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我只干了一件事

在我的青春歲月里,我覺得最能拿得出手和別人分享的,便是我曾經,偷偷喜歡了一個男生,整整十年~

我覺得他應該符合所有姑娘對言情小說男主的幻想,喜歡穿一塵不染的白色襯衫,擁有如夏日陽光般溫暖的笑容,總是騎著單車在校園里穿梭。已經不能夠記得第一次和他見面的場景,只記得他的白色襯衫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很好聞,我喜歡他,從初一一直到大學畢業,這期間我們在不同的城市,認識了不同的朋友,過著各自不同的人生,可不管怎樣,我還是一直很喜歡他。

我知道有關他的所有細枝末節,我知道他胃不太好,從不喝冷水,于是大熱天縱使自己不喝也會為了他專門跑過整個操場去接熱水,我知道他從不吃辣,于是我們每次吃飯時,我便會主動放棄自己最愛的麻辣味道陪他點清淡蔬菜,我知道他只喜歡用一種牌子的圓珠筆,于是我便會專門跑過半個城去專賣店買許多,應該夠他用一個月了吧!我知道他的生日,我知道他最愛的球星,我還知道,他其實一直喜歡我們隔壁一個班的姑娘。

他們都說我能言善辯,可是在他面前,我有時候連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好,他們都說我像個男生,根本沒有女生的矜持,可是在他面前,我卻常常紅了臉,他們都說我是一個好姑娘,他也這樣說過,可是我不知道,他為什么不喜歡好姑娘。

有人說,當一個人陷入愛情以后便會變成傻子,我覺得不是,我們應該都是心甘情愿丟掉腦子的笨蛋。

高三時候的學習壓力幾乎已經讓人喘不過氣來了,有一段時間,我慢慢覺得,喜歡他,可能只能永遠是暗戀了,想著是不是可以放棄了。有一次月考,我坐他斜前方,好幾次會假裝不經意地轉過去偷看他,當我決定最后再看他一次時,他卻突然看著我笑了笑,我當時應該是愣怔了一會兒,半天都沒反應過來,可是從那以后我就知道,我可能,得繼續一直喜歡下去了。后來,拍畢業照,給他擁抱的姑娘,不是我。

大學不在一個學校,不在一個城市,我在我的北方,他去了他的南方。我經常跟他夸北方的漢子有多硬氣,他經常跟我夸南方的姑娘有多溫柔,我們之間沒有頻繁的聯系,沒有刻意想要修飾的關系,有時候也會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大學里隨處可見情侶的身影,成雙成對,后來,連我們宿舍公認‘男生絕緣體’的小雨都有了男票,我還是過著一個人的生活。也不是沒人追,有個其他系的男生對我很好,也不是我討厭的類型,可是我也不知道,為什么自己不肯答應。于是大學畢業了,我在朋友圈,看見他和一個女生的合影,陽光撒下來,姑娘頭靠在他的肩上,甜甜地笑著,他也依舊笑的那么暖。我想問他為什么有了女票都不‘通知’一聲,可我發現,我竟然找不出能夠這樣問的理由,于是我就一遍遍地看那張照片,看著看著,就濕了眼眶。

今天是我和他認識的十年零21天,雖然喜歡的那么辛苦,喜歡的那么卑微,甚至這可能自始至終都是我自編自導,而他從未入鏡的一部電影,就像大多數女生會擁有的暗戀,我默默喜歡著他,不敢上前去打招呼,但又害怕他發現不了角落里的我,我用了我最大的力量去喜歡他,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感覺得到,我只記得看過一句話‘念念不忘,必有回響’,身邊的人都知道,可是,就好像只有他不知道。我的愛情,就像‘我的少女時代’里林真心對徐太宇那樣,想要奮不顧身地去愛一個人,只是最后,他不是徐太宇,我不是林真心,而他,也沒有請問看演唱會。

十年的暗戀,并不驚心動魄,并不精彩紛呈,甚至顯得平淡無奇。但,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純粹地喜歡著

一個人了,這種愛,不會再有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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