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危害

自2011年5月1日酒駕入刑以來,到現在已經過去6年多的時間了,就后駕駛的人現在明顯減少了,但是仍然還有一部分人抱著僥幸心理,在喝酒后開車,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付責任,也是對他人生命的漠視,可謂害人害己,對自己來說嚴重的處罰是吊銷駕駛證和罰款還有拘留1個月,如果是公職人員有可能連工作都保不住,特別是那些靠跑車來養家的人,更是得不償失。對其他人可能構成生命和財產安全。

我身邊就有這樣活生生的例子,一個三十來歲的朋友晚上喝完酒開車回家,也不知是開的睡著了還是速度過快車頭鉆到了大貨車的屁股底下,造成了車毀人亡,家里丟下老婆和兩個還未上學的孩子,讓人扼腕嘆息!所以奉勸那些抱著僥幸心理經常酒后開車的人,一定要拒絕酒駕,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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