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人都是有叛逆精神的,尤其是在叛逆的年齡,區別是有些人表現得明顯,而另一些人將之隱藏起來,所以父母、長輩要我們往東、我們卻偏要往西,盡管很多時候長輩們給的建議都是對的,但我們還偏偏要往錯的方向走,而這很大程度上僅僅只是因為我們希望自由——希望自己能夠自由選擇。雖然人的這一普遍特點為眾人所熟知,而管理者在管理中卻常常犯類似的錯誤——總是試圖用死板的制度、獎罰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總是以命令方式指揮員工行事……卻總是事與愿違、至少常常是收效甚微。
20世紀中期,司機在駕駛時不喜歡系安全帶,一直是當時美國人口非自然死亡構成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為了讓司機們自覺系好安全帶,美國政府可謂煞費苦心,但各種嘗試均收效甚微。
后來,美國政府請幾名專家做了一個實驗,他們把一個高清晰的監控攝像頭悄悄安裝在一家電影院的停車場上,想知道到底有多少開車來看電影的人不系安全帶,以及他們在回去的時候是不是有所改變。在影片正式放映之前,有一段關于交通事故的宣傳片,事故中的死難者都是因為不系安全帶而喪命的。
等司機們看完電影,坐上自己的車時,躲在攝像頭后面的專家們原以為受宣傳片的影響,他們都會系上安全帶,但結果并非如此——絕大多數人還是不系安全帶。更讓專家們難以理解的是,有些來時系安全帶的人,回去時竟然也不系了,原來宣傳片讓他們產生了逆反心理——“想用這個來嚇唬我,我偏不聽!”
無奈之下,美國政府又頒布了禁止不系安全帶的法律。這可是法律上的要求:請系上安全帶吧!但是,不系安全帶的人依然沒有減少。
直到20世紀90年代末,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個交警想出了一個方法:改變勸誡語。他提出的勸誡語是這樣的:“系或不系而受罰,由你決定!”結果情況出現了喜人的轉變:18-26歲的年輕人,在開車時系安全帶的人數一下增加了15%!最終,這個方案被美國政府采用,在全美推廣開來,效果非常好。
原來,美國人尤其是是年輕人,特別崇尚自由和強調自我,非常討厭被人指手畫腳,而美國政府之前的種種做法,恰好是在告誡甚至是威脅他們必須要怎樣做,因此遭到了他們的抗拒。
而加利福尼亞州那位交警的高明之處在于,給司機最想要的東西——自由,系或不系安全帶由你自己選擇。
在給員工自由選擇權的時候,管理者不必擔心員工會選擇“不聽話”的行為,當員工有自由選擇權時,他們往往變得非常聰明,他們會充分衡量“利弊”,比如,在“準時參加會議或不準時參加會議接受罰款,你自己選擇”的制度下,絕大多數人會選擇“準時參加會議”,所以,只要管理者聰明地設計制度,就不用擔心員工的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