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驗的作者都早已不追問“我是誰”這個問題,因為如果不以寫作作答,只會暴露自己“想得太多,讀書太少”的殺馬特本性。這一秒的我未曾定義,下一秒的我只一思考便移形換影,再談何是耶非耶?
然而自我認知很有必要。每個人都需要一個神話,然后努力令自己與主角形神合一。我們需要童話,武俠,凡人修真,宮斗稱霸,嫁入豪門,走上人生巔峰。可是。這就足夠嗎,我得到了社會的肯定,就能令自己滿意了嗎?即使已經成為時代偶像,無冕之神,被媒體圍攻,被粉絲包攏,恐怕仍會有人覺得不足吧。只是這種不足,僅僅在午夜夢中出現的年少時的花朵悄然綻放之時。小時候,你還不知道自己是誰,你還沒有忘記自己是誰。
每個人心中的空洞中刮來呼嘯的風,你選擇用什么東西填補那空洞,你就變成什么。人們選擇工作,結婚,生子,背負責任,牽著別人的手走過一生。溫暖的小確幸,這是算命先生常說的“命好”。選擇什么都不填補的,便是所謂的追求自由,來去一身,孑然無牽掛,如果不永遠在路上,就根本無法面對自己——因為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么。
但是也許還有第三條路。生活著并且高于生活,自由并且有所追求,是為寫作。但我一直在等著自己變老。老到足以搬弄一切匪夷所思都舉重若輕。一個好的寫作者,經歷世事錘煉,結成一層硬殼,不再大桶傾倒情緒或搬弄概念,而是將內心的經驗緩緩傾注于紙上,如同蛋糕師手持裱花器懸腕將奶油注出。——只因經歷得多了,知道萬事不新,沒什么值得急急可可咋咋呼呼。知道有些東西,盡力抵抗也是逃不脫,比如衰老,比如愛情,比如死亡,比如遺忘。
寫作不改變生活本身,因為你寫作的源于你的生活,某種程度上,寫作拼的不是努力,而是人本身。經歷,才智,天賦——這些詞通常不在心靈雞湯里出現,因為味道太嗆,容易破壞幻覺。然而只有從清醒意識到自己無法復制別人的成功,無法模仿別人的成功,無法擺脫基因乃至階層的限制,才算開始知道“我是誰”,知道自己能寫什么。所以忘記馬爾克斯和杜拉斯吧,他們寫的是他們的人生。你只能寫你的人生,可是你知道你的人生真正是什么嗎?畢竟你還沒有把它過完。如此一個悖論的問題,注定了沒有誰在寫作時是絕對真誠的。
我們只寫我們希望別人看到的自己。沒有人會把自己的現實完全呈現。因為我們共享著一個現實——混亂,蒙塵,一地雞毛,若沒有高深內功,誰能把現實寫得新鮮呢?少帶些那種迫不及待掏心挖肺尋找知己的欲望?少帶點我是過來人人生一導師的酸腐氣味?有幾人寫作是只為了自己的快樂,為了尋找內心的平靜?太多噪音,太多炫耀,太多功利心了。如此,就連寫作這最后的告解室,也變得擁擠了。
真正寫作的人清楚,他的動力是孤獨。在胸口大洞里填充的東西,終歸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是走一遭,除了來過看過愛過記下過,我們甚難奢望改變什么。然而我們必須掙扎,告訴自己,這里不是孤島,我總歸能回家的。像pai在風浪中求生,像地心引力里面親吻大地的女宇航員。因為要說的,三言兩語無法窮盡,作者不能代替讀者學步,而有膽量自己走的,又盡信書不如無書了。
我從來不愿相信我真的知道自己是誰。因為那也就意味著僵硬已經把我捕獲,我將無法再品嘗可能性的甘美。過去已經塑成自我的毛坯,種種動心掛念,結成今日人生,而未來不可追。奔影影綽綽的希望而去,一路拋下自得自滿自傲,或許能更加接近真相一點。——我寧愿相信,生命有其自在的真相存在,而活著的意義生下來時便已注定,需要用一生去明了業報流轉,生而何為。
我將成為誰,那僅僅是我自己的問題。雖然我希望自己能永遠坐井觀天,可是,旅程既然已經鋪開,我便不得已必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