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管理學的鼻祖彼得·德魯克先生曾經說過:“一個重視貢獻的人,為成果負責的人,不管他職位多卑微,他仍屬于‘高層管理者’。”由此可見,貢獻能決定一個人的地位和職稱,而我認為貢獻還決定了一個人、組織和國家未來的發展。
在當今這個社會,人人都應該成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而貢獻的成果就成了衡量績效的標準。體力勞動者的貢獻在于他們每日完成多少任務,比如環衛工人一天打掃多少條街道。腦力勞動者的貢獻并不是“實物”,雖然難以評估,但也只有將他們每日的貢獻與他人的貢獻來結合,最終才能產生成果。
事實上這個簡單的道理,很多人卻沒有理解透徹。很大的原因是人們過分關注成果,而忽略了自我的貢獻。在職場中,很多人都會糾結于自己如何才能升遷的問題,而不去思考自己的能力如何?自己能夠做出怎樣的貢獻?許多人也同樣會特別關注自己的薪水為何遲遲不漲,而忘了自己的能夠為企業做些什么?當然那些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貢獻自己力量的人,將難以獲得青睞!
當我們懂得想要產生績效就必須承諾貢獻時,那么站在不同的維度應該如何去貢獻的力量呢?于個人而言,若想取得卓越的成就,成為卓越之人,就必須注重對自我成長的貢獻。換言之,你能為自己的成長和未來的發展,貢獻什么樣的力量?這樣一來,我們就很清楚自己應該做哪些事情,才會對自己的成長真正有幫助。也要明白哪些貢獻是有效的,規避做無用功。這就需要我們去服從一個規則:要事優先。根據自己的未來將取得成果進行倒推,針對每天的事情進行輕重緩急排序。其次要減少去做對自己未來的成果沒有貢獻的事情,這些事情往往是指那些既不重要又不緊急的事情。
舉個例子,比如你要想在一個月之內,養成寫作的習慣。那么寫作也相應地成為你每天的要事,你必須安排時間來做與寫作相關的事情。假如你都把時間用到既不重要又緊急的事情上,例如玩手機、玩游戲上,這樣就背離了你想要貢獻的力量。
對于一個組織而言,組織是由各個部門與各個職位的人組成的。我們如果把一個組織想象成企業的話,那么盈利就成了衡量整個企業的成果,而成果又來自于組織成員們的貢獻。這時,問題就來了,組織成員怎樣貢獻自己的力量才有效呢?彼得德魯克先生給出的解釋是:發揮人之所長,避人之所短。也就是說一個真正卓有成效的組織,應該發揮人才的長處,讓他們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出自己該做的貢獻,也只有這樣才能使一個組織取得更好的成果。
對于一個國家而言更是如此,古代的軍人們沙場征戰,只為報效朝廷,以此來建功立業。其實他們就是在為一個國家貢獻自己的力量。最近熱播的電視劇《羋月傳》,在70集中有一段非常精彩而又霸氣的演講。羋月為了說服眾將士,而特別承諾每一個對大秦帝國有貢獻的軍人,國家將會論功行賞。通過承諾“你們有多少努力就會有多少回報”,以此來穩定軍心,獲得擁護。因此也可看出一個國家的成果建立在個人與組織貢獻的基礎之上。反之,若沒有人民貢獻的力量,一個國家的發展維艱。
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亦或是國家,永遠都會關注貢獻,因為貢獻決定成果,貢獻決定未來。所以當我們想獲得什么時,首先問一問自己,我能為之做些什么?我能貢獻什么力量?而不是伸手就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