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我以前那么作 讓你受苦了

太愛一個人,就會想太多;

想太多,就會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小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你

如果,你能看到這篇文章。好想對你說:對不起親愛的,我以前那么作,讓你受苦了!

遇到了我 ? ? 你辛苦了
以前,總聽別人說:結婚,最好不要和最愛的人結。當時,特別不能理解。而,現在,似乎有些懂了。

太愛一個人,我們就會變得多疑、猜忌、敏感;變態的惱怒、莫名的不安和焦慮,還有不著邊際的自我幻想。所以,如果太愛一個人,日子真的沒法過。

回想起來,在一起的時候,我幾乎無時不刻在竭盡所能地作。每一件事情都要鉆牛角尖,每天都在等著他逮他言語的漏洞,逼得他左右都不對,怎么做都是錯。

希望他把每一句話都說得像我想的那樣;

希望他把每一件事都做得像我想要的那樣。

一旦不如意,立馬生氣,立馬開作,作到兩個人都精疲力盡失去信心。

我們對別人明明都很好很溫柔,可對男朋友,就很作。

為什么?

因為,我們知道,別人又不是我們的男朋友,在別人面前不能作啊。所以,只能跟男朋友作啊。

直到有一天,把男朋友作沒了,也就平靜了。

后來,他跟我說:“你太作了,我受不了;我現在和她在一起,特別平靜,我喜歡這種狀態。”

只是,如果很愛一個人,又如何能平靜呢?

愛一個人,就會想太多;想太多,就會作;而且,簡直就是,越愛越作。

我們都知道,這是病,但,沒法治。

愛來的時候,就會自動發作;愛走了,也就自動好了。只是,最愛的那個人,已經走了。

我們總是這樣,把最愛的人作沒了,然后和一個不愛的人在一起,然后也就不作了。

或許,這就是生活。

喜歡一個人容易,愛一個人卻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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