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小品《調解》臺本
人物:法官:陸曼曼? 書記員:紀菁菁 電力公司代理人:岳鑫鑫 勞動者:孟飛飛 孟飛飛母親:郝凡
背景:法官辦公室 陸曼曼辦公桌(堆滿卷宗)紀菁菁辦公桌(電腦)兩把椅子
(陸曼曼、紀菁菁坐在辦公桌前,陸曼曼在閱卷、紀菁菁在制作文書)一陣電話鈴聲響起,陸曼曼接起電話)
陸:你好?哦,已經同意了?就按上次我們電話溝通的意見?今天就來?好的,可以,一會見。(略帶興奮地)小紀,你草擬一份調解書,電力公司一次性支付孟飛飛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的費用6萬元,雙方勞動爭議糾紛一次性了結。
紀:他們說好了?這個案子勞動仲裁和一審調解都沒有成功,陸姐你真行!
陸:我倒是覺得這個案子電力公司和勞動者都很通情達理,沒有在前兩個程序中達成一致也很出乎我的意料。希望不要有其他問題節外生枝。
紀:好嘞,我馬上就草擬文書。
(岳鑫鑫、孟飛飛先后快步走進辦公室,喘氣)
岳、孟:陸法官,我們已經草擬了協議,(遞交)請快點出具調解書吧!
陸:(接過協議)你們稍等,合議庭要審查一下合法性。
岳:(邊喘息邊說話)法官你可快點,他媽D
紀:哎,你怎么說臟話?
岳:誤會誤會,我是說,他媽到了的話,這調解書就簽不了了。
陸:法律程序不能省,你們稍等。(陸、紀拿著協議書走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