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時,因父母在外地工作,叔叔們各自在外求學,家中只剩我與祖母兩人,家中生活拮據,她當時在我小學對面擺攤賣包子,每天凌晨四點就要起來調餡和面,我要是起床起得早,就會幫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時候興致來了,會要求她做各種動物形狀的包子給我吃,最常做的是青蛙和烏龜,餡料由我自己加,想放什么就放什么。會算錢之后,我會在上課之前幫她收錢,偶爾自己偷偷藏兩毛買蘿卜條吃,過了一段時間被發現了,她就很嚴厲的批評我,問我拿錢干嘛,我其實就是饞的,想買零食吃,我也知道那樣不對,后來也沒有再犯,只是,她從那以后就時不時給我一些零花錢了。
記得有一回,跟她一起上街買東西,我看中了一個玩具,我又哭又鬧硬是要買,她也不慣我,就是不肯給我買,我脾氣也是犟得很,站那不肯走,最后是被她拖回家的,然后由著我在家摔東西,發脾氣,等我折騰累了,情緒平復了,她給我講,家里經濟條件不算寬裕,錢要用在必要的地方,你要懂事,不能任性。奇怪的是,當她心平氣和得跟我說這些的時候,我竟也是能理解的,其實小孩子有時候非要某樣東西也是因為一時興起,并不是一定有多喜歡,你要試著跟他們溝通,陳述你不滿足他們要求的理由,他們是能懂的。第二日,興許是覺得愧疚,祖母買了我喜歡吃的糖果哄我開心,我內心也是明白的,她是愛我的,但是又不溺愛,不會由著我性子來!從那以后,我便又懂事了一些。
被揍得最狠的一次,是我本來說好跟同院子的小伙伴去某條街看電影,結果最后沒去,在小伙伴家里玩到12點,直到家人找了過來才知道他們找了我一晚上,因為那邊的電影早就散場了而我一直沒回去,也沒和祖母說一聲,她急得團團轉,等最后把我帶回家之后,手指粗的竹條就招呼過來了,那時我也委屈,覺得又沒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只是玩得忘記了時間而已,現在想想,那時她是有多擔心,才對我下那么狠的手。從那之后,我去哪,玩多久都會向她說明。
祖母很明事理,她很少跟我講大道理,但是她會做給我看。有一次,我在堂屋寫作業,她在后屋,那天作業很多,我用了比平時多一倍的時間才寫完,等我走回后屋的時候,她突然對著我吼,你又跑哪玩去了,喊你也不應!我一下委屈起來,跟她對吼,我哪都沒去,一直在寫作業,我又沒聽見你喊我,愛信不信!她看我的樣子,可能突然意會到錯怪我了,聲音突然軟了下來,那真的是很對不起,是我不好,不應該沒有搞清楚就對你兇,你原諒我好不好。我想,在那個年代,沒有多少人會注重親子教育問題,很少有大人會認為錯怪了孩子還要鄭重其事得道歉并且求得原諒。這件事情對我的影響是,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我都勇于承認自己的錯誤并且承擔這個錯誤所帶來的后果。
我以我擁有這樣一個勤勞勇敢,深明大義的祖母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