,別忘了我們說過的:60歲,還照樣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