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唯一的一份兼職做了三年。現在回想起來有點苦逼了自己。
最開始每個星期要領手寫發票,從家里跑到豪德的魚山稅務所找專管員驗發票簽字,然后要到人民公園的地稅局領發票,再把發票送到兼職的單位,再返回自己全職上班的單位。這過程當中有點小心翼翼,忐忑不安,生怕辦事有個不順,耽誤時間。怕被全職上班的單位發現我在外兼職,被領導找去談話。即使是這樣的情況,我都是坐公交車加走路,不會選擇坐出租車。因為坐出租車劃不來,一星期要跑一趟,有時候是兩趟。也沒想過坐出租車拿票找兼職單位報銷。覺得兼職的這些費用得自己承擔,不好去麻煩別人。
時間緊,不好外出耽擱太長時就使喚自己的老公,叫他搭我跑。就為了賺這份兼職工資也沒少使喚他。
現在再覺察到自己為了這份工作,有點苦逼了自己,有點去討好,要我做什么就做什么,還不給別人添麻煩,反而讓別人無視了自己。我現在知道,我做了什么事,得讓老板知道。以前做事就有點悄無聲息。老板還認為這份事很輕松。我報銷了費用至少知道我做了什么吧
今天我去領購發票第一次來回打的,拿票找兼職單位報銷,報銷費用這是最正常不過的事了。(也還是有點原因的:到豪德國稅局遠,稅控盤拿出來了,不能開票,時間長了會增加快遞發票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